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內部審計本質上具備 “外向” 潛質
1.內部審計產生及發展過程的 “外向” 動力。內部審計在組織內部的確立是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這些因素包括: (1)組織交易規模不斷擴大、 業務復雜性增強; (2) 投資人以及高層管理者遠離交易的現場; (3)對管理執行者的潛在偏見和懷疑; (4)進行業務檢查和總結所需的專業知識(比如會計) 越來越多; (5)確保獨立性和客觀性所需的地位以及成為管理者“耳目” 所需的程序規范。剛開始,內部審計是作為內部經營職能的自然延伸,主要集中在防止欺詐和財產損失;很快地,內部審計的范圍擴展到對幾乎所有財物事項的驗證;隨后,其重點逐步從 “為管理而審計(Audit for Management)” 發展到 “對管理進行審計(Audit of Management)” 。2.人們對內部審計內涵認識的提升。隨著內部審計實踐的發展,人們對內部審計的內涵認識也在不斷適應這種變化。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1947 年將內部審計定義為 “內部審計是建立在審查財務、 會計和其他經營活動基礎上的獨立評價活動。它為管理提供保護性和建設性的服務,處理財務與會計問題,有時也涉及經營管理中的問題。 ” 1957 年又將該定義修訂為 “內部審計是建立在審查財務、會計和經營活動基礎上的獨立評價活動。它為管理提供服務,是一種衡量、 評價其他控制有效性的管理控制。 ” 1971 年進一步修訂為“內部審計是建立在審查經濟活動基礎上的獨立評價活動,并為管理提供服務,是一種衡量、 評價其他控制有效性的管理控制。 ” 這一修訂最重要的在于將內部審計是 “建立在審查財務、 會計和經營活動基礎上的獨立評價活動,” 改為 “建立在審查經營活動基礎上的獨立評價活動” ,即把內部審計的基礎從財務、 會計擴展到全部經營活動。1990 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將內部審計界定為 “一個組織內部建立的一種獨立評價職能,目的是作為該組織的一種服務工作,對其活動進行審查和評價。 ” 2002 年的 《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準則》 將內部審計的內涵表述為 “一項獨立、 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增加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它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 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目標。 ” 從而可以得到這么一個基本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項作用范圍很廣、 建設性很強的服務性工作。3.薩班斯- 奧克斯萊法案是內部審計作用外化有力應證。傳統意義上,內部審計師在大多數組織和單位中保持低調、 低姿態,處于幕后。薩班斯 - 奧克斯萊法案( “SOX 法案” )使內部審計地位得到迅速而高度提升。該法案有兩個重要條款在這里特別值得引述,即 302 條款規定: 企業的首席執行官(CEO)和首席財務官(CFO)要對美國上市公司財務本 論文 出自 無憂論文網報表的披露質量做出承諾,要對企業內部控制框架進行對比,并做出評價; 404 條款規定: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評價,即要求管理層對本組織內部控制狀況進行評價,擔任年度財務報告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對其進行測試和評價,并出具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該法案極大地提升了內部審計的外向服務傾向。一方面,法案設定內部審計對組織內部控制狀況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內部控制制度是管理部門建立的,其執行狀況和有效性由管理部門自己評價有失公允,所以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之前,內部審計師要對本組織的內部控制狀況進行評價,向高級管理層提交內部控制評價報告,高級管理成評價后才能向事務所提交報告。 另一方面,該法案明確要求 “內部審計師憑借他們在組織結構中的獨立性和風險控制方面的專業知識,在幫助組織遵守具有挑戰性的 404 條款和法案的嚴格遵守方面起重要作用。 ”
二、 內部審計外向受益以內向服務為基礎
1.我國對內部審計認識的轉變。我國現行的 《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 將內部審計界定為 “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 財務收支、 經濟活動的真實、 合法和效益的行為,以促進、 加強經濟管理和現實經濟目標。 ” 與 1995 年關于內部審計的涵義描述相比,這一描述使得對內部審計有多方面的轉變:第一,審計目標由監督財政、 財務收支活動,以確定其是否遵循真實、 合法、 效益性原則轉向監督、 評價本組織的各項經濟活動,以促進、 加強經濟管理和服務于實現組織目標;第二,內部審計職能由單一經濟監督職能向以經濟監督和經濟評價為基本職能的多方面職能轉變;第三,從內部審計的內容看,正逐步從傳統的財務審計發展到包括財務審計在內的、 財務事項和非財務事項的綜合管理審計;第四,內部審計的本質已不再定位于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而是服務為導向的經濟控制機制。這種轉變是為著適應市場經濟的確立和改革的深化,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特別是企業,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在經營機制上發生了巨大變化,企業內部以管理的市場運作為導向,向管理現代化和科學化方向發展。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作為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內部審計,其作用逐步為管理層所認識,管理層也因此對內部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是基于自身利益而做出的一種主動選擇。
