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模式
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成為三種模式,分別是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貸ABS)、企業資產證券化(企業ABS)和資產支持票據(ABN)。
1.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將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作為基礎資產而進行的證券化。該產品由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負責審批和監管,其發起人主要包括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和金融公司,產品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掛牌交易,基礎資產包括對公貸款、個人消費貸款、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等。
2.企業資產證券化。又稱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證券化,是指由證券公司設立SPV,以計劃管理人身份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憑證,將非金融企業的特定資產作為基礎資產而進行的證券化,按照約定用受托資金購買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并將該資產所產生的收益分配給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該類產品在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由證監會審批和監管,基礎資產涵蓋各種債權、收益權和不動產三種資產類型。
3.資產支持票據。資產支持票據是指非金融企業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作為還款支持,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一種債務融資工具。ABN起步較晚,2012年8月才正式亮相,由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負責審批和監管,其基礎資產內容與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接近。
嚴格來說,不論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還是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都屬于資產支持證券(ABS),證券化的流程基本相同,只是我國金融業分業監管體制造成了這種基礎資產的劃分和參與主體、交易場所的區別。
二、近年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情況
自2014年起,資產證券化市場呈現爆發式增長,這兩年共發行各類產品逾9000億元,是前9年發行總量的6倍多,市場規模較2013年末增長了15倍。從產品結構看,信貸ABS始終占較大比重。
2015年,全國共發行1386只資產證券化產品,總金額5930.39億元,同比增長79%,市場存量為7178.89億元,同比增長128%。其中,信貸ABS發行388單,發行額4056.33億元,占發行總量的68%;存量為4719.67億元,占市場總量的66%。企業ABS發行989單,發行額1802.3億元,占比31%;存量2300.32億元,占比32%;資產支持票據發行9單,發行額35億元,占比1%;存量158.9億元,同比減少5%,占比2%。
信貸ABS產品中,公司信貸類資產支持證券仍為主要發行品種,發行額3178.46億元,占比78%;個人汽車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發行額337.45億元,占比8%;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發行額259.8億元,占比6%;信用卡貸款ABS發行額155.69億元,占比4%;消費性貸款ABS發行額63.02億元,占比2%;租賃ABS發行額61.91億元,占比2%。
企業ABS產品中,以融資租賃資產、公共事業收費權以及應收賬款為基礎資產的產品發行量較大,分別為512.57億元、414.85億元和229.96億元,分別占企業ABS發行總量的29%、23%和13%。除上述大類資產外,信托收益權類產品發行177.45億元,占10%;小額貸款類產品和不動產投資信托類產品分別發行137.8億元和130.85億元,均占7%;企業經營性收入類產品發行額77.6億元,占4%;企業債權類產品發行額42.95億元,占3%;由保理融資債權、兩融債權、股票質押回購債權及公積金貸款組成的其他類產品合計發行78.27億元。
目前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集中度相對較高、單只發行規模較小、同時發行總額也較小。但企業資產證券化的資產類別更加豐富,包括債權、收益權與不動產。但目前以地方政府、地方融資平臺作為直接或間接債務人的基礎資產(除PPP之外)不能用以發行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
三、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程
我國資產證券化大體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階段:2005年以前,資產證券化業務還處于摸索階段;2005年實現資產證券化的破冰之舉;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資產證券化業務進入停滯階段;2011年-2012資產證券化項目重新接受審批,2013-2015年資產證券化業務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一)摸索階段
1992年發行的三亞地產投資券是我國最早的資產證券化項目。
1996年,我國第一單基礎設施收益權資產證券化產品——珠海高速公路收費權資產證券化發行。
1997年,中國遠洋運輸公司以其北美航運應收款為基礎資產發行了總額3億元的資產支持票據,是我國首單以債權類資產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產品。
2000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為住房貸款證券化試點單位,標志著資產證券化被政府認可。
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通過,為資產證券化掃除了法律障礙。
2003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首次在《2002年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提出“積極推進住房貸款證券化”。
2003年6月,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推出了國內首個資產處置信托項目,該模式已經接近真正的資產證券化項目。
2003年12月18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3種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2004年2月,《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積極探索并開發資產證券化品種”。
2004年1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實施《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從而為資產證券化產品流通掃清障礙。
(二)試點突破階段
1.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探索
2005年3月21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等9個部委決定國開行和建設銀行作為試點單位,分別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試點。同年12月,首批試點的國開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ABS)和建設銀行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正式發行。
2005年4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首次推出以銀行為參與主體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標志著中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正式拉開帷幕。
2006年12月11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分別發行的國內首批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
2007年11月27日,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和華寶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合作的第一期汽車抵押貸款證券化項目,這意味著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證券化開閘。
2007年4月,國務院下達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擴大試點的批復。浦發銀行、工商銀行、興業銀行等先后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
2008年1月,首只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建元2008-1發行;首只車貸抵押貸款支持證券08通元一期發行。
2.企業資產證券化的試點探索
2005年8月,證監會推出以證券公司為參與主體的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中信證券等證券公司根據相關規定,采取專項計劃的形式進行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
2005年8月,中金公司發起設立了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收益計劃。它的成功募集、設立和交易亦被眾多業內人士視為國內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里程碑。
2005年,廣發證券擔任管理人的“莞深高速公路收費收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獲批。
2008年12月,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進入停滯階段,銀監會和證監會都停止了對資產證券化項目的審批。
(三)重啟與快速發展階段
2011年9月,企業資產證券化項目重新接受審批,標志著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重啟。
2012年5月,央行、銀監會、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信貸資產證券化重新啟動。
2012年8月,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持票據指引》,資產支持票據(ABN)正式亮相。
2012年10月9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
2013年3月15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由試點業務轉為常規業務。
2013年7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明確要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
2013年8月27日,保監會出臺《關于保險業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支持保險資金參與信貸資產證券化。
2013年8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要在實行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
2014年1月7日,央行、科技部、銀監會等發布《關于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扎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通過開展資產證券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
2014年5月8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統籌推進符合條件的資產證券化發展。
2014年11月20日,銀監會《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備案登記工作流程的通知》,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
2014年11月21日,證監會《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取消事前行政審批,實行基金業協會事后備案和基礎資產負面清單管理。
2015年5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5000億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同時鼓勵一次注冊、自主分期發行,并提出規范信息披露,支持信貸ABS在交易所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