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日前,國際評估準則理事會發布的新版《國際評估準則2013》已于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全球影響力最大的評估準則之一。新準則對基本準則、資產準則和評估應用部分進行了修訂。
新準則明確了評估準則對評估復核業務的適用性,對IVS101“工作范圍”、IVS102“實施”與IVS103“報告”部分做出了大量修改。
另外,新準則加強了對使用其他人提供信息的要求,在IVS101“工作范圍”中要求評估過程中應考慮評估依賴信息的調查范圍并將其記錄在工作范圍中。
IVS102“實施”要求在評估過程中充分考慮所提供信息的可信度與可靠性。IVS103“報告”則要求對調查范圍進行披露。新準則還廢止了部分準則附件。(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