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流通解決了股權分置下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同股不同權、利益不一致的根本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以往股權結構失衡、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狀況,為上市公司更好地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創造了條件。
同時,從投資者管理角度看,也帶來了市值考核、收購風險、更高要求的再融資、嚴格的信息披露、機構投資者國際化等問題。所以研究全流通的市場環境下,上市公司如何抓住機遇迎接挑戰,更好地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據國際有關組織的調查,機構投資者一般愿為IR形象良好和公司治理健康的企業股票,支付5%到20%溢價。在逐步進入品牌消費的年代,財務性指標和非財務性指標已經成為上市企業健康發展的“雙引擎”。
隨著機構投資者比重日益壯大和機構投資者時代的逐漸臨近,價值投資理念將大行其道,市場也將步入財務性指標和非財務性兩項指標并重的理性投資時代。同時,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也越發重視其公司股票的市值管理,公司股票的估值必將會考量公司IR這一非財務性的溢/折價指標因素。
⊙袁方 楊旻
據統計,截至2007年4月20日,滬深兩市已完成或者進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1290家(還剩50余家公司未股改),占應股改上市公司的96%,對應市值占比98%。可以說,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已基本完成,證券市場已進入全流通階段。
這對上市公司的投資者管理也帶來了挑戰。從目前看,這種挑戰主要來自于以下五個方面。
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全面、具體和嚴格
自2006年中國股市持續走牛以來,證券市場陸續出現了相關責任方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有些上市公司涉及的問題,影響之大、情節之嚴重給股市蒙上了一層陰影。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證監會掀起監管風暴,積極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2007年2月1日,證監會出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規范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近日,中國證監會指出,為適應全流通環境下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新動向,證監會將建立多層次的聯動機制,實現快速反應。針對二級市場出現的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動密切關聯問題,證監會將在上市公司信披監管工作中,將上市公司股價變動納入監管范圍。
同時,證監會又要求各上市公司嚴格貫徹落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在6月30日前制定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內部流轉通報制度,明確公司各部門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信息披露職責。
從杭蕭鋼構案就可以看出證監會的決心。從2007年2月12日起,杭蕭鋼構在春節前的5個交易日內連續漲停,春節后延續漲停的態勢,短短兩個月內共創造了17個漲停,而公司于3月13日才正式發布關于簽訂境外建設工程項目合同公告,因此被質疑來自境外的定單利好被公司提前泄漏。3月21日,證監會就因杭蕭鋼構股價異動而對其展開調查;4月2日,對杭蕭鋼構立案調查;4月27日,證監會及時認定杭蕭鋼構在安哥拉住宅工程合同信息披露方面違反了有關證券法規,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開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并采取了請司法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等許多措施。此次杭蕭鋼構事件的處理,預示著市場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等要求將越來越嚴格。
市值考核為公司管理帶來巨大壓力,也對監管層提出新的要求
所謂市值管理,是指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管理行為、理念以持續、穩定、合理、有效提高上市公司的總市值為目標,使公司的股票價格正確反映公司的內在價值。
2005年9月,國資委《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國有股股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將市值納入國資控股上市公司的考核體系。廣東等地的國資管理部門率先開始采取相應措施。從監管金融機構的部門中國銀監會,到監管重要實業資產的國務院國資委,都在2006年提出了用市值來考核的理念。
這一政策取向表明,隨著股改的完成,股權流通性的歸位,以及資本市場估值功能的恢復,不僅外資或民營經濟控股上市公司,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考核體系中,只反映帳面價值、靜態的凈資產指標將慢慢淡出,逐漸讓位于反映市場價格、面向未來的、動態的市值。上市公司將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資產證券化,可動態計量的股權價值將成為資產管理的重要指標,股價下跌直接導致控股股東的財富損失,使原來非流通股股東利益與股票市場表現無關的局面將發生根本的改變。
