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在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稅率區間、稅率等級都做出調整后,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將引起新一番的討論。本文探討了年終獎的“納稅無效區間”,并對年終獎的發放提出納稅籌劃建議。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 起征點 納稅無效區間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3 500元,并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重新公布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 500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法》將現行的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調整為7級,第一級稅率為3%,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并同時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