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及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我國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快速增長,公民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由分類征收向綜合征收體制的改革不可避免。
一、個人所得綜合征收的優勢
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是分類征收,與之相比,綜合征收有利于解決個人所得稅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第一,綜合征收有利于防止納稅人分解收入,減少稅收流失。現行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計征,分項扣除”的辦法,造成不同類別的收入間存在不同的免征額、稅收稅率、扣除標準與稅收優惠。采取綜合征收的方式,有利于防止納稅人分解個人收入、多次扣除費用、使自己降低至低稅率的水平,降低稅負。假設有納稅人甲和乙,月收入相同,均為5000元,其中甲的工資薪金收入4000元,勞務所得1200元,稿酬所得800元,按現行所得稅制,甲應繳納工資薪金所得稅15元,勞務所得稅8元,個人所得稅總額為23元;而乙的全部所得均為工資薪金所得5000元,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額為145元。這樣,甲乙的月收入雖相等,但兩人的應納所得稅額確相差甚遠,這樣不僅有失公平,而且一定程度上鼓勵納稅人分解收入,降低納稅總額。采取綜合征收制度可以增強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公平性,降低逃稅避稅的可能。
第二,綜合征收可考慮納稅人個體差異情況,使用不同費用扣除方法。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分類計稅分項扣除費用的方法,明顯有悖公平。費用扣除根據納稅人的收入水平采取統一扣除標準,沒有考慮到納稅人的個體差異情況。假如一個單位中甲乙兩名員工,月收入均為5000元,,但甲的妻子無工作,并且需供養兩位無退休金的老人,乙尚屬單身,其父母有自己的養老金,無需子女負擔。在這樣的情況下,甲乙二人雖月收入相同,但在不同的生活負擔下,兩人要承擔相同的稅負,明顯存在公平問題,采用個人所得稅綜合征收制度,可在公民總收入的前提下考慮各自的生活負擔問題,使用不同的費用扣除制度,增大個人所得稅的收入調節作用。
二、個人所得綜合征收的劣勢
個人所得綜合征收在我國實行同樣具有其劣勢。
第一,綜合征收制度很難采取源泉征收的方式,需要財稅部門系統全面的了解納稅人的全部收入來源,征管困難,納稅成本較分類征收而言略高。目前我國的稅收體制及非現金結算制度的不完善,綜合征收的全面實行面臨技術瓶頸。
第二,綜合征收將不同性質的所得稅統一征收,未考慮特定的政策意義,難以實現政府對某一收入方式的政策性鼓勵,并且針對不同收入方式,如工資薪金所得、偶然所得,由于收入來源的不同,適用相同稅率顯然有失公平。
三、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途徑
為具體定位個人所得稅目標、設計實際可行的征收模式、改變我國個人所得稅效率低下的問題,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分配功能,在此提出幾點建議:
第一,完善個人所得稅征收基礎制度
1、在全國范圍內普遍采用納稅人永久單一稅號,并與支付方強制性預扣稅款制度相結合。將納稅人的身份證號碼作為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永久稅務編碼,將納稅人的各種與個人所得稅相關的活動集中處理,為個人所得稅的源泉征收模式提供制度基礎。
2、個人報酬的完全貨幣化。目前,我國個人報酬雖采取工資制,但物質貨幣仍占據很大地位,例如公務員的實物消費占公務員收入的很大比重。除此以外,公司的年終獎金、福利等物質形式的收入應逐步取消,實現個人報酬的完全貨幣化。
3、在個人收入貨幣化的基礎上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加強現金管理。現金交易是稅收流失的重要途徑,我國應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普遍實行現金交易報告制度,廣泛推廣使用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大額的支付活動通過銀行進行,把現金結算控制在最小范圍,使納稅人的收入透明化。
4、普遍實行聯網制度。建立稅務網絡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企業、證券、海關、公安等網絡的對接。有效控制納稅人在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的收入來源,做到稅收收入有證可查、有據可查,不放過任何來源的收入。
5、建立個人財產登記制度。結合實名制的存款,對個人存款、金融資產、房產、股權及重要消費品的實名登記制度。了解納稅人的財產收入來源,尤其是借鑒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經驗,使政府工作人員的財產顯性化,避免“灰色收入”的存在。
第二,建立科學的預扣繳稅機制
個人所得稅預扣繳稅機制是世界各國已經成熟的征管經驗。這種制度要求對綜合所得必須分項按月或按季、按次預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預扣預繳一般應比實際繳納的稅款多,以促使納稅人年終申報。作為國際成熟機制,預扣繳稅機制可以事前估計納稅人的收入所得,可以一定程度的堵塞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
第三,推行雙向申報制度。這種制度為世界各國所采用,是指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和其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筆所得的詳細情況分別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征管制度,其目的是在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之間建立起交叉稽查體系,加強稅源監控。考慮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發展現狀,我國可規定年收入在一定數額以上的納稅人適用,在收入來源處規范納稅人的納稅行為,起到監督作用。
第四,建立合理的費用扣除制度。在分類征收向綜合征收轉移的基礎上,考察納稅人的家庭情況,根據納稅人的家庭負擔不同,考慮納稅人的醫療費用、教育費用、家庭住房抵押貸款費用、老人贍養費用及公益性捐贈費用,制定不同的費用扣除標準。
第五,加大處罰力度,推進稅制改革的法制化,適用標準化會計準則。為促使納稅人自主履行納稅義務,必須加大對其審查力度,對少申報、不申報、少預扣、不預扣、少預繳、不預繳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罰。同時利用現代化手段,建立全國個人所得稅數據處理網,加強稅收法制化建設,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完善個人所得稅基礎制度,減少人們偷逃稅的可能性。
我國建立個人所得稅的時間較短,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個人所得稅發展歷史悠久,經驗豐富,我國仍需借鑒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經驗,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體制,完成由分類征收轉向綜合征收、由個人征收轉向家庭征收的變革,實現納稅人收入的非貨幣化和非現金結算制度,建立全國個人所得稅數據處理網,實現稅收的透明化,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的社會財富再分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