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小民營企業需應訴反傾銷調查分析
(一)中小民營企業反傾銷應訴的原因分析 (1)高額的應訴成本。反傾銷應訴工作需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需支付高額的律師費用、會計師費用、信息的收集處理費用、應訴的管理費用等;民營外貿企業往往規模較小,從經濟利益上考慮難以承受這高額的應訴成本,從而放棄應訴。如2004年溫州眼鏡行業應訴阿根廷反傾銷案中,應訴的三家公司光支付的會計師費用就達上百萬元,訴訟成本之高讓企業不堪重負,是在眼鏡商會的支持游說下才解決應訴的資金問題,從而取得訴訟的勝利。倘若沒有商會及其他外部資金的支持,這三家公司的應訴肯定會因資金問題而中途放棄。而在2005年歐盟對中國鞋業的反傾銷調查中,福建省內300多家涉案的鞋企多是因抗辯成本太高而放棄訴訟。(2)應訴的風險較高。反傾銷訴訟不僅是貿易問題,還參入了政治因素,應訴的結果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多方面的因素可能導致應訴企業敗訴而被征收高額的反傾銷稅。高度的風險使得一些被訴企業顧慮重重,信心不足而不敢應戰。(3)基于自身管理的原因。中小民營企業自身經營上的不規范,如企業管理混亂,無法提供填寫調查問卷所需的數據資料;會計核算隨意,無法進行會計舉證等,這些也是導致企業不敢應訴的重要原因。(4)對反傾銷貿易救濟調查的不了解。一是對傾銷的誤解,認為低價就會導致順銷;二是對反傾銷訴訟的危害認識不足;三是企業對反傾銷應訴事務陌生,而我國又缺少富有經驗的專業律師和會計師,企業不能得到中介機構的及時幫助和指導。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企業應訴的積極性。(5)“搭便車”的心理。有的企業被列入反傾銷的名單后,希望別人應訴而自己‘搭便車’,認為勝訴后自己可以沾光,萬一敗訴自身也沒有資金和精力上的損失。這是一種極其錯誤的想法,國外對華反傾硝針對的是—個行業,根據商務部《出口產品反傾銷案件應訴規定》及“誰應訴,誰受益”的原則,并且WTO成員國目前較普遍采取地是給予直訴企業分別裁決待遇的做法,未應訴企業往往獲得的是高額的反傾銷稅,從而被迫退出起訴國市場。
(二)中小民營企業反傾銷應訴的利益分析 (1)企業是否應訴的后果分析。我國出口企業參加應訴獲得的結果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獲得市場經濟地位,采用自身的成本資料作為計算正常價值的基礎,與企業出口價格相比確定傾銷幅度,判定公司獲得單獨稅率;二是未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但取得分別裁決地位,采用替代國價格與出口價格對比確定傾銷幅度,判定公司單獨稅率;三是未取得任何地位但該參與就訴的企業獲得一個全國統一的平均稅率。雖然企業應訴可能出現以上三種結果,但倘若涉案企業不應訴或應訴而不合作,則只有一種結果即反傾銷指控的成立,隨之而來的是對這些企業的產品征收高額的反傾銷稅,從而迫使這些企業的產品退出該國市場;同時也增加了涉案企業進一步遭到其他國家反傾銷指控的可能性。如果這些企業的產品單一、而且出口依賴度很高,那么高額的反傾銷稅帶來的將是毀滅性的打擊。如在美國對我國蘋果汁企業的反傾銷訴訟案中,美國蘋果協會對我國的40多家企業進行了起訴,最后只有10家企業應訴,其中6家獲得零稅率,另4家獲得3.38%的加權平均稅率,而對未應訴的30多家企業一律征收51.74%的高稅率,實際就意味著這30多家企業退出美國市場。(2)勝訴企業潛在的利益分析。在反傾銷訴訟中,不能簡單地以是否對應訴企業征收了反傾銷稅作為勝訴的衡量標準。通常認為,即蝕立訴的結果對涉案企業征收了反傾銷稅,只要應訴企業還能在具備競爭力的情況下往起訴國銷售商品,就是應訴企業的勝利。對于勝訴的企業來講,雖然付出了高額的應訴成本,但潛在的利益不容小視。