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7年3月開始的縣鄉財政資金管理專項 檢查,我縣抽調20余人,成立7個檢查組,在全縣13 個鄉鎮場及縣直機關單位全面開展檢查工作。 一、查處的問題
(一)此次檢查中共查處違法違規資金問題九 類、問題資金1.45億元,具體如下 應繳未繳非稅收入117.32萬元,其中國有土地 承包收入10.19萬元,其他107.13萬元;專項資金管 理合計398.58萬元,其中虛報、冒領、套取135.51萬 元和擠占、挪用207.78萬元,其他55.28萬元;違規 出借財政資金139.5萬元;違規舉借債務70萬元;公 款私存私放3872.80萬元;未入賬固定資產1392.97 萬元;未執行政府采購781.14萬元;未清理往來款 項7266.87萬元;“白條”報賬493.80萬元。 (二)往來資金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 鄉鎮普遍存在往來款項掛賬數額過大、時間過 長的問題,且有的掛賬時間經過了幾任領導,有些 債權債務發生時的具體情況,單位人員已無人知 曉,有些往來款項賬戶,本來就記載不清,日積月 累,不少已成為呆死賬,無頭賬。 (三)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資金向村級財務
轉移
專項資金已實行分賬核算,管理中還存在很多
漏洞。有些鄉鎮各項目之間互相調劑,不同性質的 項目資金相互擠占、挪用的情況;有些項目資金由 鄉鎮賬戶轉到村賬戶(鄉農經站)中進行支付。 (四)固定資產管理混亂,工程竣工不決算、不
移交
許多鄉鎮沒有固定資產管理的制度和規定,只 重視購置,不重視入賬和日常管理,缺少固定資產 實物登記賬或臺賬;資產領用及保管沒有記錄,手 續不完備,損失浪費現象時有發生。工程竣工驗收 不及時,個別鄉鎮未預扣5%的工程質量保金。 (五)辦公設備采購未嚴格履行《政府采購法》 有的單位以招標采購程序復雜、時間長為由, 未按照招投標程序采購辦公設備,政府采購主動性 不強。 (六)財務工作管理不規范,內控制度不健全 各鄉鎮均不同程度存在坐收坐支的情況。超 范圍、超限額使用現金支票;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白條、假發票、大頭小尾發票及不合規發票入賬核 銷虛套現金;挪用專項資金等財務管理不規范現 象;存在賬賬不符、賬實不符、賬表不符的現象。 二、原因剖析
(一)各鄉鎮人員緊張,人員流動較頻繁 近年來,“訪惠聚”駐村、駐村管寺、支教、聯系
察布查爾縣縣鄉財政資金管理專項檢查中查處的 察布查爾縣縣鄉財政資金管理專項檢查中查處的 問題 問題、 、原因剖析及對策 原因剖析及對策
楊生霞 楊生霞
重點人員等維穩工作任務的加重,各鄉鎮相當一 部分人員被抽調,財政所、涉農工作人員嚴重不 足,只能應付文件上傳下達、資金撥付等日常 工作。 (二)領導對財務重視不足,人員素質差,財經
法律法規知識缺乏 有些鄉鎮領導干部不懂財務,但從事財務工作 的人員一無從業資格證,二無會計專業基礎知識, 工作都是先上崗,再接受原有財務人員的指導邊操 作實務,特別是對相關財經紀律沒有多加學習,財 經法制意識不強,對自己的依法行政的要求過低, 一些傳統的思想觀念造成了領導對大額現金支付 可能發生的后果認識不夠,形成管理缺失,產生公 款私存現象。 (三)鄉政府事務繁多,鄉鎮財力緊張,存在建
設任務緊急,無法遵循法規或履行相關手續情況 鄉鎮工作千頭萬緒,工作任務重、壓力大,各項 工作都需達標驗收,很多實際情況是上級一道命 令,一個會議,就下達一項或多項政治任務,并要求 限期完成,不管資金來源,不問現實困難,只檢查結 果,鄉鎮只能有啥錢用啥錢,干了再說,造成擠占、 挪用甚至虛報、冒領、套取專項資金現象。 (四)鄉鎮財務內控制度不健全,缺乏監督 個別鄉鎮未按財經法規、財務準則建立健全內 控制度,存在財務風險隱患;大額經濟業務支出未 經集體研究,未反映在黨政會議記錄中;資金的審 批權限不明確,財政所長、農經站長存在支出審核 不嚴,缺乏監督,財務人員未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未 落實崗位分離、相互制約制度。 三、對策及建議
(一)說明政策、法規,引導規范的同時加大處
理、處罰力度 在此次檢查中,單位自查問題79個,通過我們 檢查組說明政策、法規,引導規范,現已整改59個,
完善制度23個。已上繳或收繳財政資金402萬元, 其中違規資金282萬元,存量資金120萬元。 對于較為嚴重的行為,進行了嚴肅查處,給予 行政處理(全縣通報批評)單位21個,給予行政處罰 單位4個共罰款3.4萬元,行政處罰個人7人,共罰 款1.8萬元。上述單位的處理決定、處罰決定將在 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協同辦公網進行發文通報,以 擴大警示教育面。 (二)發揮主管部門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職能 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使用部門的主體作用,定 期對下撥到鄉鎮的資金和項目建設資金進行抽 查和監督,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 率。完善資金使用和監督機制,發揮監督的最大 作用。 (三)加強分管財務領導與財務人員業務培訓 強化領導干部自身的相關財務、基本建設知識 學習,增強法律意識,加大分管財務領導在經濟、法 律、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等方面知識的培訓力度。 嚴格執行在崗繼續教育制度,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 素質,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促 進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學理財。 (四)制定完善的內控制度,加大檢查監督力度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設置財務工作崗 位,明確各崗位職責。定期對資金支付流程、對賬 制度、崗位權限、檔案管理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梳 理、對照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按規定要求辦理。保 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 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預支防腐敗, 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尤其要抓好制度的落實 工作。
(作者單位: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