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集團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的內涵
集團公司是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輔之以產品、技術、經濟、契約等多種紐帶,由母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財務風險是財務成果和財務狀況的風險。財務風險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財務風險是由企業負債引起的,具體地說是指企業因為借入資金而增加的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和企業利潤(股東收益)的可變性;廣義財務風險是指企業的財務系統中客觀存在的由于各種難以或無法預料和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業實現的財務收益和預期財務收益發生背離,因而蒙受損失的機會或可能。風險管理是指經濟單位通過對風險的確認和評估,采用合理的經濟和技術手段對風險加以控制,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種管理活動。風險管理通過控制對策處理損失風險,如果在實施控制對策后損失仍然可能發生,則可運用財務對策。財務對策是將損失轉移給他人,或將損失留給組織或家庭內部。但在財務獨立經營的資本財務時代,風險管理應當成為財務管理的基本職能。
財務風險管理關注企業價值損失,它通過管理價值風險來管理物質要素。財務風險管理與控制是企業集團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構成部分,無論是影響全球的COSO報告,還是各個國家和地區制定的相關規范制度,都強調了對風險進行控制的重要性。現實中,我國集團公司對風險的識別、管理,無論是在主觀意識方面,還是在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方面,都顯得遠遠不夠。因此,必須注重集團公司風險控制體系的建設。
二、集團公司財務風險管理與控制的原則
1.收益、風險均衡原則。風險均衡原則要求集團不能只追求收益,而不考慮發生損失的可能,集團進行的每一項具體的財務活動,要全面分析其收益性和安全性,按照風險和收益適當均衡的要求來決定采取何種行動方案,趨利避害,爭取獲得較多的收益。
2.風險適度、限度承擔的原則。財務風險的存在是一個普遍的事實,但必須正確及時的識別風險,控制風險,并明確最大的風險限度,保證企業的正常安全運營。
3.超前預警,有效規避的原則。風險的出現具有預示性,企業集團必須建立健全風險識別系統、預警系統和財務風險的管理系統,從而有效規避風險。
4.分級分權管理的原則。對財務風險的管理與控制要在集團統一領導的前提下,實行分級分權的管理辦法。以集團現有的管理體制,按照集團的母子公司分級管理和控制。
三、防范和化解集團公司財務風險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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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企業財務預警指標體系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在財務風險預警系統的建立中,應堅持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1.設計預警指標體系。建立財務風險預警體系,重點和難點是預警指標的選擇和指標權重的確定。不同的企業所處的行業不同,財務結構、資本結構也不盡相同;同一企業的不同歷史時期,財務風險存在和發生的特點也不一樣。根據企業所處的行業、規模和經營情況以及面臨的主要財務風險,財務風險預警指標應以變現能力指標和償債能力指標為基礎,以財務效益指標和資產營運指標為補充,重點突出變現能力指標。具體包括10個指標,總分100分:(1)財務風險預警核心指標占70分:現金流動負債比率 (20分)、資產負債率(10分)、已獲利息倍數(10分)、經營活動現金流入比重(10分)、流動比率(10分)、速動比率(10分)。(2)財務預警輔助指標30分:凈資產收益率(10分)、應收款項周轉率(10分)、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5分)、借款貨幣資金比率(5分)。
2.測算財務風險預警指標的“預警標準值”。風險預警指標的“預警標準值”應以企業近3年各項財務指標實際值(按照2∶3∶5的比例)為基礎,參考同行業和同規模企業平均水平,參照財政部《企業效績評價》標準值,結合市場情況和金融環境等宏觀因素測算確定。
3.計算指標的實際值和預警指標的得分。財務風險指標的實際值計算出來后,同區間表下達的標準值進行比較,采用內插法計算單項預警指標的得分,最后計算綜合得分就可以計算出該企業的財務風險評估得分。
4.預警警度判斷。為了更加形象地標識企業財務風險所處的級次,應該把財務風險預警區間分為安全區(綠區)、預警區(黃區)、危機區(紅區)3個區域。指標在安全區,表示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較小;指標在預警區,表示存在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指標在危機區,表示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較大。根據財務風險評估得分,對照相應的預警區間就可以判斷出各企業的預警警度。
5.提出預警報告。對于財務風險處于預警區和危機區的單位,應提出專題的財務風險分析報告,財務風險分析報告的內容包括:本單位財務風險所處的級次;指標當期值與上期變動情況以及發生異常變動的原因;指標處于預警區或危機區的原因分析;降低財務風險和改善財務狀況擬采取的措施和建議等等。
(二)加強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管理
財務預算管理由集團公司組織實施和管理,實施對象包括集團本部、集團下屬企業以及集團下屬企業的全資及控股子公司。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的取得和投放、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作所作的具體安排。編制科學合理的財務預算可有效地預防企業在以后的運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