這些潛在的利益往往難以用貨幣來衡量的,主要表現為:一是積極地應訴是企業很好的廣告,能夠提高企業的知名度,提升企業及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中的形象,一般來說敢于應訴并且勝訴的企業,往往會被市場認為管理規范、形象良好;二是會擴大在起訴國的市場份額,只要企業仍保持了競爭力,不僅保住了企業原有的市場,還會占有因放棄應訴而被迫退出的那些企業的原有的市場份額;三是可以進一步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反傾銷應訴的過程也是企業對自身管理的一次較全面的審視,既可以發現管理中的問題,也能促使員工從根本上認識規范管理、高效管理的重要性,還能從調查者身上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管理水平的提高還會降低企業的成本。從理論上講,企業是否應訴只要權衡下應訴成本與應訴收益就可作出決策,但實際上這個問題并非這么簡單,并非是個純粹的經濟問題,從國家、產業、企業三方來看,是否應訴都更多的是一個戰略性的決策問題。如果企業自身無不良行為且管理規范,就應該大膽應訴,而不要被眼前可能的高昂成本嚇倒,否則企業因不應訴而失去國際市場的損失難以衡量。特別是民營企業的應訴還有一個較大的優勢,即企業股權結構使企業較易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待遇。因此我國眾多的中小民營出口企業應該未雨綢繆,規范企業管理,加強企業財務工作,提升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以應對未來可能遭遇的反傾銷貿易摩擦。
二、中小民營企業應訴率低的會計原因分析
(一)反傾銷應訴與會計的關系 概括地講,會計舉證及基于會計舉證的會計抗辯是企業會計在反傾銷訴訟中的主要功能。傾銷是指進口產品價格低于其正常價值,并對進口國已經建立的同類產業造成實質性的傷害,或者對進口國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的行為。確定正常價值是判斷傾銷是否成立以及傾銷幅度大小的關鍵步驟。反傾銷調查機關一般采用調查問卷的形式進行資料的搜集,掌握有關出口國企業的各種資料,其中主要內容是財務與會計資料,作為計算正常價值和出口價格的基礎;應訴企業所要做的工作則是配合調查填寫問卷,在這個過程中要求提供大量的會計信息來作為證據,如產品銷售信息、費用信息、成本核算信息等等,以證明調查的產品出口價格并沒有低于正常價值。這就是反傾銷訴訟中會計的舉證和抗辯作用。反傾銷訴訟對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很高,除應滿足一般意義上的標準之外,還需具有一些特殊的質量特征。袁磊(2004)認為反傾銷會計的核心質量特征是可采性與可比性,重要質量特征是可靠性與相關性,次要質量特征有及時性等??刹尚?,要求企業采用調查機構理解并認可的會計方法提供會計信息,以此為基礎計算出產品的正常價值;可比性,是指傾銷是要將正常價格與出口價格進行比較,這樣就涉及到兩個價格的可比性,因此由于口徑的不一致,企業對憑證與賬簿上的相關會計信息還必須經過計算和調整;可靠性,指企業必須提供準確、可靠并且完整的會計舉證資料,而且可以驗證,如果應訴企業一旦被懷疑數據 虛假,就會導致適用“最佳可得信息”;相關性,要求會計證據與訴訟中的待證事實相關,這就要求企業有充分的資料積累,進行精細的成本核算,能夠提供與應訴產品及時期相關的信息;及時性,要求企業會計信息系統能夠快速的提供規范的會計資料以供核查,這是由于在反傾銷訴訟中對問卷的填寫都有很嚴格的時間限制,超過了應訴期限就將被視為自動棄權。從這些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反傾銷訴訟對應訴企業的會計信息系統要求很高,要達到上述會計信息質量標準,需要企業規范、準確、精細的會計核算支持。
(二)中小民營企業現有的會計信息系統難以滿足反傾銷訴訟的要求 中小民營企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與其他企業相比,我國民營外貿企業是在市場經濟運作規則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機制靈活,市場化程度高;但—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即管理水平低下,缺乏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企業的經營者大多重銷售而不重視企業的財會工作。其會計主要目的是納稅和退稅,認為賬務只要能滿足稅務或銀行的要求即可。