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喬承軍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已近尾聲,雖然普查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也應看到,在普查工作中也凸現出一些問題。本文從縣(區)級這一層面對三經普諸方面進行反思,以期為今后的普查工作提供參考。
三經普顯現的工作難點
第一,組織協調難。一是表現為鄉鎮(街道)中心工作常常沖擊普查業務;二是表現為部門協調難,一些部門參與、配合程度較差,形成了統計部門唱“獨角戲”并承擔了普查絕大部分業務工作的局面,未能有效形成“政府領導、統計牽頭、部門配合、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普查工作格局,如此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普查對象清查摸底難度加大,例如非聯網直報單位、真實經營地特別難以落實,要逐門逐戶進行核實。
第二,“兩員”不能很好適應普查各項要求。一是農村社區普查員文化程度總體偏低,與調查對象開展良好溝通難度很大;二是城市社區人員管理不到位,普查員年齡偏大,高層樓宇存在普查盲區;三是經濟普查專業性太強,短期培訓使得能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有限。選調的普查員很難在較短的時間內熟練掌握涉及多行業的普查知識,而且沒有實際工作經驗,授課和解答問題時往往是“照本宣科”,對具體問題的理解把握難免不是很準確。
第三,垂直管理的調查對象普查難度太大。如銀行、保險等二經普地方不普查的對象,在三經普查的時候遇到了相當大的困難。不但入戶難度大,而且數據不易取得。
第四,普查入戶登記難。一是經營者難見,企業負責人或者主管會計外出,行蹤不定,如果他不在,員工難以如實填表;二是部分企業法律意識不強,配合程度非常低;三是手持多照法人單位難尋,有照停業或無經營活動的單位更難找。由于上述原因,有的調查對象需要普查員上門多達10余次才能完成登記工作。
第五,普查表填報難。一是經濟普查指標涉及到企業的商業秘密,普遍存在怕露家底,怕加稅的思想,盡管宣傳工作中普查員一再講明普查數據不與此有關,但他們仍然顧慮重重,不愿意配合;二是部分普查指標已不適應新形勢要求,讓調查對象無從下手;三是對企業而言,完成普查資料填報不是統計人員或一個部門能夠獨立完成的,需要相關部門提供眾多的基礎資料和行政記錄;四是由于企業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相關資料的準確性與完備程度差異很大,致使一些企業難以準確填報普查數據;五是經營情況難以確定,特別是小企業、小法人經營內容變化不定,行業類別很難界定等等。
第六,數據處理難。一是表與表之間、專業與專業之間的關聯和邏輯審核難;二是數據處理程序不完善,隨時出現修改和打補丁的現象,也影響了數據處理的質量和進度。
逐步完善普查工作方法
經濟普查具有調查范圍廣、普查信息多、技術標準高、組織協調難等突出特點。從三經普的實施過程看,諸多環節暴露出一些問題。提出幾點建議為今后普查工作供作參考:
第一,以縣鎮(區街)責任書狀明確工作責任,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不能因某一環節出漏、某一地方工作滯后從而影響整體工作,拖全局后腿。
第二,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對于有行業主管的單位或者企業,相關職能部門不能再“袖手旁觀”,普查參與度應加強。一是普查前期要對其行業主管的單位或者企業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二是在入戶登記期間做好不配合單位的協調工作;三是對未能找到經營地的單位要做好查找落實工作。在這里特別強調的是稅務部門,對那些正常經營并繳稅但確實查找不到的企業,應充分發揮稅務部門職能作用,通過代理記賬、稅務大廳等平臺或者渠道完成面對面普查登記工作。
第三,選聘實習期的大學生為普查員主體。大學生責任心強、整體素質高、接受新鮮事物能力強,加之業務培訓到位,必能為高質量完成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第四,垂直管理的調查對象恢復條條普查。如金融、郵政,通信等調查對象,由于管理模式、行業數據等自上而下自成體系,建議今后條條普查,既解決地方困難,又保證普查質量。
第五,建立快速執法機制。一是清查摸底階段要有法可依;二是進一步完善經濟普查條例,例如對催報時間要求,區一級普查機構應該有靈活掌握的權限;三是針對各種不配合現象,建立相對應的法律文書,將執法工作貫穿于整個普查的始終,隨時了解和掌握執法難點,加強跟蹤督查,確保普查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第六,改革數據獲取渠道,精簡普查指標。一是涉及企業的商業秘密,建議普查經濟指標統一由稅務部門提供,既避免了調查對象故意瞞報,又省去了普查人員反復查詢;二是基層普查人員素質一般不高,理解能力有限,很難把握各項指標的含義,容易錯填,或不填,給匯總審核增加了很大工作量;三是小企業基礎資料不健全,就更需要普查指標簡單明了。建議國家在對普查指標的解釋和定性上要準確,取數要方便,要與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相銜接,在普查指標設置上應該堅持“精簡與實用相結合、易懂與易填相結合”的原則,合理設計常規指標,精簡某些不合時宜的指標,如計劃經濟色彩深厚的隸屬關系、企業控股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