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項目成本核算和病種成本核算正開啟探索之路。
上海市財政局和市衛計委近日發布《上海市醫院成本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自2014年起按該辦法全面開展成本管理相關工作。有條件的醫院應在做好醫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礎上,探索開展項目成本核算和病種成本核算。
此前,福建、安徽等省份也發布醫院成本管理暫行辦法。顯然,規范醫院成本管理已經被很多省市提上日程。
成本核算進入規范管理
醫院成本核算是必需的,其對于合理制定醫療服務價格、加強醫院運行管理、合理收費、控制醫療費用上漲以及提高運行績效等具有重要意義,這是業內人士的一致看法。
新修訂的《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自2012起正式實施,其明確提出成本核算的原則、對象及成本歸集和分攤的方法,要求成本核算一般應以科室、床日、診次為核算對象,歸集和分配各項支出。三級醫院及其他有條件的醫院還應以醫療服務項目、病種等為核算對象。
石家莊市第四醫院財務處副處長趙欣表示,1999年至今,我國醫院成本核算進入規范階段,尤其是上述相關制度均對成本核算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此前,我國醫院成本核算經歷了從1979年到1992年的探索階段,以及從1992年到1998年的實踐階段。
可以說,我國醫院成本核算工作已開展了30多年,新制度也對科室的成本范圍、成本歸集、科室成本的分攤做了統一規定。“但是,有些醫院仍處在單純的成本核算階段,未能延伸到效益評價、績效核算、項目成本測算等領域。”趙欣說。
記者向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財務處副處長高一紅了解的情況是,上海市從2009年起在各醫院推行科室成本核算,從2011年開始在市內兩家醫院試點項目成本核算。從今年起,按照《上海市醫院成本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項目成本核算將在有條件的醫院內開始全面鋪開。
開展項目、病種成本核算有點難
隨著醫院對科室成本核算的推進,項目成本核算和病種成本核算在此基礎上開啟了探索之路。
醫療項目成本核算是在醫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礎上開展的,是針對每個醫療服務收費項目進行的成本核算。“從核算結果來看,對醫療項目的成本進行核算,并與現行的收費水平相比較,能夠分析醫院收費項目的盈虧,并可將其作為改革財政補償機制和進行項目定價的現實依據。”趙欣說。
據了解,北京市已在11家醫院累計完成了2萬余個醫療項目的成本核算。通過對這些項目的盈虧數量、收益狀況、保本點狀況等進行全面對比分析,可以掌握醫療項目的實際盈虧數以及盈虧面對醫院經營狀況的影響程度,分析數據為政府探索和完善公立醫院財政補償辦法以及進行合理定價提供了數據支持。
但是,開展項目成本核算并非那么容易。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項目成本核算往往需要軟件系統的支持,當成本核算再向前推進時,就需要輸入按人頭計算的人員經費,而不是打包的人員經費,這時候,各醫院往往會因此項數據過于敏感而退縮了。目前,關于這部分的項目成本核算已因此擱淺。
除了數據敏感之外,另一個影響因素是不同情況下項目成本差距比較大。高一紅說,比如強勢學科的醫院和弱勢學科的醫院在項目成本核算上肯定就有較大出入。
相對于項目成本核算來說,病種成本核算則更為艱難。它是對出院患者在院期間為治療某單病種耗費的醫療項目成本、藥品成本和單獨收費材料成本進行疊加,進而形成單病種成本。
以臨床路徑為基礎的病種成本核算考慮了病人入院后可能接受的治療流程,一旦確定某個病種的臨床路徑,就可以較簡潔、合理地計算病種平均成本。“可是,1個病種又分不同類型,加上病人個體差異較大,要對單病種進行核算就更加吃力。”高一紅說。
不過,無論如何,開展項目成本核算和病種成本核算都是大勢所趨。高一紅認為,當大多數醫院都這樣做了之后,他們之間的數據就有了可比性,那么,成本較高的醫院自然就會進一步加強成本控制,向成本較低的醫院靠攏,這樣就非常有利于促進醫院的內部管理和流程改善。
醫院要做好準備
項目成本和病種成本核算的“個性化”較強,普適性要相對差一些。
趙欣對此分析,除了我國各級各類醫院的規模及診治水平等差距較大這一原因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兩種成本核算還存在信息化技術上的困難。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即便都是三級醫院,信息化完善程度的差距也很大。
記者了解到,很多醫院已經上了信息系統,實施了信息化,但是,其信息化的精細化程度均有待提高。
在高一紅看來,開展項目成本核算,需要按照作業成本的要求對項目進行分攤,這樣一來,就需要對項目的各個環節重新進行考量,然后進行取舍,從而加強成本管理。而對項目流程進行梳理以及對更改后的系統進行匹配,都是開展項目成本核算的前期準備工作。
“這些都需要花心思,但項目的確太多,一個項目就要一套系統流程與之進行匹配,如果是對準確性要求高的話,工作量就非常大。”高一紅說。
當然,病種的成本核算更難。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經營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趙亮表示,由于病種的項目和作業的內容以及地域經濟發展都存在差異,加上各家醫院情況也各不相同,一家醫院很難完成病種成本核算,這或許需要上級管理部門組織多個中心來完成。
目前,關于醫療項目和病種的成本核算,國外也在進行探索,他們都比較推崇作業成本法,并取得一些成功的經驗。但這方面尚未有成功應用于中國實踐的案例,或者沒有同行認同的結論。所以,國內醫院以及上級管理部門還需摸索著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