企業現有的財會系統無法滿足反傾調查的嚴格要求,筆者認為這是中小民營企業應訴率和勝訴率都低的最重要原因之一。這種簡單地滿足稅務需求的會計核算,與反傾銷應訴對會計的高要求存在著極大的差距??偟膩碇v,中小民營企業的會計信息失真是其主要問題,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會計核算的隨意性很大,整個會計核算沒有遵循—個統一的制度標準,哪個制度規定對企業有利企業就采用哪個規定,無法提供完整的賬簿及公允的會計報表;出于偷稅漏稅的目的,兩套賬的現象普遍存在,即所謂的內賬與外賬,外賬是給稅務看的,內賬是企業日常經營管理需要的;會計核算過于簡單,難以提供交易或事項的明細資料;企業的成本核算過于簡單或核算方法不正確,導致成本數據嚴重失真;財務人員業務能力差,好多中小企業的財務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訓練,而是靠師傅帶徒弟式的方式成長起來的,在實務中憑感覺積累所謂的實務經驗,沒有規范的業務處理能力和意識;民營中小企業大多是粗放式的經營,缺乏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
三、中小民營企業反傾銷導向會計信息系統研究
(一)重視中小民營企業反傾銷應訴會計的研究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以及遭遇的愈來愈多的反傾銷調查,反傾銷會計的研究成為一個熱點問題,國內不少學者從理論與實務兩方面對進行了探討。如袁磊、王仲兵等對反傾銷會汁的目標、信息質量特征進行研究,試圖構建反傾銷會計的理論框架;而周友梅等人則從預防和直對反傾銷調查的會計策略和技巧方面進行研究,提出了一些應對策略,如建立企業的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改進傳統的成本核算方法、發揮注冊會計師在反傾銷訴訟中的作用等,推進了反傾銷會計實務工作的研究。然而這些研究中,專門針對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反傾銷應訴的會計研究極少,不少研究結果不適用于中小企業。中小民營企業是我國對外貿易的主力,出口商品結構以紡織、機電產品、輕小產品和農產品為主,容易遭遇國外反傾銷;另—方面,中小民營企業在很多方面有不同于規模企業和國有外貿企業的特征,因而有針對性地研究中小民營企業的反傾銷會計問題,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于中小民營企業反傾銷會計問題的研究,只有立足于中小企業的特點,針對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考慮其現有的會計信息系統及成本效益的原則,才可能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如要求中小民營企業建立起自己的反傾銷預警系統是不現實的做法,同樣提高企業反傾銷應訴中的會計技巧或策略也不是問題的關鍵,對于中小民營來講,筆者認為更重要的是未雨綢繆,加強企業會計核算的規范性,提高其會計信息質量,從而提升企業的反傾銷應訴能力。正如孫錚(2005)指出,加強對會計實務與內部控制的建設是目前反傾銷會計工作的核心,只有將企業內部控制與應對反傾銷結合起來,提高企業會計實務水平,才能做到從容應對。
(二)中小民營企業反傾銷訴訟會計信息系統構建 對于眾多的中小民營出口企業來說,目前面臨的嚴峻的外貿態勢正是推動其規范管理、提升企業競爭力的外力,這種外力會轉化為其內在的需求。對于會計工作來說,反傾銷應訴對會計的要求就是其外力,以反傾銷應訴的要求來改善目前的會計系統,促使中小民營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促進會計核算水平的提高,也推動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要促使中小民營企業將反傾銷應訴的會計要求融入企業日常的會計系統中,經營者的反傾銷意識和企業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是保障,在此前提下企業才可能加強以反傾銷為導向的會計實務工作。(1)提升經營者的反傾銷意識。經營者是一個企業的關鍵,經營者對反傾銷的了解和認識直接會反映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上。