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衢州電力發展有限公司 蔣愛琴
隨著市場經濟體系在我國的發展,經濟結構的多元化和經濟活動的復雜化,在經濟管理上曝露了一些問題,出現了企業會計造假、會計信息失真,典型的如我國的瓊民源、鄭百文、銀廣廈的造假案件。會計信息失真,企業誠信度下降,嚴重影響了投資人、債權人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同時也阻礙了國家宏觀調控和管理的正常進行,對經濟體制的深化改革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由此,強化企業會計監督,對規范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會計理論的發展和指導會計實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會計監督的內涵
會計監督是法律賦予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可以正當行使的職權,也是我國經濟監督體系中最直接、最主要的監督手段。主體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照國家的法規條例、各項規章制度及公認的會計準則等,通過對會計資料進行歸集、匯總、分類、記錄、計算、分析、審核,實現對企業的經營活動或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并利用準確的會計信息,對經濟活動進行全面地、綜合地協調、控制,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二、會計監督的必要性
會計監督本身的目標是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合理、合法和準確,為企業綜合評價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向出資人報告真實的財務成果,為潛在的出資人提供投資決策選擇。會計信息的真偽,直接影響每個利益群體,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會計監督為其他監督形式提供了基礎。如審計監督、財政監督和稅務監督等的施行,都要利用會計監督提供的信息資料,借助會計監督的基本方法才能達到預期目的。如果沒有會計監督作為先導,企業自身就無法把好關,可能會出現會計資料不全,信息失真,違法違紀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并有效制止。其結果不僅造成財產物資的損失,也會加大審計監督、稅務監督等其它監督方式的難度;反之,會計監督搞好了,企業的會計資料真實,核算準確,就可以減少錯弊,并為其它經濟監督方式的有效進行創造條件。會計監督處在各種經濟監督的最前沿,“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加強會計監督也更為迫切。
三、我國會計監督的現狀和問題
經濟關系最終體現的是利益關系,企業會計監督的要求大多體現的是所有人的利益要求。因此,會計人員對自身財務收支狀況實施監督,存在不符合監督與被監督關系的基本要求,缺乏實際的可行性。而當前已基本形成的財稅、審計等外部監督體系,造成企業原有會計監督的范圍的內容已大幅度縮小,相關的監督內容已經讓位于上述有關部門,也勢必削弱企業內部的會計監督。同時,內部治理結構不健全現象也不鮮見。存在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設置不全或形同虛設,治理層與管理層劃分不清。外部監督缺乏及時性和全面性,多為針對一時、一事進行。我國會計監督不力,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我國會計監督法律約束機制不全
比如,新的《會計法》雖已頒布,但是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卻沒有跟上。如“瓊民源”事件,它的發生對我國證券市場產生了巨大沖擊,嚴重損害了公眾股東的利益,但是卻沒有相應的法律條款對其直接責任人進行制裁,使得會計監督形同虛設。有的企業在新的財務制度運行之后,仍用傳統的做法來看待新制度,沒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使得出現“新制度、老觀念、老辦法”,會計管理混亂。因此隨著我國經濟多元化的發展,會計制度和核算體系不及時完善,也就難以適應復雜多樣的經濟活動。
(二)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機制不健全
會計監督機制不健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少數企業會計機構形同虛設,企業財務收支方面的事務由個別領導操縱,資金流向失去控制,有的大量收支不進單位帳目,形成資金體外循環或私設“小金庫”,企業財務人員摸不清“家底”;二是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如機構內部缺乏明確的責任分工,相關人員之間缺乏有效的牽制措施,最為典型的是稽核與出納工作由一人兼任,現金收付和記賬同一個負責,很容易出現所謂“包包賬”、“捆捆賬”。機制不健全,極易出現監督失靈。
(三)國家、社會審計監督不健全
財政監督、審計監督,應該說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然而,它們住住針對某一時間、某一事件的監督較多,缺乏及時性、全面性和制度化的監督。對執法人員的法制約束力不強,監督過程標準不一,人為因素過重,存在情大于法,權大于法現象。
我國注冊會計師事業在近幾年得到較快發展,但是,尚有許多不規范之處,計劃經濟烙印仍然十分明顯。我國為數不少的會計師事務所掛靠在政府主管部門名下,這是特定歷史環境造成的。隨著市場經濟對注冊會計師要求的提高,這種管理體制逐步暴露出其種種弊端,審計監督失去了其最基本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原則。
(四)國有企業經營者考核指標不合理
造假也是有利益驅動的。特別是在目前國有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結果與其薪酬掛鉤的情況下,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業績考核主要是利潤指標,客觀上引導經營者追求利潤,利潤大小直接影響經營者利益,就可能出現企業負責人為了應對考核,人為操縱、調節企業利潤的情況。
(五)會計人員素質比較低
會計監督作用發揮得好壞與否同會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相關,一般來說,會計人員業務素質越高,發現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能力越強,會計的監督作用就越大。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會計人員已達1000多萬人,其中,中高級職稱人員僅占20%左右,其余絕大部分為初級職稱人員,有相當一部分人員政治和業務素質均不達標,有的既不懂財經法規,又不熟悉財務制度和核算程序,基本不具備實施會計監督所需要的知識水平,不但不去揭露違法違紀行為,反而大開“綠燈”,一味迎合領導要求,甚至同流合污,給國家和集體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會計人員素質低下是導致會計監督職能未能有效發揮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完善會計監督的對策
(一)加快法律體系建設
會計監督的有效實施,離不開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要加強我國法律體系的建設。我國已頒布了新《會計法》,應盡快出臺《會計法》實施細則,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會計制度,滿足企業多元化經營的需要;明確會計監督、審計監督的執法職責和權限,以實施清晰明了的監督職能;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賠償和執行力度,對違規違紀的企業及其連帶負責人予以曝光;同時還要強化一些相關配套法律及相關法規的實施,如《經濟法》、《證券法》等,加快會計法律體系的建設步伐,使會計監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機制
