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幾年來,我國高新技術的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比較仍處于初級階段。目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化程度中明顯存在資金短缺、創新不足、管理效率低下、智力資本匱乏、產品競爭力不強等因素的制約。在世界各國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來提升國家綜合競爭力的背景下,我國高新技術企業面臨著嚴峻的市場競爭和企業自身發展過程艱辛的雙重壓力。因此,研究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化經營進程中的各種微觀制約因素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界定
高新技術企業通常是指那些以高新技術為基礎,從事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的企業。由于不同國家的經濟、科技發展水平不同,對高新技術產業的界定也不同。美國商務部提出的判定高新技術產業的主要指標有兩個:一是研發與開發強度,即研究與開發費用在銷售收入中所占比重:二是研發人員(包括科學家、工程師、技術工人)占總員工數的比重。此外,產品的主導技術必須屬于高新技術領域中處于技術前沿的工藝或技術突破。根據這一標準,高新技術產業主要包括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三大領域。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出于國際比較的需要,將高新技術企業界定為技術密集型企業。并確定高新技術產業所屬的九個行業:航空航天、計算機辦公自動化、電子通訊業、醫藥業、科學儀器業、電子機械業、化學工業、非電氣機械業、軍事裝備業。英國將高新技術企業界定為包含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和許多位于科學和技術進步前沿和其他技術的企業。由于我國高新技術產業起步較晚,對高新技術產業的相關政策包括界定也相對較晚提出和完善。本文根據已有的相關界定,采用中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年鑒》中的行業作為高新技術產業來研究,具體指以下五大高新技術產業,包括:航天航空器制造業、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電子計算機及辦公設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和醫療設備及儀器儀表制造業。
二、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國際化程度微觀影響因素分析
近年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迅速,主要表現在:產業規模顯著增長、高新技術產品對外貿易持續大幅增長、高新技術產業市場不斷擴大等。但從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與國際發展水平相比,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還存在很大差距,國際化經營中存在多方面的制約瓶頸,大大影響其國際化程度的速度與效率。從微觀層面來講,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困境
與傳統產業中的企業相比較,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內的企業在融資能力方面要困難很多。特別是對于初創期和擴張期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由于資金不到位常常陷入嚴重的融資困境。據統計,我國每年有科研成果約3萬多項,但能最終形成產品的只有20%,而實現產業化的只有5%。造成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高新技術企業在成長過程中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而造成資金鏈斷裂,導致經營的失敗。
企業的融資困境主要來源于外部市場和自身獲取資金能力這兩方面的因素。通常情況下,在一定時期內,市場的變化是有限的。此時,企業的融資能力就取決于企業自身獲取資金的能力。而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面臨的融資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 難以獲得商業銀行貸款
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大多規模較小,尤其是初創期和以研究開發項目為主導的企業,資信度低,可供抵押的資產少,破產率高。而商業銀行的信貸要遵循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三大原則,降低了高新技術風險企業從銀行貸款的可能性。同時,我國鼓勵大、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優惠信貸和信貸租賃機制都未建立。
2 風險投資總量不足,產權制度不完善,尚未形成有效的退出機制
風險投資是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關鍵環節,但在我國風險投資體系和機制遠未形成,致使風險資金量不足,技術和風險資金結合困難。此外,很多高新技術企業來自于高校、研究機構或傳統企業,它們與原單位的產權關系模糊,加上我國產權評估機構和產權交易市場不發達,使得我國高科技企業不能很自由地轉換產權,這又阻礙了轉讓股份的道路。同時,由于我國資本市場不健全,風險資本退出機制尚未形成,風險投資體系還不夠合理和完善。因此要實現其進出暢通、保值增值并能夠良性循環的目標就很困難。
3 主板上市門檻過高,不利融資;首推創業板無法立竿見影
我國的證券市場(主板市場)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預,更多的是偏向于國有大中型企業,而僅有的一些高新技術企業,都是實力雄厚、發展已經非常成熟的企業,并非那些處于成長期或擴張期的高新技術風險企業。上市門檻過高,極不利于高新技術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另一方面,即使目前推出創業板市場,大部分符合上市條件的高新技術風險企業的上市需求仍然難以得到滿足,短時期內融資缺口仍舊存在。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風險資本從高新技術風險企業實現成功退出,不利于風險投資的良性循環。
(二)技術創新乏力,R&D投入不足,產業缺乏核心競爭力
