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狀與成因會計法規定,我國會計監督是由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社會審計監督、政府部門監督構成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內部會計監督是會計監督體系的基礎。近幾年來內部會計監督呈弱化的趨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社會綜合環境影響會計監督職能的發揮。一是法律法規不完善。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由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過程中,由于新舊體制的轉軌、交融,造成法規制度上的不連貫性或滯后性,導致法規制度對會計行為的約束不力。二是執法環境不健全。會計法賦予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履行會計監督職責,但是執法環境還很不健全,實施還很不到位。
管理體制存在缺陷,不利于會計監督的開展。首先是沒有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會計監督如同空中樓閣的現象普遍存在。例如出納一人保管現金、支票、財務專用章及法人名章,往來款項及資產長年不清查核對等,這些基本的內控制度都不存在,履行會計監督職能更無從談起。其次是會計管理體制存在缺陷。由于會計人員生存環境、晉級增資和福利待遇無不與單位興衰息息相關,當遇到國家與單位利益發生此消彼長的業務處理時,就有可能選擇損害國家利益而維護單位小集團利益的做法,甚至采取各種隱蔽手段進行違法違紀活動。
外部監管不到位,對內部會計監督產生消極影響。一是政府監督未能有效到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在各項法規制度檢查中重查處輕處罰,在對單位違紀違規處罰時,重點放在對單位的違紀違規處理處罰上,而對其相關責任人員處理處罰力度不夠,起不到威懾作用。二是社會監督執業質量和信譽不高。當前一些會計、審計等社會中介機構,由于管理體制、執業環境、人員素質等問題,在執業過程中質量不高,自律意識不強,甚至為制假、造假者出謀劃策,對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弱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會計人員素質不高,內部會計監督作用難以發揮。一是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由于歷史因素和用人機制的原因,不少單位的會計主管和會計人員的任職資格和條件達不到崗位能力的要求。如某縣財政部門對全縣2004年末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摸底調查發現,有在職會計人員224人,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及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的人員僅有12人,且無證上崗人員有68人。這種人員狀況必然影響內部會計監督作用的發揮。二是會計職業道德滑坡。當前會計行業出現各種違法違紀問題無不與會計職業道德滑坡有關,少數會計人員無視法律法規和制度,參與制假、造假,致使會計工作秩序混亂,會計監督弱化。
對策與建議單位內部會計監督是經濟活動最基層最直接的監督。加強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不僅是單位自身管理的需要,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提高對會計監督重要性的認識。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會計監督作為我國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中發揮重要作用。因此,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不但不能削弱單位內部會計監督,而且要進一步強化。各單位負責人都要提高對內部會計監督重要性的認識,強化自律意識,自覺貫徹執行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認真履行作為內部會計監督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積極支持和保障會計人員依法開展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工作。
建立健全有效的會計內控制度。建立健全內控制度是保證會計工作有序開展和會計信息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內部會計監督的前提。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及其他具體規范,明確要求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細則,重在落實、重在執行,按章辦事,真正做到人人、事事、時時都能遵循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加強法治建設,營造良好的監督環境。政府職能部門應該在貫徹和執行會計法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上下功夫,加大對制假、造假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切實解決好長期以來在會計行業違法違紀處理時只對事不對人的問題。對那些拒不執行會計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不但在經濟上給予重罰,而且要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不能讓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在經濟上占到便宜,促使各單位高度重視內部會計監督,努力營造一個良好、清新的會計執法監督環境。
改革會計管理體制,積極探索和改進會計管理方式。近幾年來,各地對改革會計管理體制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從實踐情況看,實行會計委派制度、會計集中核算等多種改革措施,確保了會計人員在組織人事、公務經費和工作上的獨立性,有利于加大會計監督力度,加強資金監管。各地各單位應因地制宜,分類管理,積極總結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會計委派制、集中核算制等成功經驗,不斷深化會計管理體制改革,促進會計監督工作機制的創新。
實行內部監督責任制,增強內部會計監督的有效性。一是必須建立和落實內部會計監督責任制,明確每個人應承擔的責任。單位負責人是落實內部會計監督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積極支持和保障會計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本單位經濟活動的職責;二是會計人員是開展會計監督的直接主體,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做到依法監督,堅持原則,履行職責;三是建立健全會計監督責任追究制度。對不作為或失職人員,必須嚴肅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