2.內部審計外向視角— — —風險管理。在組織(比如企業) 努力使它的對投資者、 債權人、 供應者和顧客有吸引力時,提供確認信息及信息。正是組織職能的發揮,給了這些外部決策者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而這方面,內部審計是能夠發揮作用的,當然這種作用的基礎在于把自己融入組織外向目標實現上。組織管理層是由各種不同的組織職能支撐的,如風險管理、 組織遵循性、 組織控制和組織安全,這些職能都有助于確保存在適當、有效的管理。目前,風險管理得到了廣泛的接受,通常這一職能設置于管理高層,直接向主要負責人(如 CEO)報告,內部審計提供整個組織的、綜合風險分析,因而能基于組織目標而有 針對性地開展工作。這主要表現在: (1)內部審計能協助識別風險因素,分析結果,確定風險管理和控制理論的輕重緩急; (2)內部審計可以針對風險管理程度在實際中是否如預想的那樣發揮作用提供服務; (3) 通過咨詢服務,內部審計可以從改善風險管理和控制流程進一步幫助管理層,尤其是管理高層。內部審計因而能夠承擔內部建議職能的重要職責,向管理高層提供關于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運行情況的分析和確認。內部審計在具體工作中還能直接向外提供服務和幫助,最好的例證就是在報表審計與外部審計(事務所)的合作。雖然外部審計師主要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內部審計也能憑借對經營、 流程和業務知識以及對組織所面臨風險的深入了解提供很大幫助,這包括:(1)內部、 外部審計獨立開展工作,然后在風險分析上共享信息; (2)與外部審計師協調審計計劃; (3) 當進行聯合審計時,內部審計向外部審計提出建議 (范圍、 重點、 時間選擇等) 。通過這一系列途徑,外部審計師能更有效率地執行審計,并能提供更高質量的審計報告。
三、 內部審計職業化 、 團體化的可能
1.內部審計具有許多職業化特征。( 1)內部審計已具備職業化的一般特征。內部審計有建立在一定理論基礎上的執業技能;執業技能需要一定的廣泛而嚴謹的培訓才能獲得;職業人員應該通過考試展示其執業能力;有一個聲譽顯著的團體來代表和組織更多的職業人員;通過職業道德來維護職業的正直與誠實。(2) 內部審計服務導向具有社會化傾向。內部審計同其他許多職業一樣,其提供的服務是利他的;內部審計在其專業領域具有越來越強的權威性,并且對其工作成果具有越來越強的責任意識;內部審計服務在維護公眾利益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在開展工作時與管理機構或人員的獨立性逐漸得到加強。(3)內部審計在執業中客觀、 公正得到認可。內部審計在組織內部與組織或管理層之間具有委托責任關系;內部審計在工作中能公平地服務于管理機構或人員,不存在任何特殊利益的考慮;內部審計人員在工作中能得到靠組織財務計劃或預算提供的經費。
2.內部審計在組織內存在事實上的角色矛盾。美國著名的內部控制專家邁克爾• 海默(Michael Hammer)提出:內部審計機構應將自本 論文 出自 無憂論文網己視為公司的一種資源;在幫助管理層更有效地達到預期控制目標的過程中發揮作用,內部審計的使命將從簡單的 “我們實施審計” 向 “我們幫助創建一些程序,以期達到組織成功所需要的內部控制水平” 的方向發展。前述內部審計的涵義描述與此是相通的 。但事實上內部審計在組織內不好完全體現出來, “雙重領導問題” 很好地說明了最主要的困難:一方面,內部審計師很明顯被組織(管理層) 所雇用,并需要管理層的支持與合作來有效地執業他們的工作;另一方面,當組織內最高管理層(包括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要求內部審計師對管理層工作提出批評時,他們要認識到,最根本地應忠誠于最高管理層,而不是管理層,所以應無所畏懼地回答。這種不適當地向雙重領導報告的情形,給內部審計師帶來許多阻力并使其倍感緊張。的確,這一棘手的問題如果沒有巧妙地處理好,接著有效溝通與合作將被打破,并可能導致內部審計在獨立性、 客觀性上的妥協,從而嚴重削弱內部審計在組織內部的地位。
3.內部審計職業化努力和探索。這里提出內部審計職業化并不是要求將其從組織內部獨立出來成為外部審計,而是將其作為一種獨特的非自由化的社會職業存在和發展。這包括: (1)形成社會公眾的內部審計人才標準和人才市場,以便各種組織可以自由地、 放心地招聘到合格的內部審計人才; (2)形成社會公眾的內部審計工作質量標準和內部審計師行為規范,以使有關各方可以公正地評價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質量和價值; (3)形成內部審計人才競爭機制,促進內部審計師人才素質的提高; (4)更好地維護內部審計師及其所服務的組織的合法權益,增加組織的價值和社會價值。事實上,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組織的各種管理人才卻呈職業化或有職業化的趨勢。提升內部審計的職業身份,增強內部審計內在功能的挖掘,包括職業化努力,并不在于否定或削弱其內部化,而是旨在保障內部審計師的權益,保證內部審計質量,提高內部審計為組織增加價值服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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