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遼寧省森林資源現狀
遼寧全省林業用地面積695.03萬公頃,占全省總面積46.94%。全省森林覆蓋率為35.13%。其中有林地面積533.98萬公頃,占林業用地的76.83%;疏林地面積4.25萬公頃,占0.61%;灌木林面積60.74萬公頃,占8.74%;未成林地面積34.97萬公頃,占5.03%;宜林地51.51萬公頃,占7.41%;無立木林地面積8.25萬公頃,占1.19%,其他1.33萬公頃,占0.19%。防護林面積264.76萬公頃,占49.58%;特用林13.76萬公頃,占2.58%;用材林139.13萬公頃,占26.05%;薪炭林面積18.94萬公頃;占3.55%,經濟林面積97.39萬公頃,占18.24%。
遼寧全省林業用地國有權屬93.73萬公頃,集體權屬601.3萬公頃;林木權屬方面:國有面積83.96萬公頃,集體林面積229.24萬公頃,非公有制林分面積123萬公頃,權屬未定面積0.39萬公頃。
二、遼寧省森林資源的分類經營情況
森林分類經營是林業各項改革的基礎性工作,它是根據森林多種功能主導利用理論,遵循森林具有多種功能的特點,按其主導利用的不同,將森林的5大林種相應的劃分為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兩大類,使其分別按照各自特點和規律運營的一種新型的林業經濟機制政策和發展模式。
遼寧省商品林面積301.01萬公頃,占林業用地面積的43.31%。在商品林面積中,有林地面積255.47萬公頃,蓄積9972.21萬立方米。按林種劃分,用材林面積150.28萬公頃,薪炭林面積24.37萬公頃,經濟林面積102.11萬公頃,未劃分林種面積24.25萬立方米,分別占商品林面積的49.93%、8.10%、33.92%、8.05%。
經濟林按亞林種劃分為果樹林、食用原料林、蠶場和其他經濟林。
在商品林面積中,國有34.18萬公頃,集體140.88萬公頃,個人125.72萬公頃,其他所有制0.22萬公頃,分別占商品林面積的11.36%、46.8%、41.77%、0.07%。可以看出在商品林中集體和個體占主導性地位。
從商品林按地區分布上看,分布較多的城市為丹東、撫順、鞍山、本溪和鐵嶺。
三、遼寧省森林資源的管理現狀與對策
1.全面加強了森林資源管理體系建設。遼寧省各級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在堅持貫徹執行《森林法》等國家級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地方性森林資源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監督體系建設,強化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監測體系建設,逐步形成了多層次、多角度、覆蓋面廣泛的森林資源監測體系。
2.全面提高了森林資源經營管理手段。加強森林分類經營與管理,商品林建設方面,全省加快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實現了由采伐天然林為主向采伐人工林為主的轉變。加快經濟林產業基礎建設,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果品,丹東板栗、鐵嶺榛子、朝陽“兩杏一棗”等已形成規模優勢。
實施天然林禁伐政策,維護生態平衡,使天然林資源得到休養生息。全面推進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有效地解決了長期以來困擾林業發展的產權不清、權責不明的問題,調整了林業生產關系,解放和發展了林業生產力。在保持集體林地所有權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落實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多種形式并存的集體林經營體制,加快了非公有制林業的發展。
3.全面增強了森林資源采伐利用管理能力。嚴格執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促進了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嚴格遵守木材生產計劃管理與林木采伐許可證管理的有關規定,合理開發和利用森林資源。增強中幼齡林撫育和低質低效林改造力度,有效利用林地面積。
4.制定了森林資源培育保護與發展對策。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及《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決定>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為指導,按照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的要求,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生態立省,實施分類指導,分區施策,以大工程促進林業大發展,深化林業改革,創新營造林機制,加強資源管理,發展林業產業,實現質量強林、科技興林、改革活林和依法治林,加快建立現代林業產權制度,大力發展非公有制林業,完善林業政策法規體系,進一步提升林業現代化水平,使森林資源經營管理上一個新的臺階。
