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預算會計制度》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新修訂的《總預算會計制度》一是重新定位了會計核算的目標,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等財務狀況的目標功能,首次提出了反映政府受托責任,二是全面優化報表體系,提高政府財政的信息透明度,三是從制度層面促進提高政府資產負債管理水平,全面反映地方政府各類債務及股權投資等資產負責情況。
為在區鎮兩級財政貫徹落實總預算會計制度,寶山區開展總預算會計制度培訓,各鎮財政所總會計等共約40人參加了。培訓會上,區財政局講解了新制度的主要變化情況、新舊制度接軌要求以及新制度執行中需注意的重點問題等。講解結束后對總預算會計業務進行了探討,尤其對政府地方債業務涉及的各方有關會計業務處理方面進行了廣泛的交流。本次總預算會計制度培訓及業務交流會議為新會計制度的順利實施奠定了扎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