1.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即集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集團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成立由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規范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序和方法。根據集團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在決策的基礎上,提出企業集團財務預算目標。各預算執行部門按照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和政策,結合自身特點以及預測的執行條件,提出詳細的本部門財務預算方案,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意見,并反饋給有關預算執行部門予以修正,再由財務預算委員會逐級下達各預算執行部門執行。
3.做好預算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要特別注重查找原因,以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建議。
(三)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
我國的內部控制制度相對比較落后,許多企業沒有內部控制制度,造成濫用職權、缺乏制衡、會計信息失真、收支混亂的嚴重后果,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所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標志。制度不健全,就會給不法經營者有可乘之機。集團公司下屬分支機構較多,大量資產和經營活動都在所屬企業中運行,集團公司要加強對其財務監控就必須制定并實行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這有利于進一步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控制經營風險,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制定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首先,明確控制目標,找準控制點。即容易產生錯弊而需要控制防范的環節,以達到縱向(即在同一部門內不同崗位、上下級之間的相互牽制)與橫向(即企業的一切經濟活動應有不同部門分別處理,使一個部門的記錄受到另一個部門的牽制)的有機結合。其次,要實行企業重大經濟活動聯簽制度。集團企業在明晰產權關系后,應明確各級所有者與經營者的責任與權利,建立健全集體決策機制,特別是企業重大的貿易、投資活動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經集體研究分頭把關。再次,加強企業內部稽核工作。內部稽核從廣義上講應該包括內部審計機構對整個集團財務活動的審查及財務部門內部的日常審核。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財務控制機制
在加強企業內部控制的同時,企業應建立一套健全的與其相適應的財務管理制度,用制度來管理企業。對企業經營進行事前的防范,通過企業日常的會計核算和上報會計信息對企業進行時時監督和控制,規范企業的運作,約束企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實行全方面的有效控制,而且要對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方面,重要環節實行重點控制,面的控制和點的控制要有效地相結合,內部財務控制才能發揮良好的效益。集團企業在點的控制應該從4個方面來重點控制。(1)現金流的控制。企業的生命在于資產的流動性和現金的流動性,控制了企業的現金就等于控制了企業的經營活動,因而要對企業的資金籌集、調度、使用、分配等實行嚴格控制,防止資金在體外循環。集團內部還可以建立一個財務結算中心,對企業內部的資金集中統一管理和調度,這樣,既可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資金的規模效益,又可以及時了解子公司的資金運營方向、動態,及時掌握企業的經營狀況,發現資金運營中的問題,并加以糾正處理。最后,要做好企業的預算、結算管理工作,對日常預算內開支進行控制,對預算外開支,則另行通過集團企業領導或公司董事會進行預算外審批控制。(2)對成本費用開支的控制。對企業各項成本和費用支出實施嚴格的監管,防止出現成本開支倒掛現象,對配比不相適宜的情況,要嚴格分析原因,找出原因所在,為今后更好地進行成本控制提供資料佐證。其次,企業要明確規定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及比例。(3)資產和負債的控制。對資產的使用和處置,應在規定的權限范圍內行使。此外,通過對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等財務技術指標的分析來監控企業的負債情況,還可以通過凈資產率的考核來評估企業經營者或管理者的業績,并給予獎懲,以達到對企業資產的監督和控制的目的。(4)把握企業授權的度,即權利使用的范圍。對企業各個經營環節經濟活動的操作者的權利實施,既要保證企業經營者經營決策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又要保證其經濟行為的效益性和廉潔性,防止權利亂用,造成經濟損失。 (四)推行財務會計委派制和財務總監委派制度
現代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形成企業客觀存在的兩個控制主體,即企業所有者和受托經營者。經營者擁有企業經營控制權,但不承擔盈虧的主要風險,而所有者交出了經營控制權,最終卻承擔盈虧的主要風險。而本應同時受托于兩個控制主體的會計人員,在實際中卻直接為經營者所控制,所有者的會計控制權被完全弱化。因此,要形成權利的制衡、減少風險,就有必要將會計控制權從企業控制權中分離出來,通過實行會計人員的統管委派將會計人員從企業中獨立出來,納入集團企業的會計委派機構,不再受企業經營者和管理者的直接領導,會計人員的任免、獎懲、工資、福利等均由集團企業會計委派機構負責,使他們能夠嚴格依法履行會計人員的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作用,合理保證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使集團企業領導能夠真實掌握情況,及時摸清家底,調控有據,有效地制止企業“內部人控制”的現象。
推行財務總監制度,由財務總監直接行使財務管理監督權,承擔監督資產營運、重大投資決策以及審查會計報表等職責,同時,對企業經營者重大的財務收支和經營活動進行監管控制。通過實行會計委派制和財務總監委派制,對企業的經營進行管理,明確各方相關人員的權利和責任,使每個團體或個人的行為都處在他人的監督和控制之下,避免出現企業財務會計控制的“真空地帶”和“控制盲點”。因而,通過兩種委派層次體制的推行,可使企業走上一個良性發展的軌道。
總之,加強財務風險管理與控制,可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集團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確保集團財務目標的實現。(責任編輯:王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