四、建行的信貸抵押政策
根據總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業務押品管理辦法(試行)》(建總發[2008]22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押品管理的通知》(建總函[2011]7號)文規定森林資源屬于“其他押品類”,具體接受標準是“僅接受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木資產”和“林地資產”抵押率上線均為60%。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把森林分為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五大林種。按照森林的用途和不同的生產經營目的,將森林劃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包括五大林種中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也包括含少量以生態效益為主的經濟林和薪炭林),商品林包括五大林種中的用材林、經濟林和薪炭林。我行只接受商品林中的樹種。
發展用材林主要是保障國家建設和民間對木材的需要,發展經濟林主要是利用我國果品、木本糧油、桑柞蠶、竹、茶等豐富資源,滿足人民生活需要,增加農民收入,發展薪炭林主要是解決農民和部分小城鎮居民的燃料問題。
五、評估單位的選擇與評估方法
1.評估單位的選擇。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屬于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應選擇具備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業資質等級,信譽良好,并具備相當數量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具有中級職稱5名以上)和森林資源調查能力的評估機構。
2.評估方法。根據《關于發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資辦發[1996]59號)文規定,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分為林木資產評估和林地資產評估兩種,具體評估方法如下。林木資產評估方法:(1)市價法,包括市場價格倒算法、現行市價法;(2)收益現值法,包括收益凈現值法、年金資本化法;(3)成本法,包括序列需工法、重置成本法;(4)清算價格法等。林地資產評估方法:(1)現行市價法;(2)林地期望值法;(3)年金資本化法;(4)林地費用價法等。
林木資產評估要根據不同的林種,選擇適用的評估方法和林分質量調整系數進行評定估算。林地資產評估是對某一時日一定面積林地的使用權的價格進行評定估算。當林地使用權發生變動或其他情形需單獨確定林地使用權的價格時,應進行林地資產評估。對于資源類抵押物,總行規定的評估方法是市場比較法和收益法。
3.用材林(含薪炭林)林木資產評估。用材林木資產評估一般按森林經營類型分齡組進行:(1)幼齡林一般選用現行市價法、重置成本法和序列需工數法;(2)中齡林一般選用現行市價法、收獲現值法;(3)近、成、過熟林主要選用現行市價法中的市場價倒算法。
4.經濟林木資產評估。經濟林木資產評估一般選用現行市價法、收益現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在選用收益現值法時應考慮經濟林經濟壽命期、各生長發育極端的經濟林產品的產量和成本的差異、經濟壽命期末的林木殘值。
六、建行遼寧分行林權抵押業務的開展情況
截至2011年11月末,遼寧行林木資源抵押貸款的信貸余額為7500萬元,分別為撫順分行7000萬元,阜新分行500萬元。此類信貸業務也是從我行大力發展小企業信貸業務才開始展開。所抵押的林木資產評估價值達18582萬元,抵押率控制在50%以內。
1.遼寧行森林資源抵押貸款尚處在摸索起步階段,各分支行發展極不平衡。商品林按地區分布上看,分布較多的城市依次為丹東、撫順、鞍山、本溪和鐵嶺,但開展業務的僅僅只有撫順和阜新兩家分行。
2.從抵押物的樹種來看撫順行抵押的樹種為落葉松和柞樹,阜新行抵押的樹種為楊樹,充分體現了遼寧省不同地區具有不同的森林資源分布特點,為我行將來因地制宜的開展信貸業務提供了方向。
3.遼寧分行林權抵押貸款客戶群體都是民營企業,屬于小型企業,規模不大,抗風險能力較低。
4.目前單純以商品林中的用材林作為抵押物,尚未開展以經濟林做為抵押物的信貸業務。
七、林權抵押業務存在的問題
1.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尚處在試探性的摸索運行中,缺少對林業知識的培訓,缺少與林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學習的機會,信貸人員對相關林業知識匱乏,難以把握林業發展方向與動態,難以把握抵押物的真實價值,對評估機構的依賴度過高。
2.林地面積過大且存在不規則性,信貸人員很難核實所抵押林地的面積和林木數量,對貸前和貸后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對抵押物只能做到大概了解所處的位置和樹種。
