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倉單質押在國外已經成為企業向銀行融通資金的重要手段,也是物流企業增值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倉單質押作為一項新興的服務項目,越來越受到銀行、企業的關注,特別是在傳統倉儲企業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的過程中,倉單質押為物流企業拓展了服務項目,增加了利潤空間。本文就開展倉單質押融資及其風險防范作一簡要分析。
一、倉單質押業務概述
倉單質押是以倉單為標的物而成立的一種質權,緩解了企業因庫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動資金不足的狀況,能有效解決企業擔保難問題,特別是當企業無固定資產作為抵押,又尋找不到合適的保證單位擔保時,可以自有的倉單作為質押向銀行取得貸款,多適用于商品流通企業。
質押倉單項下要求貨物所有權明確,不存在與他人在所有權上的糾紛且市場價格穩定,波動小;市場前景較好,適應用途廣泛,產品合格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存在質量問題;易變現;無形損耗小,不易變質,易于長期保管。
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允許周轉,可采取以銀行存款置換倉單和以倉單置換倉單兩種方式。質押的融資額度可根據申請人及貨物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質押率,最高不超過所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總價值的60%。質押融資業務可采取多種融資形式,包括流動資金短期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綜合授信、銀行付款保函等多個品種。
二、倉單質押的實施風險防范
倉單質押是物流業、企業、銀行三方實現共贏的新興服務項目,由于存在倉庫和銀行、貨主企業之間委托三方的代理關系,物流企業實施倉單質押業務也存在許多潛在風險。
(一)客戶(貨主企業)資信風險。在選擇客戶時一定要謹慎,要重點考察企業的經營能力和信用狀況。反映企業經營狀況是否正常的最直接指標是主營業務的增長率,因此所選擇客戶的主營業務增長率要大于零,最好大于該行業的平均增長率。另外,還要考察客戶的資產負債率,一般而言,資產負債率控制在30%左右是企業財務狀況穩健的表現,但隨著市場經濟和金融業的發展,企業資產負債率普遍提高,這無疑增大了企業的破產風險,因此所選擇客戶的資產負債率應小于50%。除經濟實力外,良好的信用是企業履約的必備條件。
(二)質押商品的種類要有一定的限制。要選擇適用廣泛,易于處置,價格漲跌幅度不大,質量穩定的品種,如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大豆等,同時還要考察貨物來源的合法性,對于走私貨物和違禁物品要及時舉報。
(三)要加強對倉單的管理。目前我國使用的倉單還是由各家倉庫自己設計的,形式很不統一,因此要對倉單進行科學的管理,使用固定的格式,按制定方式印刷;同時派專人對倉單進行管理,嚴防操作失誤和內部人員作案,保證倉單的真實性、唯一性和有效性。
(四)要加強對質押貨物的監督管理。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和履行對銀行的承諾,倉儲企業要加強對質押貨物的監管,保證倉單與貨物貨單一致,手續完備,貨物完好無損。
(五)要注意提單風險。對于同一倉單項下的貨物在不同時間提取的情況,要依據貨主和銀行共同簽署的“專用倉單分提單”釋放,同時按照倉單編號、日期、金額等要素登記明細臺賬,每釋放一筆,就要在相應倉單下作銷賬記錄,直至銷售完成為止。
在倉單質押業務的發展上,我國尚未有明確的先例可尋,與國外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為此,要加強銀行、物流、企業間的內、外部信息化的建立和交流,在業務的開展過程中還需不斷摸索和學習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