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做好新形勢下資產管理工作,加快建立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體系,更好地保障行政事業單位有效運轉和高效履職的需要,提升資產管理水平,財政部近日印發了《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資〔2015〕90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保障政權運轉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基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是財政管理的重要基礎和有機組成部分。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理順和鞏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和內控機制,深入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國庫管理相結合,建立既相互銜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機制和業務流程,著力構建更加符合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特點和國有資產管理規律、從“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系。
《意見》從總體要求、管理職責、制度建設、管理環節、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新時期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意見》重申了“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了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職責,強化財政部門綜合管理職能和主管部門的具體監管職能,進一步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管理主體責任;提出了完善制度體系的要求;《意見》從切實把好資產“入口關”、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和進一步規范資產處置行為等方面,明確了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等各環節的管理要求;《意見》提出了加強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資產、自然資源資產等由部門、單位、機構經手管理的資產和行政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管理的相關要求,還從收益管理、資產清查核實、產權登記、信息系統建設和資產報告等基礎性工作、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隊伍建設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