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審計環境的定義
審計環境是指影響審計存在和發展的內在的物質基礎和外在的制約條件。它有以下幾層含義:一、審計環境是審計存在和發展的內在物質基礎。審計作為一種客觀存在和發展的現象首先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質基礎之上的。這個物質基礎一般是指審計組織和機構的人員、 場所、 設施、 設備和工具等, 是針對審計的內部環境, 即我們常說的審計文化。物質基礎是決定審計存在和發展的內在因素。二、審計環境是審計存在和發展的外在制約條件。審計作為一種客觀存在和發展的現象不是孤立存在的, 而是受到一定歷史和現實條件所制約。這種制約主要不是指自然環境, 而是審計所處的周邊社會經濟環境, 它針對的是影響審計存在和發展的外部環境。制約條件是決定審計存在和發展的外在因素。三、審計環境的本質是現實社會經濟的一種客觀反映。審計作為經濟監督的主要手段是為現實社會服務的, 是推動和促進現實經濟發展的工具, 審計作用的發揮是與現實的時空環境密切相關的。因此, 審計環境的本質是現實社會經濟的一種客觀反映, 它自動地調節著審計的時空界限, 控制著審計發展的方向、 規模和速度。四、審計環境是一個變化的過程。審計環境是現實社會經濟的客觀反映, 而社會經濟不是靜止的, 而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因此審計環境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它會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對審計監督的要求而變化。用運動的觀點來審視和看待審計環境是進行審計環境研究應當具有的基本態度。五、審計環境具有自然和社會的雙重屬性。作為現實社會經濟的一種客觀反映, 審計環境與其他社會經濟現象一樣具有自然和社會的雙重屬性。審計環境的自然屬性是指審計環境所具有的技術和方法( 如審計環境中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循環理論與方法、 生產函數與投入產出的關系、 市場均衡理論與方法、經濟杠桿的原理與分析方法等) , 審計環境的自然屬性反映的是審計所具有的共性特征, 它可以適用于不同社會制度國家的審計或被其相互借鑒。審計環境的社會屬性是指社會制度不同國家的審計環境所具有的個性特征,是適應不同社會制度國家經濟行為而產生的審計環境 ( 如不同國家的經濟法律制度、 金融與財政稅收政策等) 。社會屬性決定了不同社會制度國家的審計環境并不完全相同, 審計環境不可能也不應當脫離所在國家的整體社會經濟環境, 是國家整體社會經濟環境的組成部分。
二、審計的內部環境—— —審計文化
審計文化概括地說, 就是審計組織和人員在審計實踐中所獲得、 積累、 創造和延續的能力與成果, 包括精神和物質兩個方面。具體地說:( 一) 審計文化是伴隨著審計產生和發展的一種特有歷史現象。審計文化也不是天生的, 而是隨著審計的產生而產生, 隨著審計的發展而發展的歷史現象。由于審計產生的根源是經濟責任關系, 審計的發展是基于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因此, 審計文化的實質是審計職能的具體反映, 它所體現的是審計監督活動特有的文化特征。( 二) 審計文化是一個發展的過程。審計文化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而是一個創造、 積累和發展的過程, 是在審計實踐的不斷探索中逐漸演變而成的。審計文化作為一個發展的過程必然是不斷變化的。對于傳統的被實踐證明能夠代表基本審計原則的文化、對于開拓性的能夠促進審計不斷向前發展的審計監督機制文化, 將在不斷地更新和完善中得到傳承和發揚; 相反, 已經不適應審計發展需要的審計文化將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被淘汰。審計也就在這種文化的不斷熏陶和影響下得到發展, 審計的發展反過來又促使審計文化新的升華。( 三) 審計文化具有時空性。時空性決定了不同國家和地區、不同時期審計文化之間的差異性和審計文化的多元化。促使我們在認識審計文化時應當以辯證和歷史的態度去理解和看待不同的審計文化, 取長補短, 為我所用。( 四) 審計文化是一種多層次的構成整體。審計文化不是各種審計文化現象的簡單合并, 而是由審計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共同構成的整體。是由審計物質文化、審計規范文化和審計精神文化三個層次構筑的, 并且以審計精神文化為核心的多層次復合整體。其中:審計物質文化是指與審計人員工作和生活相關的環境、 設施、 交通、 建筑等物質資料, 審計物質文化是審計文化的基礎, 是審計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 審計規范文化是指約束和規定審計行為的各種審計法律、 規章、 制度和職業道德準則等界于審計物質文化層次和精神文化層次之間的中介文化, 起著連接審計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橋梁的作用; 審計精神文化是指審計人員在履行審計職責所應當具有的價值觀, 包括審計人員的精神面貌、 心理素質、 理想與信念、 作風與態度等。審計文化是審計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共同構成的整體, 審計文化既反映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 也推動著社會生產力的前進步伐, 在市場經濟審計監督體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本 論文 出自 無憂論文網 一) 凝聚作用。