在市場經濟中摸爬滾打的中小民營外貿企業的經營者,往往有較強的風險意識,但由于自身素質的局限,對于反傾銷訴訟不甚了了。筆者認為要提升經營者的反傾銷意識和企業的反傾銷能力,必須充分發揮政府和行業商會的作用,一方面需通過輿論宣傳,用案例用數據說話,幫助經營者分析目前的外貿環境及行業環境,提高外貿企業的憂患意識,加深對反傾銷敗訴后果的認識;另一方面要組織對經營者的培訓,普及國際貿易摩擦及應對等方面的相關知識。(2)提高企業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提高企業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是提升企業整體會計工作水平的核心。孫錚、劉浩(2005)以美國和歐盟的反傾銷調查程序為例,指出企業會計師主要在涉及會計制度問卷調查、產品成本追溯以及賬簿體系與內部控制的完善三個環節承擔著核心工作;反傾銷會計的研究應針對會計師能發揮作用的領域予以深化。根據這個分析,結合中小企業會計人員的現狀,筆者認為中小外貿企業會計人員必須加強這幾方面的學習:規范的會計核算流程;正確的會計核算方法,特別是成本核算方法;相關的反傾銷會計知識。目前對反傾銷會計人才的培養基本上關注的是注冊會計師層面(如浙江省2006年啟動的百名注冊會計師應訴人才培養工程),而忽略了企業會計人員層面,更少有人關注中小企業會計人員層面。這也是近年來反傾銷會計研究的成果沒有引起實務界重視的原因之一,更不用說是應用了。理論界與實務界的互動是反傾銷會計發展的必須,對外貿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是互動的一種方式。培訓可以是多渠道的:會計從業人員后續教育,將反傾銷會計實務納入外貿企業會計人員的在職教育,不僅能從一定程度上改變目前后續教育流于形式的問題,而且可以引導企業會計從業人員對反傾銷的重視;在外貿會計上崗證的考試中重視成本核算的考試,通過考試促進企業會計人員的自主學習;開展反傾銷會計的培訓,行業商會或是市場化的培訓機構的培訓都值得推廣;編寫適合企業會計人員的反傾銷應訴會計核算的實務指導,重點放在反傾銷對企業日常核算的實務要求上,而不是企業如何進行舉證與抗辯,現有的一些實務指南往往是針對注冊會計師的,無法指導企業會計人員特別是中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學習。(3)建立以反傾銷為導向的會計信息系統。以反傾銷為導向的會計信息系統,不是在目前企業的會計核算體系之處另起爐灶,也不是說依照反傾銷應訴的要求來設計企業的會計系統,而是指將反傾銷應訴的會計要求融入企業日常的會計核算。反傾銷應訴對會計的要求,簡單地說就是規范、真實、精細的會計核算,因此企業最重要的還是規范而健全的制度管理,而這正是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詬病。企業可以從以下方面加強反傾銷應訴能力。一是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目前我國尚存在多種會計制度,在會計制度的選擇和具體的會計實務中,企業應充分考慮反傾銷應訴對會計的要求。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執行,對其他類型的企業沒有做出硬性要求。2008年11月歐盟最終決定認可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等效。這一等效認可一方面將降低中國企業赴歐盟上市成本,有利于企業“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進歐盟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解決中國企業的出口反傾銷問題,改善企業出口環境。歐盟是我國主要的出口市場,也是對我國提起反傾銷訴訟最多的地區之一,1998年后其允許我國企業在單個案件中申請市場經濟地位,因此在歐盟的反傾銷訴訟案中,市場經濟地位的取得與否是企業應訴成敗的關鍵。在歐盟的市場經濟地位標準認定中有這樣—個要求:企業有一套完全符合國際財會標準并能在所有情況下使用的基本財務記錄,因此對于中小民營出口企業來講,未雨綢繆執行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是其最佳選擇,并且在實務中需嚴格按準則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二是加強以反傾銷為導向的會計實務工作。