3.國家對林業的政策性保險保障體系尚不完善,目前保險公司對林木的保險基本是按商業化模式運作,保險覆蓋面窄,費用高,客戶難以接受。所抵押的林木只能投保最主要的自然風險――火災險,尚存在著其他自然災害的風險隱患。
4.難以預測市場的波動。商品林中的速生豐產林、經濟林生來就面向市場。在這條產業鏈的利益紐帶上,串聯著營林戶、加工企業、銷售市場等多個環節。如何規避和平衡市場風險,眼下還沒有形成有效機制。速生豐產林、經濟林高產出的誘人前景,背后是高投入、長周期:一個生產周期最快也要5至8年,這期間發生的輕微市場動蕩也可能誘發“蝴蝶效應”,讓企業、林農之間本就脆弱的利益紐帶扭曲斷裂。
5.政策掌握不及時。林木資源抵押貸款處在起步階段,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加之取得政策的來源渠道狹窄,對行業的政策變化了解的甚少,不利于掌握政策變化對市場帶來的影響程度。
八、遼寧省林業資源經營管理發展趨勢預測
1.2011-2020年規劃目標。
(1)加強森林撫育和低產林改造,改善森林質量,加強保護和恢復天然林資源,逐步實現森林資源數量穩定增長、質量明顯提升和結構進一步優化。期末森林覆蓋率達到39%,活立木總蓄積量達到2.8億立方米;林業產業年產值實現700億元。基本完成以遼西北地區為重點的生態脆弱區治理建設,初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
(2)規劃完成造林面積50萬公頃;新增封山育(護)林面積150萬公頃;完成中幼齡林撫育及低質低產林改造面積50萬公頃。基本農田全部達到網格化;建成以基干林帶為主體框架的帶、片、網、點綜合防護體系。
(3)建成森林資源和林業生態監測與評價體系,實現森林資源與林業生態信息的動態管理,全面實現數字化林業。
2.2021-2050年規劃目標。
(1)實現國土全面綠化,建成以主要江河山脈為主體國土生態安全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基本實現山川秀美的宏偉目標。
(2)營造林工作重點從以植樹造林為主轉到以森林經營管理為主,進一步調整和改善森林結構,加強森林管護。
(3)規劃有林地面積達到610萬公頃以上,森林覆蓋率穩定在42%;生態公益林混交林比例達到80%以上,活立木總蓄積量達到5億立方米,基本實現林業三大效益協調統一,開始進入可持續發展的新階段。
3.將全省林業建設劃分為三大區域,即遼東生態保護核心區,遼中南防護林體系和城鎮綠化建設集中區,遼西北生態建設重點區,進而構建新時期遼寧林業發展的新格局。
4.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堅持嚴格保護、科學經營、持續利用和積極發展的方針,促進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向森林生態系統管理為主轉變,并依據林業分類經營的要求,建立健全現代森林資源經營管理規程。強化森林采伐管理,加強中幼齡林撫育,積極推進農田防護林采伐更新,加快低產、低效林改造。
5.以建立“產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范、監管服務有效”的林業產權制度為目標,在搞好集體林改革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全省林業產權制度全面改革。
九、建行遼寧分行發展林權抵押業務的對策
1.林業行業風險提示。發展林權抵押業務的對策是在充分考慮林業生產和經營中的各種風險提出的。林業風險是在林業生產和經營過程中,資源條件、自然環境、市場環境、政策環境以及林業內部等不利因素對林業生產、增收和林業可持續性帶來的危害和損失。林業風險具有多樣性、非獨立性、潛在性和長期性等特點。具體風險如下:
(1)自然風險。自然風險是來自自然界與林業經營生產相關的災害性因素, 諸如氣候條件變化(凍害)、火災、旱災、風災、雪災、水災、病蟲害等。森林火災是林業面臨的最主要的自然風險,森林防火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林業部門的重視;森林病蟲害所造成的損失雖然不像森林火災那樣直觀,但實際損失或潛在損失更大,人們形象地稱之為“不冒煙的森林火災”。
(2)人為風險。人為風險是指林業除了遭受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的同時, 短時間內也擺脫不了森林資源被偷盜以及亂砍濫伐, 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的現象, 這種現象直接與現階段社會上人們的低素質、低覺悟有很大關系, 這是道德風險, 也可以認為是社會風險。環境污染對林木生長的影響越來越明顯, 因而是構成人為風險的一個方面。人為風險是我國林業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之一。
(3)經營風險。經營風險與人為風險有著非常相似之處, 主要指經營管理不善給林業帶來的損失。因缺乏必要的管理或經營管理不善而樹木被盜,幼樹被毀,造林成活率低等。這里既有管理不善的因素,也有人為破壞的因素,所以與人為風險區分較為困難,主要看是否與經營管理直接相關。
(4)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每一項技術的采用都伴隨著或大或小的風險, 森林培育生產技術也是一樣。林業技術風險指育林營林過程中由于技術條件的限制而帶來的林業風險,如翻耕土壤造成林木地上及地下部分機械損傷,殺蟲劑過量使用致使林木幼苗死亡等。新技術的采用可以降低林業風險,但也可能增加林業風險,一般成熟的林業新技術會降低林業風險。
