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能源集團
近年來,浙江省能源集團內審工作始終秉承“防風險、強管理、促發展”的宗旨,按照“五個必審”的要求,服務企業中心任務,通過統籌協調內外部審計力量,不斷拓寬審計覆蓋面、狠抓審計質量和加強審計成果轉化,內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不斷拓寬審計覆蓋面
針對集團公司產業鏈長、管理單位多等特點,浙能集團在近三年的審計實踐中,通過合理安排審計計劃和實施全面審計,努力實現審計范圍“全覆蓋”和審計內容“全方位”。
一是審計范圍“全覆蓋”。要求橫向到邊,即審計檢查單位涵蓋所有板塊分公司、集團管理二級企業;縱向到底,將審計觸角延伸管理層級低的單位、到管控最末端,并將新設或新收購單位、未經審計單位納入當年重點審計范圍。三年多來,審計范圍覆蓋了五個板塊分公司及集團直接管理的二級單位50多家并延伸審計下屬各級企業近180家,對新收購的寧波海運集團、新天煤化工以及新納入合并管理的長廣集團等實施專項審計調查,對集團系統內15個基建項目實施跟蹤審計,較好地實現了“陽光普照”的目標。
二是審計內容“全方位”。審計檢查突出全面、具體,全面指審計檢查應涵蓋企業管理的每個角落,對風險控制水平有總體評估;具體是指對某個問題的審計必須做到詳盡、細致、分析成因、跟蹤過程、說明結果,并據此揭示風險、指出問題和提出審計意見。在具體審計實踐中,要求對集團所屬企業遵守法律法規、貫徹集團董事會決議及規章制度、重大經濟決策、企業治理和管控、企業財務狀況、廉潔從業等內容進行全方位、系統性的“體檢”,同時將審計整改閉環納入后續跟蹤、檢查的范圍,提高審計成效。
二、狠抓審計質量和效果
浙能集團審計部始終堅持將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和效率作為內審工作的生命線。
一是做好審前調查準備關。浙能集團審計部自成立以來就著手研究提高審前調查工作質量,從一份簡要的審前調查清單開始入手,要求被審計單位在審計入場前就提供合同清單、實物資產盤點表、存貨購領存的清單、會計科目余額表、年度審計報告及各種內部管理報表、工作總結等材料,并將其納入審前調查的主審必讀內容之一;同時加強日常管理工作中的資料收集,諸如集團公司的董事會決議及議案、總經理辦公會材料、各種審計、評估、盡職調查報告以及集團業務管理部門的專項報告等,注重日常積累、分析和利用,以提高審前調查的效率和質量,為準確把脈審計重點做準備。
二是重視審計方案編制。對于審計方案的編制,我們要求基本做到三點,一是評估風險,即根據審前調查材料對每塊審計業務進行風險預估,以合理分配審計人員和時間,抓住主要矛盾;二是重點突出,根據集團2012年出臺的《內部審計操作規程》五大項業務范圍二十個方面70多項審計要點的規定,結合審前調查查閱的各種材料,盡量做到點面結合,確保主要業務、關鍵環節和重要風險點不放過、不漏項;三是要求明確,審計方案對現場審計需要收集哪些材料、不同業務需履行的基本程序都做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以保證不同審計人員基本能按統一要求實施審計業務,也有利于后續審計問題的分析和研究。以集團實施的三級單位管控的審計方案為例,為控制質量并提升工作效率,集團審計部在開始現場審計之前,就統一了設計、編制了資金、資產、合同和投資管控四張工作底稿格式并制作相關附表,工作底稿和附表內容具體詳實,并對每個項目審計的目的、基本方法、審計抽樣數量的確定、風險水平的評估、底稿的主要內容、審計材料的收集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為高質量完成審計任務奠定了基礎。
三是抓好審計現場工作。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的原則進行現場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做到“全面查”與“查全面”。“全面查”就是對照《內部審計操作規程》規定的審計要點、審計方案擬訂的審計重點以及審計現場決定的審計補充點逐項對下屬企業進行全方位體檢,確保查漏補缺不留死角;“查全面”就是要求對任何風險點、主要業務和關鍵環節進行全面細致的審計檢查,不輕易放過每個細小角落,確保風險排查到位。以集團組織實施的長興電廠離任審計的供熱業務審計為例,審計部根據熱力公司提供的業務管理制度、業務臺賬、客戶管理資料、供應商往來明細表、財務賬冊和報表以及實地檢查等,對照供熱業務基本流程從客戶信用等級評定、客戶入網手續管理、供熱汽銷售掛牌價格與實際結算價對比分析、管損量的分攤與確定、流量計檢定檢測、保底量設置情況、信用賬期管理以及停汽處理等九大環節進行逐一審計檢查,全面地評價了供熱業務體系的完整性,并對企業經營風險進行揭示,審計現場工作成效明顯。
四是勤于審計意見的收集和分析。重視內審人員之間的業務溝通,主審每隔一個階段收集審計工作底稿予以共享,做到審計組成員之間互通信息、互為補充、互相搭臺;重視審計現場的專題業務討論會,以便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重點、細化調整后續審計工作;重視吸收集團相關業務部門專業意見,以解決審計人員專業能力不足等短板,提高業務問題審計結論的精確性;重視聽取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通過審計現場互動、審計結束口頭交流、審計取證和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反饋等不同環節充分聽取被審計單位意見反饋并予以分析利用,特別是對于被審計單位由于客觀因素無法避免的管理上不足等情況,主動核實其主觀努力結果或過程記錄,爭取更加全面反映問題或情況;重視審計報告的集體討論,以解決實際問題為根本目的,提倡審計意見或建議的可行性,提高審計成效。以集團實施的三級單位管控專項審計調查為例,審計選取了6家電廠下屬13家三級單位的管控模式進行比較分析,通過對一體化管理、財務獨立性及人員管理、銷售結算方式等分析后,建議各單位參考系統內管理先進電廠實施的工程建設、物資采購、蒸汽定價等重要事項均納入本部一體化管控、財務直接納入本部管理、推廣銀行托收或預付卡方式回收熱費等,被審計單位普遍反映審計案例可參考、建議易操作,接受程度高,整改效果好,進一步提高了集團公司對三級單位的管控能力。