審計文化體現的不是審計人員個體的行為和意識, 而是審計人員的群體行為和意識, 它能夠把審計人員個人的追求和審計組織的追求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從而形成具有團隊凝聚力的整體力量。這種凝聚力所帶給審計主體審計人員的歸屬感、成就感和責任感對于審計事業的發展具有巨大的推動力, 是審計人員的精神動力和精神支柱。( 二) 導向作用。審計文化的導向作用主要表現在價值觀對審計主體行為的引導方面, 即對審計領導和廣大審計人員行為的導向。審計價值觀集中體現在審計的監督、 鑒證和維護等三種職能上, 審計文化則通過審計職能的導向來約束和促使審計人員和組織的行為符合審計目標的要求, 遵循審計的基本準則。審計文化的導向作用也是審計人員敢于堅持審計原則, 勇于承擔審計責任和不斷提高審計服務質量的重要源泉。( 三) 激勵作用。審計監督依賴的是人而不是物, 審計的主體是審計人員。審計文化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把蘊藏在審計人員個體內的智慧和才能充分地挖掘出來, 形成團隊的凝聚力去完成審計任務, 實現審計目的, 提高審計效益。( 四) 協調作用。審計文化是建立在審計人員共同的價值觀上的文化, 審計文化能夠促使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運用相互間的共同語言和信任態度在較好的文化氛圍中進行交流和溝通, 因而不僅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和問題的解決, 而且有利于審計上下左右和諧關系的形成。( 五) 維系作用。審計組織和人員之間的關系是靠行政 ( 權力) 、 經濟和文化等三條紐帶聯結和維系在一起的。其中:行政和經濟是維系審計組織和人員的外在紐帶, 反映的是審計的外在形象; 而文化則是維系審計組織和人員的內在紐帶, 它是審計內部統一, 形成穩定和長遠審計凝聚力的精神所在。( 六) 輻射作用。審計文化比較集中地反映著企業的基本宗旨、物質條件、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審計文化通過審計組織和人員的審計實踐得到傳播和展示, 良好的審計文化不僅代表著審計組織和人員的整體形象, 而且體現著審計的團隊蓬勃向上的精神和高度的社會信譽。( 七) 技術手段創新作用。審計離不開技術方法和手段, 審計需要以一定的技術手段為支撐來對被審計事項進行審核與檢查, 尤其在現代社會里, 突飛猛進的計算機技術的出現和廣泛應用, 對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審計只有跟上時代科學技術發展的步伐, 充分發揮審計文化的功能, 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 創新審計手段、 改進審計方法和完善技術條件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需要。審計文化是審計本質在文化方面的反映, 伴隨著整個審計事業, 貫穿于審計行為的不同階段和過程。審計文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 審計精神文化。審計精神文化是指審計組織和人員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 受一定的社會文化背景和長期意識形態影響而逐漸形成的一種精神成果和觀念。審計精神文化屬于人的思維范疇, 是審計文化的核心, 在審計過程中居于支配的地位, 是審計管理的靈魂和精神支柱。審計精神文化主要由審計觀念、 審計道德、 審計倫理、 審計精神等構成。( 二) 審計規范文化。審計規范文化是指連接審計精神文化與物質文化的中間環節文化。它既不同于審計精神文化也不同于審計物質文化, 但是又與審計精神文化與審計物質文化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審計規范文化的表現—— —審計制度是有形的, 它往往是以審計的責任制、 規章、條例、 標準、 紀律和各種考核標準等形式出現, 從而使審計的精神文化通過審計規范文化不斷地向審計物質文化滲透。在這個滲透的過程中, 科學而合理的審計制度在逐漸被審計組織和人員廣泛地認可和接受時就形成了優秀的審計規范文化, 審計則由此獲得了強大的生命力。( 三) 審計行為文化。審計行為文化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人與人之間關系的文化。包括審計人際關系和服務行為規范等。 審計行為文化的實質是審計精神文化在審計人員個體行為的表現。面對日益復雜的社會經濟現象, 審計把加強審計文化建設來作為提高審計監督和管理水平與質量的重要手段, 不僅需要不斷地提煉和升華審計理念和信心, 而且更需要將理念和信心貫穿到審計的實踐中去, 才能使審計真正成為審計文化的受益者, 才能推動審計事業的不斷發展壯大。( 四) 審計物質文化。審計物質文化是指審計組織和人員工作的外部條件、 工具、 手段和設施等構成的文化, 如: 辦公場所、 辦公設備和設施、 交通手段等。如同任何事物一樣, 審計同樣借助于有形的物質條件才能去履行審計職能, 完成審計任務,審計物質文化的作用就在于此。( 五) 審計形象文化與塑造。審計形象文化是指審計理念、行為和視覺等三個識別所構成的文化系統。作為審計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審計形象文化具有獨特的作用。