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一定時期內現金來源、運用及其增減變動情況的報表。它表明企業獲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能力,有助于評價企業未來產生現金凈流量及償還債務、支付投資利潤的能力。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相比,現金流量表反映的財務指標和財務信息更真實、更客觀。自財政部以財會[1998]10號文件頒發《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以來,其實際執行過程頗為復雜,給會計人員編表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供選擇。《〈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指南》中介紹了工作底稿法和T形帳戶法兩種方法, 其關鍵程序是依據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的項目逐一進行分析并編制調整分錄。本文試圖從實用角度對調整分錄的編制方法作一探討。
一、調整分錄的特點
調整分錄是以利潤表項目為基礎,從主營業務收入開始,結合資產負債表項目,逐一進行分析,將表中項目調整為實際現金流量的分錄。其特點是:(1)調整分錄為一定時期(年)內該類業務的匯總分錄。 (2)調整分錄不過入帳冊,視采用方法分別過入工作底稿或T形帳戶中。(3)調整分錄不是按會計科目編制,而是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現金流量表中的項目編制。(4 )有關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事項并不直接借記或貸記現金,而是分別記入“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現金流量”,借記表明現金流入、貸記表明現金流出。
《〈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指南》僅列舉了有代表性的實例。而實際工作中,行業不同,企業規模大小、企業性質各異,企業的經濟業務更是千差萬別。這就需要會計人員在學習時認真領會、理解《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的內容和涵義,不宜簡單模仿指南中的調整分錄,而應理解現金流量表的實質,以準確、規范地編制本企業現金流量表及其調整分錄。
二、調整分錄的編制方法
編制調整分錄需要分析一定時期(年)內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各項目的借方和貸方發生額,將實際付現或收現的部分歸類歸項直接用現金流量表中相應項目來列示,將未付現或未收現的那部分用原對應帳戶列示。具體方法有三種。
(一)公式法
采用公式法編制調整分錄,是以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內容為基礎資料,根據現金流量表指南中所給的計算現金流量的公式,分析影響該項目現金流量的因素,編制調整分錄。
例:將主營業務收入調整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按新文件調整后應包含增值稅)。
公式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當期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收入+應收帳款(期初余額-期末余額)+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期末余額)+預收帳款(期末余額-期初余額)-當期因銷售退回支付的現金+當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帳損失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中相關資料例示如下: 某企業本期銷售收入3,750,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為637,500元。應收帳款期初數900, 000元,期末數1,800,000元;應收票據期初數800,000元,期末數為200,000 元。無其它影響因素。
(1 )根據以上公式計算出本例“經營活動現金流量——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現金”=主營業務收入(含增值稅)+本期應收票據減少-本期應收帳款凈增加,即:
3,750,000+637,500+600,000-900,000=4,087,500(元)
(2)按公式直接寫分錄,凡相加項目, 其借貸方向應與調整基礎(主營業務收入)一致,即記在貸方;凡相減項目,其借貸方向必定相反,記借方。
借:經營活動現金流量——銷售商品、提供勞務
收到現金 4,087,500
應收帳款 9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750,000
應交稅金 637,500
應收票據 600,000
(二)T形帳戶法
采用T形帳戶法編制調整分錄, 是以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內容為基礎資料,為與所調整項目相關各項目設T形帳戶, 在各相關帳戶中列示其本期凈增加或凈減少數(即期初期末變動數),凈增加數過入T 形帳戶原記增加一方,凈減少數過入T形帳戶原記減少一方。根據T形帳戶記錄編制調整分錄。
(1)仍以上述資料為例,將各相關項目數據過入T形帳戶:
主營業務收入 應收帳款
━━━━━┳━━━━━ ━━━━┳━━━━━━
┃3,750,000 900,000┃
應交稅金
━━━━━┳━━━━━
┃637,500
應收票據 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600,000 ━━━━━━┳━━━━━━
4,087,500 ┃
(2)根據T形帳戶編制調整分錄:
借:經營活動現金流量——銷售商品、提供勞務
收到現金 4,087,500
應收帳款 9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750,000
應交稅金 637,500
應收票據 600,000
按上述兩種方法計算現金流量,因為只以凈增加或凈減少列示,所以還需要考慮剔除各項目中非現金因素,如發生壞帳而減少的應收帳款,應收票據貼現支付貼現息等。
公式法、T形帳戶法適宜于企業業務較多、 其他方法較繁瑣時采用。主營業務成本等可比照上述方法編制調整分錄。其中T 形帳戶形式更為直觀。
(三)原始分錄合并法(匯總法)
合并法是指將一定時期(年)內所有涉及各應調整項目的分錄合并,編制一個匯總分錄,將借貸方都有的項目抵銷,記在金額大的一方,其中屬于現金的項目按其所屬現金流量類別及流入流出方向,分別以現金流量表項目來代替。
例:本期涉及投資收益的業務有兩筆:
(1)企業將短期股票投資45,000元出售,所售價款49,500元, 已存入銀行。
(2)本期收到分來股息15,000元,存入銀行。
會計分錄為:
①借:銀行存款 49,500
貸:短期投資 45,000
投資收益 4,500
②借:銀行存款 15,000
貸:投資收益 15,000
分析:將影響投資收益的分錄合并成一個匯總分錄,將其中涉及“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項目用現金流量表中相關項目代替,即為“投資收益”的調整分錄,將投資收益調整為實際收到的現金。
合并后:借:銀行存款49,500(投資活
動現金流量——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銀行存款 15,000(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分得股利收到的現金)
貸:短期投資 45,000
投資收益 19,500
這種方法適用于該類業務較少的項目調整,操作簡單,不易出錯。其他各項目業務少的也可比照此方法進行調整。
三、編制調整分錄應注意的問題
(一)利潤表各項目的分析調整
現金流量表編制基礎是收付實現制,而利潤表中各項目確認基礎是權責發生制。在調整利潤表各項目時,只需將以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收入、費用調整為收付實現制確認的收入和費用,即為實際流入和流出的現金。
因為利潤表各項目只列示本期累計發生額,所以分析時直接以各項目發生額為基礎,將各收入、費用、成本項目本期發生額按上述方法調整為實際流入現金和實際流出現金。
(二)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分析調整
分析調整資產負債表各項目時,因其借、貸方均有發生額,且反映不同的內容,而表中只列示期初、期末余額,不應只分析其凈增加額或凈減少數,而應分別分析各項目借、貸方發生額對應項目,分別借、貸方編制調整分錄。其中,在調整利潤表時已調整過的項目或內容,此處不再調整,以避免重復。
如,短期投資、長期投資項目,分析時應剔除非現金因素的影響(如用非現金資產投資;以非現金資產形式收回投資;長期投資權益法核算被投資企業實現利潤時增加的金額等),其借方表示增加投資流出的現金,其貸方表示收回投資流入的現金,所以應分別反映投資活動中現金流入和流出的全過程。
短期借款、長期借款項目,其貸方發生額表示借款而流入的現金,借方發生額表示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也應分別列示在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和流出項目中。
資產負債表中其他各項目原理相同,在分析時,應逐一分析各項目的借、貸方發生額,注意剔除非現金因素的影響,才能準確反映各項目現金流入和流出數。若簡單分析其凈增加或凈減少數,會造成數字不實,也容易出現差錯。
以上所探討的只是一種編制調整分錄的思路,實際操作時需對全年業務重新進行分析、整理、調整,工作量很大,若我們熟練掌握了編制調整分錄的技巧,也就掌握了編表的主動權,并能簡化編表的工作量。
本文轉載自《現代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