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基礎,而內部會計監督的本質內容是內部控制。新修訂的《會計法》第二十七條要求“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二)、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三)、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四)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這四條要求的本質內容就是內部控制。這些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的關鍵就是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這樣就使一個人或一個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另一個人或另一個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者相聯系,進行連續不斷的檢查和監督,使內部監督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三)加強外部監督即社會審計監督和國家監督的作用
在會計監督中單純強調內部監督是不夠的,也必須強化對會計工作的外部監督,也就是加強社會審計監督和國家監督。
社會審計監督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根據有關規定,以獨立第三者的身份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大力發展注冊會計師事業,是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健全宏觀調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必要手段。要借鑒國際慣例,與國際會計接軌,逐步改革會計事務所的管理體制。應當通過深化改革,逐步實行現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同掛靠單位脫鉤,使會計師事務所真正成為依法經營、自主管理,獨立承擔社會和法律責任的社會中介組織。會計師事務所管理體制的改革,是發展注冊會計師事業的決定因素。目前許多注冊會計師就沒有確實履行其監督職能,“銀廣廈”案例給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警示就在于注冊會計師對現有準則的執行存在重大疏忽與不力。因此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會計監督力度的外部基礎之一。
國家監督主要是指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對企業會計工作的監督。從國家監督方面來看,要強化國家監督的力度,避免權責交叉、重復查賬。企業是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細胞,它并不是獨立于社會母體而孤立存在,而是置身于社會中。企業經濟行為中的會計工作離不開國家政府職能機構的監督。修改后的新《會計法》加大了政府部門的會計監督力度,明確規定了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銀行部門、稅務部門、工商部門、證券部門、保險部門等相關機構監督檢查會計工作的職責權限。它們作為國家代言人,行使對會計行為、會計資料、會計信息、會計核算、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等全方位的監督檢查,避免了職責交叉,重復查賬。并配合《審計法》、《稅法》、《工商管理法規》、《證券法》、《票據法》等相繼出臺實施的法律條文制約、規范會計行為,減少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預。新《會計法》對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使國家監督下的會計工作形成良性循環,做到:明確會計目標,凈化會計環境,規范會計行為,分清會計權責,促使我國會計監督與國際標準要求接軌。
(四)加強單位負責人的會計監督責任
在我國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負責人認為自己是負責人,會計上的事情自己說了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按照他的意愿辦事,出了問題將其一推了之或者找個替罪羊,減輕自己的責任,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會計監督工作的正常進行。因此明確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主體地位,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的關鍵。作為單位負責人,他應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這樣就加強了單位負責人為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的地位,為會計工作者明確行使會計監督職能提供了保障。再者,為了適應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要求,單位負責人作為會計責任主體,還必須要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懂會計,熟悉有關經濟法規,對自己負責,對單位負責,對法律負責。
(五)切實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會計隊伍素質狀況很大程度上決定和影響著會計工作整體水平。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提高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是強化會計監督的根本要求。近些年來我們一直在以多種方式加強會計人員素質的培養。會計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也在職稱評定的改革中走在了前列。這種方法克服了許多人為因素不公平競爭等弊端。同時對會計隊伍業務素質的提高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還應考慮到,一些會計人員在片面追求職稱的同時,忽視了自身政治素質的提高,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熱情不高,對實際業務鉆研精神差,職業道德修養差,這種現象對于會計監督作用的發揮極為不利,因此要在提高業務素質的同時,強調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培養會計人員樹立敬業愛崗、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的社會主義職業道德。逐步改進和完善會計人員管理制度,形成一個有利于充分調動積極性的、科學的會計人才評價、選拔和培養體系。
(六)建立完善的國有企業經營者業績考核體系
目前對國有企業經營者業績考核的指標主要是利潤指標,在考核上過分依賴財務指標,使得人為操縱企業利潤。財務指標盡管有其易取得、易計算等優越性,但是其缺陷也是很明顯的。一是作為計算財務指標基礎的財務數據在權責發生制基礎下較容易受到人為影響。另外,財務指標是一個比較滯后的指標,只能說明企業過去的行動取得了哪些結果,至于驅動企業向前發展的一些關鍵因素卻沒有得到體現。如傳統的財務數據過分的注重企業經營業績中可直接計價的因素,忽視不可計價的因素。又如企業在長期經營中獲得的無形資產、人力等有利于提高企業長期競爭力的關鍵因素都沒有在考核指標中體現,從而沒有能夠全面地反映企業經營者的經營業績。此外對于市場占有率、質量與服務、生產管理、顧客滿意度等這些在當前競爭環境中能夠反映企業經營狀況的非可計價因素,亦不在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考核的范圍內,因而沒有能夠科學合理、真實地反映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和企業的長期競爭力。
在今后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業績考核中,要淡化利潤考核指標,從提高企業目標管理水平、推動戰略管理、引入價值創造理念、提升可持續發展、增加企業現金流等角度設定考核指標,建立起科學規范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企業經營者業績考核體系。
五、結論
有效的會計監督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會計工作的永久話題。會計監督要設定目標、確定原則、健全機構,全方位監督企業合法經營,使企業會計信息真實可靠,資產安全高效,制定完善的控制制度和治理結構,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事,按國家會計準則處理會計業務,不斷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多管齊下,會計監督一定會得到強化,會計監督職能也將得到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