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研發投入作為一個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創新、技術創新、服務創新的重要來源,是企業保持核心競爭力,獲得生存和發展的關鍵。然而,由于研發投入本身對于提升企業價值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其風險對于投資者來說相對較高,隨著投資者素質的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也不斷增強,因此,對企業研發活動相關會計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企業卻面臨兩難的境地,一方面,研發信息披露能夠降低企業與投資者間的信息不對稱,幫助投資者更好地評估企業的研發成果和未來收益,較多的披露能夠降低投資者的不確定性從而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另一方面,一旦企業披露這些信息,他們的研發投入會變得更加透明,從而招致其他企業的模仿,在這種情況下,競爭者會通過較低的研發成本和較短的研發時間獲得較高的收益,損害企業的利益。2007年后,我國證監會對于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等信息的披露進行了相關規定,但對于研發項目進展情況、發展前景、風險大小等非財務信息卻無強制性要求,那么到底是什么影響了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水平呢?本文將以2010—2012年創業板上市公司為樣本,探討影響創業板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以期研究創業板上市公司在當前變化的經濟環境下研發信息披露可能存在的特征,并提供一些有益的參考。
二、文獻綜述
隨著企業對研發活動的不斷投入,許多學者對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展開了研究。Entwistle(1999)對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上市的113家公司的研發信息披露情況進行了研究,采用了內容分析法以財務報告中的語言文字作為研究對象,考察了企業的研發信息披露水平。文章將研發信息分為投入、產出、未來支出、財務管理、會計、戰略6大類和18個子分類,探索了研發費用比例、會計政策、是否交叉上市、資本結構、公司規模對研發信息披露的影響,結果發現研發支出和交叉上市與研發信息披露正相關。Denise A. Jones(2007)年對5個研發密集型行業的119家公司進行了研究,將研發信息分為研發支出、在研項目、開發階段研究3大類和26個子分類,通過打分法建立了研發信息披露指數,發現專有化成本、股票賬面市場價值比與研發信息披露負相關。Mehdi Nekhili(2010)對2000—2004年85家法國公司進行了研究,將研發信息分為研發支出、研發投入、研發產出、研發會計政策和研發戰略5大類,同樣采用打分法衡量研發信息披露,結果發現審計委員會的存在、研發強度、資產收益率、銷售增長率和公司規模與研發信息披露正相關。梁萊歆、王宇峰(2007)對我國上市公司研發費用信息披露的動因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公司是否為高科技企業和公司規模對公司是否披露研發費用信息具有顯著影響。王宇峰、蘇逶妍(2009)采用內容分析法對我國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現研發信息披露頻率與研發強度顯著正相關。
三、研究設計與模型構建
(一) 研究假設
由于財務杠桿高代表企業資產負債率高,償債能力較差,而企業研發活動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出于融資的需要,企業就會傾向于隱藏相關研發信息;而資產負債率低的企業其償債能力較強,為了能夠快速發展,獲得資金支持,企業則傾向于向外部披露研發信息以展示自身實力和競爭優勢。由此提出:
假設1: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與企業財務杠桿負相關。
一般來說,盈利能力較強的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而企業經營者和外部投資者之間存在著較為明顯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因此為了獲得投資者的青睞,這種優質企業會選擇披露更多的研發信息,以顯示自身的發展前景和未來價值。由此提出:
假設2: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與企業盈利能力正相關。
股權集中度較高說明企業的股權集中在一個或幾個大股東手中,根據信息不對稱理論,這種情況下少數幾個大股東會聯合侵害中小股東的利益。他們會隱藏與企業未來發展前景密切相關的研發信息,從而獲得更多的個人利益。由此提出:
假設3: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與企業股權集中度負相關。
成長性較好的企業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而研發信息與企業未來發展戰略密切相關,為了獲得資金使企業繼續保持良好的發展,成長性好的企業往往傾向于披露更多的研發信息以展示未來的競爭優勢。由此提出:
假設4: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與企業成長性正相關。
由于研發活動往往涉及大量的資金投入,因此,研發強度高的企業對資金的需求也較高,為了吸引外部的資金流入,企業會加大自身研發信息的披露,使投資者了解企業的研發能力、研發戰略及未來發展前景,從而增強投資者信心。由此提出:
假設5: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與企業研發強度正相關。
現代企業往往通過任命獨立董事來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由于獨立董事與企業不存在較強的利益關系,他們會從專業的角度來評估公司的狀況,促使企業提高信息透明度,更好地披露研發信息。Chen&Jaggi(2000)發現獨立董事比例越高,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也越好。由此提出:
假設6: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與企業董事會獨立性正相關。
一般來說,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也不斷地發展和完善,這些企業通常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完善的戰略規劃,因此它們會加大自身的研發信息披露,向外部利益相關者展示自身的競爭優勢。由此提出:
假設7: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與企業規模正相關。
(二) 模型構建和變量定義
為了考察創業板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本文以上述假設1—7為研究依據,結合國內外學者的相關研究結論,建立如下多元回歸模型:
RDI=β0+β1LEV+β2ROE+β3HERF+β4GROWTH
+β5RD+β6RINDPR+β7SIZE+ε
在此模型中,β0為常數項,βi為模型中各解釋變量的待估參數(i=1,…,7),ε為模型的隨機項,具體變量定義見表1。
(三) 研發信息披露指數的設定