通過審計形象設計可以將審計的理念與精神文化以不同傳媒的方式 ( 視覺、聽覺、 觸覺等) 傳遞給審計的外部世界, 使審計監督工作能夠在復雜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得到社會的接受和肯定, 理解審計的價值, 認識審計對經濟的保障作用。良好的審計形象文化不是天生的, 而是通過不斷的自我認識、 自覺改造, 逐步完善起來的。首先, 良好的審計形象文化塑造必須注重“審計精神” 文化的建設, 努力練好審計文化的內功; 其次,良好的審計形象文化應當注意提高審計的社會信譽度, 審計監督不同于其他經濟監督形式的最主要區別之一是它的權威性, 而審計的權威性不單純地是依靠行政手段來維持的, 而是通過審計的社會信譽度來得到大眾的認可和肯定的; 第三, 良好的審計形象文化是圍繞審計人員的審計過程和結果逐漸展示出來的, 因此, 必須重視審計人員的素質培養、 注意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的言行舉止和行為規范, 不斷提高審計文書檔案的質量水平。( 六) 審計文化管理與溝通。審計文化管理是指將審計文化作為管理的對象, 通過審計文化來實現審計管理目標的過程。 審計文化管理一般具有速度文化、 學習文化、 虛擬文化和融合文化等特征。( 七) 審計文化的學習。現代社會是一個飛速發展和不斷變化的世界, 面對信息時代, 審計人員也只有不斷地學習, 終生接受教育, 才能立于不敗之地, 這就是審計文化的學習功能。審計文化學習具有共同愿望和信念、 團隊學習、 終身學習等幾個特征。( 八) 審計文化的發展與創新。創新不是技術術語而是經濟術語。審計文化作為人類文化的組成部分不是孤立存在的, 而是受著周邊社會、 政治、 經濟和法律環境的深刻影響。外部環境的變化與審計內部自身組織、 管理的變化與改革, 客觀上要求審計文化必須不斷的發展與創新。其基本趨勢是: 審計文化的領域將進一步擴展; 審計文化的內容將不斷的深化。其基本特征是:審計文化將成為審計整體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并且是核心部分; 審計領導和高層管理者在審計文化創新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并將成為推動中國審計文化建設的關鍵因素; 審計文化將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審計人員個性文化發展將日益受到重視和鼓勵; 審計文化的個性將得到加強, 并且表現為明顯的地域審計文化特點; 審計信譽將成為審計文化建設的最高表現形式。
三、審計的外部環境—— —主要的外在因素
審計的外部環境主要因素包括: 財政體制、 金融體制、 投資體制、 社會保障體制、 經濟法律制度等。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地位的確立和不斷完善, 上述外部環境因素也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 從而直接或間接地制約著審計的存在和發展。( 一) 財政體制。作為國家經濟支撐的財政體制環境對于審計的影響一般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次上。從宏觀方面講, 財政體制改革對審計的主要影響是:1. 稅制改革由于統一了不同性質、不同所有制企業的稅率, 取消和減免了一些不合理的稅收項目, 解決了不同所有制企業稅負畸輕畸重的問題, 使得稅收環境得到有效的改善。稅收環境的變化要求審計應當按照新稅制的標準對企業的稅收行為進行審視與監督。2. 財政優惠制度逐步規范化和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作用的逐漸加強, 要求審計更加關注財政體制的合理性、穩定性和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作用的效益性、 長遠性。3. 財政體制改革促使的政企分離要求審計逐漸由政府審計包攬審計全局的地位轉化為政府審計、 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三分天下的局面過渡, 并明確了各自的領域和職責。4. 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建立, 在有助于補充和解決民族或落后地區財力不足的同時也擴展了財政審計的范圍, 它要求財政審計必須關注轉移支付資金的合理性、 恰當性和效益性, 使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用, 為民族或落后地區經濟發展的提供有效的財力保障, 促進其經濟實現跨越式的發展。從微觀方面看, 財政體制改革對審計的主要影響是:1. 在會計制度方面, 隨著會計法和一系列會計準則的先后發布和不斷修訂和完善, 中國的會計制度已經適應了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則, 并且正在逐步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新的會計環境要求審計機構和人員在履行審計職責, 完成審計任務時必須按照會計規范和國際慣例來審視自己的行為, 并且也促使審計工作向規范化和國際慣例的方向發展。2. 在財務制度方面, 資本金制度和國際通用財務報表制度的建立和不斷修訂與完善要求審計也必須從過去財務收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審查逐漸向資金的效益性和經本 論文 出自 無憂論文網濟責任性審查發展。