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前幾年全球金融危機的陰影猶在,信用評級機構面臨嚴重的“聲譽危機”。本文通過借鑒聲譽溢價模型,分析不同收費模式下聲譽如何影響評級機構行為,認為現有的收費模式并不是導致“聲譽失效”的原因,而是我國信用評級行業應建立起聲譽機制并實施有效的監督。
【關鍵詞】信用評級機構 聲譽機制 收費模式
一、研究背景
對于信用評級機構的法律定性,一般將之理解為信用評級服務和產品的提供者,但在界定時有不同的角度。有的側重于評級機構的性質,有的側重評級啟動程序中與委托方的關系,還有的側重于評級機構的業務和營運。本文認為信用評級機構是依法設立的從事信用評級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即金融市場上一個重要的服務性中介機構,它是由專門的經濟、法律、財務專家組成的對證券發行人和證券信用進行等級評定的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