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地方國庫現金庫存余額穩步增長,庫底資金高位積聚,如何在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完整和滿足財政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實現庫存閑置資金的保值增值,對地方政府和財政部門而言意義重大。本文擬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三階段”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模式。
【關鍵詞】國庫現金 地方國庫 現金管理 “三階段”模式
國庫現金是指各級財政部門存放在同級人行國庫的活期存款。新中國成立以來,政府對國庫現金未進行專項管理,只是存放在國庫隨用隨取。直到2002年,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國庫存款計付利息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國庫存款計付利息,從而改變了以前對國庫存款不計付利息的粗放管理模式,意味著我國國庫現金管理體制改革正式起步。2006年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出臺《中央國庫現金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操作規程》兩個指導性文件。截至2009年上半年,中央國庫已經進行了數次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操作,并取得了成效。由此,我國國庫現金管理在中央層面已經展開,但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尚未啟動,中央政府僅僅是下發指導性文件允許個別地區進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試點,因而很有必要對地方國庫現金管理進行探討。
一、地方國庫現金管理體制亟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