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高校為應對擴招帶來的壓力,銀行貸款規模急劇膨脹。據最近發表的《2006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的社會藍皮書稱,為了擴建和吸引人才,高校向銀行大量舉債,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高校向銀行貸款總量約在1500億至2000億元之間。高校貸款資金就像一把雙刃劍,在改善高校辦學條件、滿足學生基本需求的同時,在教育經費來源有限、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不足以及高校的收入增長的空間有限的條件下,隨著高校還貸高峰的到來,巨額本息的支付將會使高校面臨嚴峻的財務風險,容易引發金融風險,高校貸款有可能成為繼鋼材、水泥、電解鋁之后的又一個高風險貸款項目。而高校的特殊性質決定了貸款風險最終將轉化為財政風險,最終由國家財政買單。因此,研究高校貸款風險的產生機理和控制就顯得特別重要。
一、高校貸款風險產生的原因
1、高校擴招帶來的資金需求以及由此產生的還貸風險
為滿足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和廣大人民群眾對高等教育的需求,20世紀末高校大規模擴招,使我國高等教育迅速實現了從精英教育到大眾教育的轉變,隨之帶來的是基礎教育設施等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教育資金需求逐年增長。高校資金來源主要分三部分,即政府投入、學生繳費和高校自籌。但高校建設的大舉擴張,卻遭遇教育資金投入有限的瓶頸,政府投資增長緩慢,學生繳費空間已到底線,而高校自身積累只能維持再教育。1999年,國家在大力倡導高校擴大招生規模時,允許高校向銀行貸款發展教育,加上銀行對高校貸款政策門檻低、操作簡便,因此,近幾年高校普遍利用貸款來補充現階段高等教育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缺口,這成為高校搶抓機遇、迅速擴張、形成規模效益的主要方式,貸款在整個高校投資體制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而貸款規模過大,貸款結構過度集中,很容易引發高校財務風險。2001年以來,“銀行和高校合作”的方式在全國高等學校迅速推廣,高等學校的貸款規模不斷擴大。以中部某省為例,2003年,該省高校貸款規模為11.28億元,截至2005年7月增加到77.52億元,三年間擴張了587.23%,擴張趨勢十分驚人。與此同時,高校貸款的結構卻非常集中。一是高校貸款客戶投向集中,據調查統計,該省最大10所高校的貸款余額占整個高校貸款總額的一半以上;二是貸款用途投向集中,90%以上的貸款資金用于高校新校園建設和老校區改造;三是還款期限集中,據資料顯示,該省高校貸款主要集中在2003至2005年,占貸款總量比率為27.18%、41.1%、22.8%,且這些貸款大多為5至8年的長期貸款,將在2007年以后迎來還貸高峰。由于貸款規模過大,學校每年僅償付利息就需要極大的開支,給學校可持續發展造成重大影響,加上貸款結構的過度集中,在還貸高峰到來時,學校還處于建設工程收尾階段,各項工程和師資力量配比尚未進入正常教學和科研階段,每年還本付息將存在巨大的財務風險。
2、銀行貸款門檻的降低以及由此產生的金融風險
銀行因高校的穩定性和成長性愿意主動放貸。銀行愿意對高校貸款的原因有四:一是高校擴招使銀行看到高校巨大的資金投放市場前景;二是國家對高校持續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總值,使貸款回收表面看有物質保障;三是實行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后,收取一定比例的學費,使學校收入穩定,具有還本付息的能力,貸款風險較低;四是高校按建校歷史長短和教育質量高低形成了社會知名度,信用等級良好。在高校大規模擴張引起教育貸款強勁需求的情況下,高校的穩定性和成長性使銀行以主動姿態與高校合作,盡量滿足高校的貸款需求。而高校在銀行資金的支持下得到了飛速發展,學校規模、招生數量等實現了跳躍式擴張。據某省教委資料表明,從2002年至2004年,該省新增高校19所,增長率接近40%,同時高校招生人數迅猛上升,從2002年的26.63萬人增長到2004年的48.99萬人,增長了84%。但是,高校在快速擴張時償債能力卻不斷下降。從資產負債率看,目前,該省比較保守的高校資產負債率已經達到35%,比較激進的高校已經接近80%,如果扣除折舊等因素的影響,凈資產負債率已達資不抵債的邊緣,這充分表明高校償債能力的弱小;從收入增長率看,由于近年的連續擴招,高校的容納能力已經接近極限,生源大幅度增長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高校的收費標準在今后5-10年內不會有大的增長,這就意味著,高校的收入增長空間極為有限,償債能力進一步受到影響。這種情況下,一旦高校資金鏈斷裂,引發財務危機,必將影響銀行貸款的按期收回,造成大量的呆滯貸款,引發金融風險。
二、高校貸款風險的控制