(5)市場風險。市場風險,主要指林產品供求失衡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和價值實現困難,是市場的這種不穩定性給林業所帶來的風險。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直接影響到林業生產經營單位的發展。林業經營單位的生產周期長,再加上行業內與行業間的競爭,導致市場對林業資源配置的滯后性,兩者都使林業生產的組織變得更加困難,資金投入的風險更大。
(6)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林業政策的變動必然給林業經營帶來影響,這種影響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林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然面臨著政策風險。林業也在很多地方分山到戶,分散經營。由于林農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以及受以前政策不穩定的影響,導致政策落實沒有長效性,林農更多考慮的是短期行為和短期收益。所以, 在承包后大量砍伐林木,出現了一個時期內資源劇減的局面。政策上的風險因素還體現于國家宏觀的經濟調控。經濟調控影響到市場需求的急劇變化,使林業承擔一定的風險。
(7)行業風險。行業風險,當把有限的資源投入到林業的同時,就意味著放棄了投入其他行業的機會,這種放棄所“損失”的最大可能效益就是林業經營的行業風險。林業是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兼具的行業,而經營者更重視經濟效益,當林農重視經營林業的機會成本時更容易使林業的行業風險放大。應該重新全面考察林業所面臨的行業風險的大小。
2.信貸政策建議。
(1)上級行在對林業行業和全國林權抵押貸款項目進行深入的調查和研究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地區不同的森林資源狀況,形成林權抵押貸款指導性意見或實施辦法,穩步開展以林權做為抵押的各類信貸業務。
(2)根據遼寧省三大區建設重點和各市縣區不同的發展方向,有重點的推進森林資源抵押貸款。首先,在不同地區選擇具有代表性的龍頭企業合作,以點帶面的穩步推進林權抵押貸款。龍頭企業經營管理經驗豐富、規范,技術力量相對強,對市場的把握較準確,防范人為風險、經營風險、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強。其次,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各地特色,逐步擴大客戶群體。
(3)上下級行聯動,收取國家和地方的林業政策,做到資源共享,第一時間掌握政策變化,分析預測對林業行業帶來的正負面影響,把握市場先機,有利防范政策變動帶來的負面影響。
(4)了解各地區氣溫變化帶來的各種自然災害頻發程度,對于頻繁發生的單項自然災害,強制要求借款人進行投保,排除風險隱患。對于頻發的某項自然災害,保險公司不給予投保的,我行拒絕發放貸款。加強貸后管理,在病蟲害高發前中后期,使借款人定期出具病蟲害檢查報告。
(5)對商品林中的用材林、經濟林和薪炭林的市場穩定性和變現能力進行調查研究,實施有區別的、切實可行的抵押率政策。鑒于薪炭林的變現能力、開發和使用價值不大,建議暫緩實行以薪炭林做為抵押的信貸業務。
3.撫順分行林權抵押業務的幾點做法。撫順地處遼寧的東部山區,屬于生態保護核心區。林業用地面積84.13萬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74.6%。林業用地面積大部分集中在新賓滿族自治縣、清原滿族自治縣和撫順縣,占全市林業用地面積的97%。樹種比較單一,落葉松和柞樹面積占77%以上。三縣地區的樹苗的培育、林木加工業、食用菌、中藥材、山野菜采集及人工栽培、野生動物馴養等林業特色產業比較發達,林權的第二交易市場也比較成熟。對林權抵押貸款撫順行的具體做法是:
(1)挑選三縣地區林業行業的龍頭民營企業,穩步推進林業資產抵押的信貸業務。撫順行根據該地區特點,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首先在三縣地區挑選了幾家規模較大、經濟實力較強、信譽良好的民營企業。此類民營企業具有自身的林場和木材加工基地,依靠自身豐富的森林資源,不同程度的培育和養殖林蛙、人參、食用菌、樹苗等,進行綜合經營等特點。具有較穩定的第一還款來源,作為抵押物的森林資源在該地區變現能力較強。
(2)保證抵押物的安全性。所抵押的森林資源占借款人總資產比例較大,森林資源一旦受到自然災害,將會對借款人和我行信貸資金造成直接的損失。在考慮到當地森林資源特點的基礎上,撫順行要求借款人所抵押的森林資源一律參加火險,第一受益人為建行,盡可能去降低風險隱患。
(3)保證第二還款來源的可變現性。撫順行重視抵押物樹種的選擇,不是單存的隨意選擇林地和樹種,而是選擇當地用材林中最普遍、市場銷路較好的紅松、落葉松和柞樹,這些樹種不但價格理想,在第二交易市場上容易變現。
(4)選擇信譽良好的專業森林資源評估師事務所為我行指定的評估機構,確保所抵押的森林資源物有所值,保證我行信貸資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