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 年新三板的擴容,為溫州中小民營企業帶來新的曙光。2014 年7 月,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現了溫州民營企業新三板上市零的突破。截至2015 年11 月,溫州新三板掛牌企業已有23 家,另有82 家企業已進入新三板掛牌工作各階段。溫州這些中小民營企業之所以能夠實現從草根企業到公眾公司的蛻變,其在新三板掛牌前規范的財務管理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反之,真如新三板英雄會創始人李浩所說的“新三板掛牌上市不成功70%是財務問題”。為此,筆者對溫州中小民營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就如何規范其財務管理,助推新三板上市提出建議。
一、中小民營企業財務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一)財務管理觀念落后。中小民營企業大多脫胎于小作坊,大部分企業主受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未掌握現代化的經營管理方法和財務管理理念,風險意識缺乏,偏好追求短期利益目標,投資往往憑直覺,重業務、技術、規模和品牌管理而輕財務管理,財務人員大多選用缺乏相關管理知識和經驗的“自家人”,財務工作僅限于最原始的賬簿登記、收付款項。有些企業雖然也建立了一些財務管理制度,但不重視這些制度的嚴格執行,從而使財務管理流于形式,失去應有的作用。
(二)會計基礎工作薄弱。中小民營企業會計人員業務水平整體偏低,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薄弱,財務管理中往往存在如下問題:一是有“規”不依。運用會計制度錯誤或不當,資產減值準備計提不合規、借款費用隨意資本化等;會計制度沒有保持一貫性,隨意變更收入確認方法、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等;記賬、憑證、報表處理不規范。二是設置“內外”賬。為應付融資、稅務、海關和高新企業申報等多方面需求,中小民營企業普遍存在內外賬現象。三是未依法依規納稅。有的企業利用內外賬偷漏稅,有的未及時完整納稅,有的擬上市企業所得稅還實行核定征收,有的企業享受著稅收先征后獎勵等地方違規稅收優惠政策。
(三)企業內控形同虛設。中小民營企業大多數是家族企業,一些企業將公司財產和自身財產混淆使用;有的企業為節省成本而縮減財務人員,會計、出納、資產管理等不相容崗位一人兼;有的企業會計人員無證上崗;部分企業無視風險,為取得融資相互擔保,這些現象無不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力有著密切關系。
(四)投資融資能力欠缺。由于財務管理不規范,故溫州眾多中小民營企業中約80%不能從正規金融體系獲得融資,從而無法涉足一些先期投入大的項目,錯失發展機會。一些民營企業加速擴張時遭遇資金瓶頸,無奈之下常常走民間借貸或者高利貸的路子,造成企業融資成本居高不下,一旦曠日持久則承受不起而倒閉。有的企業雖然擁有融資渠道,但熱衷做項目,鋪張無度,資金鏈緊繃,一旦斷裂無從補救,甚至殃及相關企業。
二、規范財務管理助推中小企業新三板上市的建議
新三板上市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滿兩年,主營業務突出,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具有可持續經營能力,無重大財務問題和關聯交易等。為此,建議各級政府及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強化服務引導,推動擬在新三板上市的企業嚴格按照要求,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全面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工作。
(一)政府強化服務引導,增添企業上市信心。由于溫州中小民營企業主對財務管理及企業上市方面知識普遍欠缺,部分企業不想上市,有的企業不敢上市,還有的企業不會上市。故地方政府部門要圍繞“什么是新三板上市”“新三板上市有什么好處”“企業如何在新三板上市”等問題進行宣傳引導,組織有上市潛力的企業的高管人員,參加企業財務管理和新三板上市等知識的學習培訓,或邀請有關專家現場指導,分析上市能給企業帶來的利益和成功上市需要花費的成本等,從而增添企業上市的決心和信心。
(二)企業推進股份制改造,著力突出主營業務。中小民營企業大多是有限責任公司,新三板上市前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將企業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并按照公司治理結構規范運行。通常情況下,新三板上市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應當占到總收入的70%以上,主營業務利潤應當占到利潤總額的70%以上,方能被認定為主營業務突出。同時,要注意提煉新穎的題材概念。這就要求企業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選擇合適股改模式。對于主營業務突出又急需發展資金的企業來說,應該采用整體改制的模式,以縮短發行上市的等待時間;但對主營業務不突出的企業,則需采用合并改制和分立改制的模式,如剝離企業一定數量的非經營性資產及部分對主業貢獻不大的經營性資產,或者將幾家主營業務相關聯的企業合并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把握的是,無論分立改制還是合并改制,如果新設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性資產和主營業務與原企業不一致,則該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運作兩年后才能申請上市。
(三)規范企業財務管理,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對于擬在新三板上市的企業而言,財務管理規范是一項基本要求,不僅要在上市前一年輔導期中運作規范, 而且上市前二年的財務處理都須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和會計制度。故企業在上市前需對上市前二年適用會計制度的情況進行梳理,對適用錯誤或不當適用的要及時糾正或調整,并保持適用會計制度的一貫性。同時要嚴格執行相關會計準則,將所有經濟業務事項全部納入一套賬進行核算和管理,避免出現賬外賬現象,對股東或關聯方大額、長期、頻繁占款要全面清理,并做到依法按規納稅,對于會計賬務調整中需要補繳的稅款要及時繳納。
(四)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企業規范運行。企業內部控制是券商盡職調查和內核時關注的重點,也是證券業協會等機構評價的核心。內部控制不僅要有制度,而且要有執行和監督,并且有記錄和反饋。故擬在新三板上市的企業要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如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生產經營管理、行政管理等制度。要依法依規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和董事會秘書等制度,形成和強化以分權與制衡為特征的公司治理結構。同時輔以積極的人事制度,培養和引進具有高素質、掌握先進管理方法的人才,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觀念、方式和風格,培養員工良好的道德觀、價值觀和全員控制意識,促進企業更有效地實現預期控制目標,實現規范運行。
(五)優化企業財務狀況,促進企業順利上市。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對企業財務狀況沒有具體要求,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毫無疑問,財務狀況良好的企業更容易得到上市核準和投資者的青睞。為此,中小企業上市前還要對各項財務指標進行優化處理。一是企業償債能力。資產負債率作為資本結構的一項重要指標,反映了企業的償債能力強弱,其過高則會被視為企業償債能力低、抗風險能力弱,很難滿足掛牌條件,但過低說明企業融資需求不大,一般認為資產負債率控制在40%~60%左右為宜。二是企業運營能力。由于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以前采用內外賬方式,企業利潤并未完全顯現,掛牌前則需進行調賬和補繳稅款,如果調整幅度過大則會被認定為企業內控不力、持續盈利無保障、公司經營缺誠信等。同時,還要考慮地方性稅收政策和政府補貼對企業贏利能力的影響,一旦企業對政府補助和稅收優惠產生了嚴重的依賴,就說明企業真實盈利能力較為薄弱,未來市場競爭能力堪憂,其可持續經營能力比較弱。一般來說,政府補助和稅收優惠占當期凈利潤比重不得高于50%。三是企業盈利能力。企業突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成長性對通過上市審核至關重要。因此,要提前規劃企業盈利狀況,如銷售毛利率、銷售凈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凈資產收益率,均需從政策適用、市場配套、費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統保障,同時考慮與資產負債、資金周轉等各項財務比率和指標形成聯動和統一,并要注重企業利潤內在的合理性、可持續性和穩定性。另外,在優化企業盈利指標時,切不可利用關聯交易來操作,否則會存在內幕交易、利潤轉移、稅負回避、市場壟斷等違規嫌疑。一旦企業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被認定為對關聯方存在重大依賴,也會導致掛牌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