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幾年來,隨著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糧食行政管理的政府職能與企業經營職能逐步分離,促使各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把工作重點放在監督糧食企業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為企業創造良好外部環境以及對企業國有資產實施有效監管上來。為適應這一轉變,蕭縣糧食系統于2006年初對全縣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推行了區域會計委聘制。筆者就此談談工作實踐及對有關問題的思考。
一、 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區域會計委聘制的實
(一)適應糧食市場化改革,合理整合糧食經濟區域,實行區域會計委聘制。
(二)嚴格委聘操作程序,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競聘。
(三)確保委聘會計人員的政治、經濟待遇的落實,保證委聘會計人員獨立發揮其財會管理、監督、協調與服務等職能。
(四)建立配套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利于委聘會計有效監管,促進企業加強財務管理。
(五)健全委聘制會計考核制度,加強對委聘會計人員的管理。
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推行區域會計委聘制的初步成效
(一)推進了糧食購銷企業組織創新,促進企業形成靈活的規模化經營格局。
(二)提高了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監管層次,增強了責任意識。
(三) 完善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了企業經營行為,
(四)加強了會計基礎工作,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
(五)強化了服務與監督,增強了相關部門的業務協調,改善了企業外部環境。
三、推行區域會計委聘制的理性思考
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實行區域會計委聘制源于糧食市場經濟,又服務于糧食市場經濟,但從目前來看還只是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在創新理念和操作規程上尚需不斷改進和完善。
一是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實行區域會計委聘制與建立糧食企業現代制度尚有差距。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企業改革的方向,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政企分開,要求政府部門為企業提供一個寬松的經營環境,企業是市場的主體,應該有自主的經營權。因此,為適應目前我國糧食經濟現狀而存在的基層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當然也應有會計人員的任命權。而會計委聘制將會計人員的聘任權集中到了政府委托的部門手里,顯然對建立糧食現代企業制度會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不利影響。
二是正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發展現狀,正確評價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推行區域會計委聘制的作用和效果。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由于受國家政策、經濟體制和社會歷史因素的影響,其改革和發展的制約因素較多,特別是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體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中實行區域會計委聘制只是確保糧食系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一種手段。因此,不能把會計委聘制看成是包治百病的“良方”,仍需通過其他配套改革共同推進,綜合治理。
三是推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區域會計委聘制,僅僅是目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過渡期中的探索,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在實踐操作中都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和不足。因此,還需要進一步探討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