2007年1月,我國證券市場首份市值年度報告———“2006中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A股市值年度報告”在京出爐。報告提出,市值已經成為折射公司實力、反映公司價值、決定公司融資效率、影響公司股權支付能力和行業整合能力的重要因素,成為股東考核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重要政策取向。
在市值重要性越發凸顯的今天,如何管理市值,讓市值合理反映公司價值,讓公司和股東充分分享牛市溢價,讓市值表現不僅充滿成長性而且富有穩健性,讓市值資源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戰略發展,客觀地擺在中國上市公司的面前,成為一個必修課題。
同時,市值考核也對監管層提出了要求。全流通下,行情的好壞影響到各方。市場行情好,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開展的必要性不被認識,上市公司感受不到壓力,而監管層需提示風險,監管壓力較大;市場行情不好,股票估值容易偏低,公司相對重視樹立資本市場形象,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開展得就好,監管層的壓力相對較小。
并購重組對控股股東的地位產生威脅
2006年8月 1日 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9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的收購管理辦法簡化了收購的審核程序,拓寬了收購方式,為完善和活躍上市公司收購行為打下基礎。接著8月8日六部委聯合發布修訂后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9月8日起施行,該規定第一次明確界定了外國投資者以股權作為支付手段并購境內公司的行為,為今后交換股權的支付手段開辟了發展空間。
專家分析,我國股權分置問題解決后,未來資本市場并購將更加頻繁,特別是以爭奪控制權為目標的并購將更加激烈。全流通的市場環境下,控制權市場價值體現與過去相比將會逐漸發生實質性變化。基于價值發現和產業整合的并購將逐漸增多。流通股東可以通過二級市場控股上市公司,國有控股權受到來自資本市場前所未有的挑戰,控股股東的地位能否穩固將取決于投資者的態度。中小股東的地位將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
同時,并購的增加必將伴隨反收購的案例增加。相信2007年之后的市場,特別是隨著小非、大非逐步解禁流通后,上市公司在收購與反收購之間的并購博弈將會更加異彩紛呈。怎樣采取有效措施反收購,也成為許多上市公司面臨的問題。
融資新規則對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提出新的要求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分別于2006年5月6日和2006年5月17日頒布。
全流通后新股發行和再融資將在發行時機、方式和價格等方面對投資者關系工作形成新的考驗,原有投資者關系的傳統會務、媒體控制等業務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針對新出臺的再融資法規,需要全面跟蹤和研究政策法規的變動情況,及時改變投資者關系工作的策略,而專業投資者關系顧問的相關定價能力和銷售能力也將成為競爭力的考慮要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將會由原來上市公司的賣方市場逐漸過渡到買方市場,將來市場可供選擇的首次發行股票的公司越來越多時,將會面臨怎么樣把股票賣出去的課題。這意味著投資者關系管理要更上一個臺階才能夠滿足市場的需求。
而再融資的投資者關系管理,可能會涉及到對整個宏觀經濟和資本市場的分析,這種分析可能對于再融資的時機選擇會顯得非常重要,因為再融資在準備階段和正式實施的話時間短兩三個月,長的話是好幾個月快一年的時間。另外,股價的走勢對再融資設定的期限來說是重要的,對投資者認購的價格是重要的,對投資者出資一年以后的風險也是非常重要的。這段時間與投資者的溝通非常關鍵,這就需要對公司整體的發展戰略需要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把公司的發展戰略翻譯成投資者理解的語言,才能夠更好地進行交流。
機構投資者的多樣化和國際化增加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難度
面對市場上不斷細分的投資群體,公司能否有合適的渠道和方式進行有效的溝通。除了進一步加強針對廣大散戶投資者的專業服務之外,未來的市場溝通還將更多面對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產業性投資組織,以及接受市場委托進行專業投資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等,這些機構投資者可能都有各自鮮明的特點,但其共同之處就是有規模、具專業能力,而且都有很大的市場影響力。
“全流通”及規模不斷壯大的QFII們聯手為投資理念的國際化(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專業投資管理等)掃清了障礙,機構投資者成為市場主體,越來越多的“積極投資者”將向上市公司管理層施加更多的壓力,投資者關系管理面臨更大的挑戰。
同時,繼CB、ETF之后,權證的再次推出意味著證券市場金融創新的大門已經打開,可以預見將來和上市公司相關的投資品種還將會大為增加,這也意味著上市公司將會與更多類型的投資者細分群體打交道,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也會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