( 二) 金融體制。金融是保證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工具和國家實現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金融體制環境對審計的主要影響是:1. 隨著金融機構的商業化和金融業獨立地位的確立以及金融領域逐步對外開放格局的形成,信用成為人們關注金融業的主要焦點。審計必須適應金融商業運作的新模式, 在提高金融信貸資金信用和債務審計的同時, 還應當強化對反洗錢問題查處的力度, 保證國家和其他權益人資金的安全。2. 隨著金融商業運作模式的不斷發展, 金融債券的發行方式將日趨多樣化和復雜化。審計必須適應金融債券發行方式轉變的新形勢, 加強對以 “上市為名, 實則圈錢” 手段問題的查處, 保證金融債券市場秩序的正常化。3.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 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已經成為未來金融發展的基本趨勢之一。審計應當順應這種趨勢, 逐步開展對金融資本租賃業的審計, 促使其健康有序地發展。4. 隨著金融業務量的不斷增加和領域的不斷擴大, 審計需要不斷拓展金融審計的范圍, 加強金融效益的審計, 提高金融資本的使用效果。( 三) 投資體制。投資是國民經濟發展建設的基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投資實行的是以市場調節投資行為和以業主投資主體決策自主、 風險自負為基礎的政府間接調控的資本配置和管理體制。這種體制環境對審計的主要影響是:1. 隨著業主獲得了比以往更大的投資決策和建設自主權的同時, 投資行為和結果的不確定因素也在大大增加。它要求審計必須加強對投資風險和責任的審計監督的力度, 確定和防范風險已經成為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2. 隨著投資和融資渠道的拓展, 債權和債務成為投資糾紛和制約投資的主要障礙。為此, 需要審計關注對投資和融資市場管理規范化的監督,以保證投融資渠道的暢通性。3. 隨著投資市場服務體系的逐漸社會化, 投資面對的是日益開放而激烈的競爭市場。為此, 需要審計加強對從事投資咨詢、 設計、 工程監理等相關投資服務行為的監督力度, 保證競爭的公平性。( 四) 社會保障體制。社會保障是市場經濟體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之一。社會保障體制環境對審計的主要影響是:1. 勞動合同制度的全面推行, 要求審計應當重視對勞動合同制度規范化審查監督的力度, 以保證勞動合同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 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 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 審計有對社會保障體系的安全性提供防護的責任, 通過實行必要和適時的審計監督來營造一個較為公平的競爭環境, 合理負擔社會保障基金, 分散社會風險。3. 隨著社會保障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和不斷深化, 審計應當為提升社會保障統籌層次、 提高個人繳費率、 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 加快社會保障向基金制轉化步伐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審計服務, 促使社會保障事業有序、 健康、 穩步的發展。( 五) 經濟法律制度。經濟法律制度是一種高度制度化的經濟行為規范。這種行為規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 旨在指導社會成員怎樣在一定的標準限定下從事經濟行為。主要經濟法律制度對審計的影響是:1. 公司法要求審計應當對公司設立條件的真實性、 設立程序的合法性、 公司組織機構設置的合理性、公司財務的效益性以及公司變更或終止條件的符合性等進行必要和適時的監督, 以保證公司權益人的財產安全, 促使公司資本的保值增值。2. 破產法要求審計對破產申請的真實性、 程序的合法性, 破產清算組織職責的明確性、 清算的合理性, 破產財產的實有性、 清償債務順序的公允性等進行審查, 以保證破產法律制度的嚴肅性和公正性。3. 合同法要求審計對合同的真實性、合同訂立程序的合理性、 合同條款的合法性、 合同履約實際性、 合同變更的符合性、 合同法律責任的明確性等進行必要的審查, 以保證市場經濟關系的正常化, 防范或降低市場交易行為的風險性。
四、簡單的小結
審計環境是由內在環境 ( 審計文化) 和外在環境 ( 財政、 金融、 投資、 社會保障和經濟法律等體制和制度) 兩部分構成。審計環境的本質是現實社會經濟的一種客觀反映, 它自動地調節著審計的時空界限, 控制著審計發展的方向、 規模和速度。正確地認識審計環境有利于審計更好地定位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 積極拓展審計領域和業務范圍, 有效開展審計工作, 提高審計服務水平和質量。這就是對審計環境進行上述研究的意義所在。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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