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吉悅①
中圖分類號:F2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3-0743(2003)08-0044-01
1 存在的問題
1.1 “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范圍過大,容易給投資者、債權人造成誤解 《醫院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規定,“其他應收款”核算范圍是,除應收在院病人醫療費、應收醫療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其中,包括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不可隨意計入的預付購貨款等。
近年來,隨著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的不斷發展,醫院經營模式、籌資渠道都出現了新的變化,政府投資、補貼的現象在各地都有逐漸減少的趨勢,爭取銀行貸款、尋求社會各方面投資成了目前各地醫院較普遍的籌資方式。由于醫院會計中規定的其他應收款核算范圍與企業不同,給社會各方面報表使用者帶來了很多不便,他們常常對較大的其他應收款余額提出諸多疑問,增加了醫院在各方面爭取資金的難度。
1.2 在采購活動中,由于常有賒購、預付款交叉現象發生,給醫院會計處理、與銷貨方對賬等工作帶來麻煩 如,在醫院“應付賬款”中有某單位賒購款項3 000元,廠家對醫院再次購貨要求預付貨款9 000元,按《制度》規定作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單位 9 000
貸:銀行存款 9 000
由于與該單位經常發生的是賒購業務,當拿到該筆貨物及預付貨款收據后,常常仍做賒購業務處理,即:
借:庫存物資—××材料 9 000
貸:應付賬款—××單位 9 000
這給醫院資金管理、對賬等工作帶來了很多問題。
2 改進意見
建議國家在修改《制度》時,增加“預付款”科目,使醫院會計報表的使用更加方便社會各方面的需要,為醫院提供更好的發展氛圍。在新《制度》出臺前,硬性規定各地醫療機構預付款項記入“應付賬款”借方,因廠家破產、撤銷等原因確實不能收回所購貨物的,再將原預付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通過科目的上述調整,使報表使用者更加清晰地了解醫院財務狀況,使會計核算更加科學、有序,更好地為醫院決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