三、善于統籌內、外部審計力量
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浙能集團歷來重視審計力量的培養和各種審計力量的統籌使用,以提高審計效率。
一是重視集團審計部團隊力量后臺支撐作用。除派審計人員直接參加內審項目外,集團審計部充分發揮團隊作用,注重審計方案設計、疑難審計問題分析和研究、審計報告審核把關等后臺支撐,實現對審計重點的引導、審計質量的把控和審計成果的提升。
二是統籌專業力量,借力業務部門及中介機構。在發揮內審專業力量的同時,兼顧統籌使用其他業務部門、中介機構等各方面力量。發揮業務部門的專業優勢,經常邀請集團公司監察、財務、辦公室等相關業務部門以及板塊分公司等共同參與。調動中介機構的力量來協助審計,通過詢價比選確定專業的工程及財務事務所作為年度協審單位,每個項目按需抽取2—3名中介機構人員參與內部審計。
三是不斷提高審計人員業務能力。積極參與省審計廳組織實施的審計項目,通過“以審代培”形式抽調系統內審計人員參與集團本部審計項目實施,提高審計人員的項目實際操作能力。2014—2015年,浙能集團共組織9人次參加省審計廳6個項目的審計,“以審代培”下屬企業內審人員100多人次,為順利實施審計項目奠定了人力基礎。
四、重視審計成果轉化利用
浙能集團始終堅持把審計整改落實作為內審工作的關鍵環節來抓,重視審計成果轉化利用,努力實現審計整改閉環管理。
一是整改在于真改。一是邊審邊改的常態化,通過審計現場教育、審計取證查實和審計意見反饋等多種形式直接將審計問題、審計意見或建議反饋給被審計單位,督促其立即整改。二是審計整改的流程化。在印發審計報告前,增設審計整改情況反饋環節,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采取措施將相關問題整改到位。2014年共下發90多張整改通知單,提高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效率。三是整改成果的公開化。通過召開座談會、編寫案例等方式及時通報審計情況、公開審計成果。如2012年底會同監察部、建設管理部編寫24個建設項目審計案例,為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提供素材150多條,為集團業務部門提供審計情況30多條,均取得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四是對于審計查實的較為嚴重問題,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制度,由審計部移交監察部進行查處,并納入廉政考核,追究落實責任,震懾有關違規行為。
二是著力構建長效機制。著重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將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業務管理部門和所屬企業,督促其修訂、廢止、新建相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業務部門的監管職責,防止類似問題的反復發生,著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并形成長效機制。如針對審計提出部分單位基建尾工處理不及時、存在提前歸還投標差額保證金、通過增加扣除項目(甲供材料)的方式少扣預留金等管理不規范情況,集團公司修訂了《工程竣工決算報告管理辦法》、《基建項目合同管理規定》等制度;根據參股企業專項審計調查的審計意見,集團公司研究出臺了《外派參股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報告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外派高管的履職行為,保障了浙能集團與參股企業的信息暢通,更好地維護了集團利益等。
三是突出以點帶面,強化壓力傳導。審計效果要得到顯著提升,就必須要加強審計成果的轉化,舉一反三,發揮審計“以點帶面”的作用。2014年省審計廳對浙能集團下屬兩個基建項目進行審計后,結合審計廳反饋的情況和集團公司審計部日常審計中發現的部分基建管理上的問題,浙能集團組織集團所有基建單位的總經理、分管基建和經營的副總、紀委書記及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召開基建項目審計整改專題會,將審計整改壓力層層傳導到集團各部門、下屬各級單位、各級領導以及管理人員,形成整改合力。對審計發現的有關問題進行逐條梳理、匯總和分析,結合集團有關規定提出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管理的要求。會后集團公司相關部門發文要求各單位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概算管理、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變更管理、工程管理、財務管理等六個方面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工作,提前預防問題的發生,并由集團建設管理部、審計部組成檢查組,對集團下屬13家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督促整改落實,促進基建項目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