為了較為準確地衡量創業板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水平,正如表1所示,本文通過設立研發信息披露指數來進行研究,指數設立的具體步驟如下:首先依據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中披露的有關研發信息,參照Mehdi Nekhili(2010)的研發信息劃分標準和Denise Jones(2007)的研發信息評分表,將研發信息分為七大類,即研發費用、在研項目、研發成果、研發人員、研發戰略計劃、研發會計政策和研發基礎設施,從而設計出研發信息披露評分表,詳見表2。其次,對研發信息各項目進行打分,打分標準如下:對于僅涉及定量披露的項目,披露為1,不披露則為0;對于僅涉及定性披露的項目,若描述詳細、信息量豐富,則為1,若簡單提及則為0.5,否則為0;對于既涉及定性披露,又涉及定量披露的項目,若描述全面則為1,若僅涉及一方面或者簡單概括則為0.5,否則為0。最后,根據以上評分標準,將企業某一年度的全部信息披露項目得分之和除以滿分,便可得出企業在該年度的研發信息披露指數。
(四) 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本文以2010—2012年所有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年報為研究對象,并剔除了沒有在年報中披露研發支出及相關研發信息的公司,由于研發支出屬于強制性披露范疇,若公司沒有披露此類信息,則表明無相關研發活動,因此予以剔除。最后,收集到348家創業板上市公司、812份年報為研究樣本。本文研究數據來自于聚源數據庫,對數據的分析采用的是SPASS19.0統計分析軟件。
四、實證結果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分析
表3列示了自變量和因變量的統計數據,由表3可以看出,創業板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情況不是十分理想,水平整體偏低,研發信息披露指數的均值只有40%,同時最大值與最小值相差較大,研發信息披露水平參差不齊,差異比較懸殊。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股權集中度均值達到67%,且標準差較大,說明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權比較集中,分布不均衡。
(二)變量的相關性分析
為避免自變量間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本文在進行多元回歸之前對各自變量進行了相關性分析,表4為自變量相關系數表,從結果可以看出,各因素的相關系數都比較低,說明自變量間不存在顯著的多重共線性。
(三)多元回歸結果分析
從表5對回歸方程的顯著性檢驗可以看出,多元線性回歸方程的F值為68.91,且在1%的水平下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說明回歸方程整體具有顯著性,各自變量作為一個整體能很好地解釋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研發信息披露水平。
表6列出了各變量的回歸系數及顯著性檢驗表,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各變量的系數符號均與預期相同,但僅有財務杠桿、股權集中度、研發強度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水平的影響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而其余假設雖得到了證實但并未通過顯著性檢驗。具體分析如下:
1.財務杠桿與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負相關,且在5%的水平下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說明負債率較高的企業為了隱藏自身的財務危機,往往會較少披露自身研發投入信息;而負債率較低的企業則傾向于披露更多的研發信息以展示自身的競爭優勢。
2.盈利能力對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的影響未通過顯著性檢驗,原因可能是創業板公司盈利能力普遍較強,但企業所有者管理水平較低,對管理層沒有進行有效的監管,從而導致信息披露水平較低。
3.假設3在1%的水平下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說明股權集中度與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水平顯著負相關,在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權集中水平普遍較高的情況下,大股東為了獲得個人利益會隱藏與公司發展密切相關的研發信息。
4.公司成長性與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之間沒有顯著的相關關系,原因可能是企業為了防止競爭對手的模仿,傾向于隱藏與自身利益和未來發展密切相關的研發信息。
5.研發強度與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水平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顯著性水平為1%),說明研發強度高的企業往往傾向于披露更多的研發信息以展示自身良好的發展前景,從而獲得較多的資金支持。
6.董事會獨立性對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的影響未通過顯著性檢驗,可能是由于目前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的監督性和參與性還十分有限,因此難以對企業的研發信息披露行為施加有效影響。
7.企業規模與研發信息披露水平間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原因可能是創業板上市公司尚處于成長期,管理水平普遍較低,并沒有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張而逐步發展和完善,從而導致信息披露水平也難以得到提高。
五、結論及建議
本文研究結果顯示:(1)創業板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水平與財務杠桿、股權集中度具有顯著的負相關關系,而與研發強度具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說明負債率較低、股權分散、研發強度高的企業更傾向于披露研發信息,從而展示自身實力,獲取外界資金支持。此時,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這些企業研發信息披露的監管,提高其研發信息披露質量,加快其規范化進程。(2)盈利能力、公司成長性、董事會獨立性和企業規模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研發信息披露水平沒有顯著影響,這與創業板上市公司尚處于發展階段,管理水平不高,擔心商業秘密泄露,獨立董事參與性、監督性有限等原因密切相關。因此有關部門應不斷完善相關商業秘密保護的法律法規,使研發信息披露對企業帶來的利大于弊,同時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加強獨立董事對公司事務的參與和監督,促使經營者披露研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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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陸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