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經濟和管理不斷發展的知識經濟時代,作為企業對外披露生產經營信息的載體,財務會計報告對社會經濟的作用日益突出。財務會計的邊界嚴格界定了可以列入財務報告的內容,使企業生產經營信息被細分為符合會計確認條件、可以列入報表的信息和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但不符合會計確認條件的信息;前者在會計報表中反映,后者則以附注的形式進行披露。財務報告發展到今天,雖然形式上仍是三張主表加附表和披露,但從內容上來看,企業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正在不斷擴容,而擴容客體則是大量的披露信息。不論從財務報告披露發展的初衷來看,還是從市場對財務報告披露的需求來看,這些披露同會計報表一樣擔負著為使用者提供經營信息特別是財務信息的使命。2006年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已經明確規定,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和附注,附注是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新會計準則作為我國現階段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首次對會計報表附注的地位和性質作了規定,這是會計發展史上一個有里程碑意義的進步,它代表了未來財務報告及其附注的發展方向。實施新準則以后,對未嚴格符合確認、計量要求的財務會計信息在財務報告附注中進行揭示,是上市公司規避風險、提高公告信息價值、提升企業市場地位的理性選擇。本文通過追溯附注披露的發展和內容,結合市場對附注披露的各種回應,探討了附注披露的走向,指出如果附注披露能不斷增強可理解性、及時性、重要性,未來會計報表附注披露必能在經濟生活中發揮其特有的作用,財務會計報告也將因附注披露的存在而更好的為使用者提供有用的決策信息。
(韓秋整理自《財務與會計•綜合版》2007年第3期,作者:廖洪 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