1、加強對銀行和高校的規范指導,控制貸款規模。針對當前高校貸款規模增長過快的情況,相關部門應及時加以規范指導,控制高校貸款過度擴張。例如山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在2005年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貸款管理防范財務風險的通知》,對無視財務風險、繼續盲目擴大貸款規模的高校,省財政廳將會同省教育廳,通過扣減專項資金撥款、暫停財政專項資金申請資格等方式對其實施處罰。財政部門也應加強對銀行的指導,要求其嚴格根據《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增強風險和效益意識,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在放貸前對高校貸款規模、利率高低、還款期限、未來可預期收入和償還能力等進行科學評估,控制總量、防范風險,使高校貸款從資金源頭得到控制。另一方面,教育管理部門應對高校申請貸款審核進行嚴格把關,全面調查了解高校經濟狀況,科學測算其還款能力,對新增貸款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認真審核,把握好“度”,嚴格控制規模,堅決杜絕盲目貸款現象。
2、加強對貸款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益。要確保高等院校的貸款專款專用,嚴禁高校利用貸款對外投資,防止因投資活動或項目開發失敗而形成呆壞賬損失;嚴禁高校利用貸款資金提高或變相提高人員待遇。另外就是要重視和加強對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對每年投資的項目、規模進行反復論證,通過對現有教育資源進行整合,做到資源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加強對貸款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全過程監督,使貸款的資金完全用到貸款建設的項目上。
3、發揮高校的主觀能動性,盤活高校資產存量,增強高校自身的“造血”功能。具體做法就是由政府或財政部門牽頭,對貸款高校資產進行全面評估,主要是土地和商譽(學校的知名度、師資、科研力量等無形資產),以這些資產加上各高校的后勤集團,同時吸引社會資本,成立一個范圍包括全省的高校資產管理集團公司,聘請專業機構或人士進行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對各高校的建設或其他事業進行投資,享受一些優惠政策,并接受財政、審計和社會的監督,使高校貸款的償還更有保障。另外一方面就是提倡高校多元化辦學,拓寬高校資金來源渠道。高校舉債的根本原因是資金來源的單一。在我國,政府一直是高等教育投資的主體,但是現有的財政投入力度顯然不能滿足高校發展的需要,針對這一現實狀況,國家應積極支持多元化辦學,拓寬高校資金來源渠道,通過引進民資、外資等多種途徑以解決高等教育經費不足的矛盾。設立學校基金會,廣泛募集社會資金,用于改善高校辦學條件。
4、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增強抵御風險能力。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高校學校經濟責任制加強銀行貸款管理切實防范財務風險的意見》一文,給出了高等學校銀行貸款額度控制與風險評價模型,為建立高校貸款風險防范機制提供了量化指引。高校、銀行以及相關政府部門應該嚴格按照文件要求,以模型為基礎建立風險防范機制。一是認真研究國家有關貸款政策和資金市場的供求情況,根據國家政策和資金市場利率走勢以及項目建設進度,制定科學、合理的資金使用方案,通過優化貸款資金結構,降低貸款成本,減少財務風險。二是制訂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按照貸款本息歸還的時間、額度要求,合理安排調度資金,避免因資金周轉困難而出現延期還款損失。三是建立償債準備金。為彌補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缺陷,保證按期償還貸款,高等學校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根據貸款規模和貸款期限安排償債準備金。四是建立財務風險評價指標及預警提示制度,依據高等學校貸款額度控制與風險評價模型,研究確定合理的貸款控制規模。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應加大對高校貸款管理的宏觀監控力度,對個別已超出償債能力、財務風險達到預警線的高校,主管部門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并采取相應措施控制貸款規模。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個大環境中,高校貸款風險的產生和控制是一個發展中的問題,只要我們加強研究,健全機制,科學決策,就能走出一條合理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作者:李付亮 文章來源:江蘇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