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市場競爭促使銀行業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合作
目前,由于受分業經營制度的約束,傳統的銀行業務相對萎縮,而我國銀行業仍以傳統的存貸業務為主,中間業務還沒有成為銀行利潤的主體。同時,許多外資銀行原來實行的就是混業經營,且外資銀行業務經營主要集中在低風險、低成本、高利潤的中間業務及外匯業務上。我國的《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中,也允許外資銀行從事外幣投資業務,于是許多外資銀行在華經營時會繼續實行混業經營,這就形成了在華外資銀行的混業經營與中資銀行的分業經營的格局。在競爭力上的差別表現為:混業經營能為客戶提供較全面的服務;混業經營能加強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之間的聯系,將各種金融業務進行有效的組合,從而大大降低成本。隨著可以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在我國的增加,國內銀行面臨的競爭壓力將逐漸增大,加之外資銀行相對國內金融機構而言,其具有規模經濟和多元化經營的優勢,這更是國內金融機構難以比擬的。
我國的銀行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實現生存空間的延續,必然需要金融創新,大膽探索行業合作。我國銀行業在進行行業合作后,不僅獲得了資金積累、增加了存款,還給國內銀行帶來了新的利潤增長點。國內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在互相代理、互相服務當中擴大了業務量,尤其是中間業務收入這一塊。同時,國內銀行還可以在合作過程中分享券商和保險公司的信息資源,這就使得我國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等金融各行業之間的依存關系越來越強。可見,加快發展行業合作是提高我國金融業競爭力的內在要求。
二、資本市場的發展推動了金融行業合作
近幾年來,國內經濟在積極進行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國有經濟進一步縮減,私有經濟、民營經濟得到了迅猛發展。這些經濟實體規模相對較小、經營靈活,在資金運作方面越來越注重直接投融資,加上國內經濟發展呈現的高科技化趨勢,其帶來的高風險性也需要風險投資,而不是傳統的銀行貸款。產業經濟的成長和轉型,促使我國資本市場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得到了超常的發展,并對國內銀行的業務全能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與此同時,一些原來依靠銀行貸款解決長期資金需求的優質企業也開始轉向資本市場籌資,銀行的負債規模、資本結構和客戶結構因而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因此,我國銀行業迫切要求與相關的金融機構進行行業合作。另外,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都是穩定和規范的市場主體,是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一股重要力量。沒有這些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光靠散戶投資者支撐的資本市場是沒有多大的發展前途的。(責任編輯:上海論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