我國改革開放后特別是“八五”以來,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推動技術創新,以加速高新技術產業的跨越式發展。企業也逐步發展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產、學、研三方互動也大有改觀,但我國的科技創新體系仍有待于進一步改進、技術創新依然乏力仍是不爭的事實,尤其對外資企業的技術依賴性太強,而發達國家為維持在國際競爭中的領先優勢,不斷加強技術控制,嚴防技術外溢。因此,我國高新技術產業技術引進受阻,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比例嚴重失調,自我創新緩慢,普遍缺乏核心競爭力。同時在國際競爭中遭遇到極大的產權壁壘,也使得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陷入極為不利的惡性循環中。
(三)創新人力資本缺乏,人才流失嚴重
創新人力資本是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根本優勢,是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科研人員和經營者的素質起到關鍵作用。而我國各類專業人才,尤其是高級科技人才的嚴重缺乏,已經成為限制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瓶頸因素。造成我國當前人才缺乏的原因主要是教育體制問題與人才流失。
(四)高新技術企業整體利潤持續下滑,企業大而不強
高新技術產業是資金密集、人才密集、技術密集和高投入、高回報的行業,因此,它需要持續的資金和人才投入,而這一切又來源于企業本身的盈利能力。目前,由于我國處于高新技術產業鏈的低端,受其他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激烈競爭影響,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整體利潤不斷下滑,企業大而不強,而真正獲利的是發達國家和跨國投資者。從貿易差額來看,外資企業是我國貿易順差的主體,尤其是外商獨資企業擁有相當高的貿易順差,而大部分內資企業仍然具有較高的貿易逆差。近幾年來,隨著勞動力成本的上升和周邊國家與地區競爭的加劇,我國的低成本優勢已不復存在,嚴重依
賴外資企業的產業發展模式受到了極大挑戰。
三、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幾點建議
(一)完善產業政策,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和多層次資本市場
在知識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我國應抓住機遇,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貫徹落實現有的法規和政策,完善促進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的相關政策和法規體系,建立基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政策支持體系,加強政策協調機制和政策落實機制,加強科研院所技術轉移和企業引進技術的政策,進而加強國家政策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同時,充分發揮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作用,為成長和成熟型中小企業提供廣闊的融資渠道;擴大中小企業擔保基金,為創業和成長型企業融資增加資信。在風險投資領域分清政府和民間資本的職能。地方政府財政資金應從上市前的短期風險投資中退出,重點用于培育可以商業化的技術,興辦技術孵化器,支持產學研聯合開發體。
(二)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引進國際研發資本,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經濟發展的深入,國際競爭己經逐步演變成了科技的競爭,而科技水平依賴于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產業R&D水平。R&D活動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生命之源,企業只有不斷地提高R&D水平才能使自身在國內和國際市場競爭中始終立于不敗之地,并最終提高國內R&D整體水平。另一方面,高新技術產品一直是國際貿易的主宰,引導著國際市場的競爭走勢。在科技轉化為產業過程中需要有資金的融入以促進其轉化為商品。因此在構建國際高新技術企業的過程中,應當根據科技對資本的更高要求,站在全球的高度去尋求科技與資本聯姻的新方式。一些發達國家的投資體系發展比較早也比較完善,我們應該廣泛運用高新技術并不斷創新去吸引這些國外資本的融入,提升本企業的科技水平和核心競爭力。所以,高新技術企業要盡快變革科技投資理念,在科技與資本的聯姻中實現高新技術國際化經營又好又快的發展。
(三)加強人力資本投資力度,健全職業開發機制,打造高水平團隊
人力資本是高新技術企業的寶貴財富,對人力資本承載者進行投資和激勵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就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人力資本狀況而言,還存在著創新人力資本缺乏,人才不斷流失的嚴重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就必須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建立一套規范、完善而有效的人力資本投資和價值實現體系,增強企業人力資本價值,促進人力資本的轉化。企業應該把自身職業計劃與員工職業計劃相匹配,為員工職業發展開辟可行的道路,作為現代企業最重要的有效激勵機制,予以充分合理利用。同時,建立完善的績效管理體系和有利于人力資本價值實現的薪酬機制,打造良好的企業內部環境,構建具有凝聚力的企業文化,培養員工對企業發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企業的長遠發展,加快國際化程度。
(四)科技與市場緊密結合,同時進行國際技術合作
高新技術企業的成功主要靠不斷的技術創新優勢,而在國際化經營過程中還應注重市場與技術的緊密結合創新,在這一方面深圳華為可以說是一個成功的典范。目前華為公司已經成為移動軟交換市場當仁不讓的領路人。之所以能夠在同跨國公司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除了在核心技術上不惜重金、持續高強度投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華為公司對客戶需求的高度理解和把握,做到了將市場需求和領先技術的高度統一與完美結合。同時,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應注重加強與國際技術的合作。長期以來,我國企業界對發展海外技術合作認識不足,一些高新技術成果在國內無法實際利用,便被廉價出售給國外,失去了共同開發、利用、生產和經營的效益,十分可惜。另外,我國科技成果商品轉化率不高,遠遠低于發達國家。如果我國高科技企業實行國際技術合作,就可以通過整合雙方的科技研發實力,站到國際市場的前沿而永葆技術創新的活力,進而實現雙贏。因此我國高科技企業應當更新技術創新與管理的理念,與國外優秀企業大力發展跨國技術合作,在國際化經營上實現跨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