在會計實務中,可以將反傾銷應訴對會計的要求融入到以下方面的工作中:第一,規范公司檔案管理。企業文檔提供了反傾銷訴訟的基礎性文件支持。企業在被調查中,調查問卷所涉及的內容很多,超過了企業常規的檔案管理內容,包括公司的組織結構、財務制度、國內外銷售的詳細交易記錄、實際生產成本等,而這些記錄都必須有完整齊全的檔案為前提才能及時提供,這就要求企業在日常檔案管理過程中把這些信息內容及原始數據進行分類,利用計算機管理,建立企業生產經營的原始數據庫。對不同的原始單據要明確流轉的路線、留存保管和責任部門與具體的責任者。第二,賬簿的設置充分考慮反傾銷的要求。中小民營企業的會計核算往往比較粗略,在賬簿的設置上較少考慮管理的需要,很多交易事項不能提供明細的數據。而反傾銷調查問卷需要的資料往往要求精細,其主要涉及企業兩類型的賬簿,—是銷售類賬簿,一是成本費用類賬簿。第三,進行精細的成本核算。對于成本的核算,首先要明確的是我國傳統的成本核算方法不是導致企業產品的傾銷的罪魁禍首。在貿易摩擦中,國際社會對我國企業的成本核算數據心存疑慮,認為中國企業的成本計算導致傾銷。2005年商務部財務司與美國管理會計師協會聯合開展了企業成本計算的課題研究,2008年發布的研究報告中指:2006年中國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使得中國企業會計制度與國際會計準則(IFRSs)實現了趨同;按中國過去的會計制度,有一些成本項目的處理:療法與國際會計準則存在差異;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使其趨同;不能得出結論說,中西方企業成本計算實踐的差異導致了產品傾銷。這說明我國現有的成本核算模式是可行的。但成本核算的確是我國企業的薄弱環節。不少中小民營企業成本核算制度不健全,成本管理混亂,不能提供真實細致的成本核算資料。對于這些企業來說,規范的成本管理比先進的成本管理理念更為重要。第四,加強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應用。反傾銷調查中企業如何能夠快速、準確地提供企業近幾年的財會信息取決于企業的會計電算化水平。如2005年歐盟對我國皮面鞋的反傾銷調查中,一家企業因未應用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在實地核查要求提供全部原料的財務資料時,由于企業會計核算還停留在手工賬上,無法在短時間內提供準確可信的數據而導致敗訴。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在我國民營中小外貿企業中的應用還需普及,企業建立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直是企業長遠發展的選擇,利用計算機處理會計業務并不是簡單的核算手段的改變,其不僅能規范企業現有的會計創新,克服手工賬務處理的隨意性;更重要的是能夠克服手工會計的局限,如多層級明細賬的核算在手工會計下是不現實的,而對于計算機來說則不成問題。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應用是提升企業財務管理的能力,有效防范并應對反傾銷的重要保證。第五,建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內部控制不僅是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保證,也是反傾銷應訴的要求。雖然近些年我國不斷地在國家制度層面進行內控制度的建設,為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提供了良好的指南,然而具體到制度的執行卻不盡如人意,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的狀況令人擔憂。對于中小企業來講,目前當務之急是建立適合企業的內控制度,將內部控制落到實處?!绾螌炔靠刂婆c應對反傾銷結合,還需要進一步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