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責任成本管理是責、權、利的統一,是目前很適合施工企業的一種管理方法,它可以有效的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從而達到“企業增效、職工增收”的雙贏的目的。通過責任成本管理可以把個體的工作效率同企業整體的效益緊密的連接起來,讓職工和單位都大受裨益。
一、責任成本管理簡介
(一)責任成本管理的概念
責任成本管理,是把責任人和可控的目標成本建立起對應關系,通過成本核算及時提供責任成本信息,對責任人的成本管理行為和其應承擔的責任進行分析確認,利用激勵約束機制進行考核,促使責任人加強內部成本管理和控制,保證責任成本目標實現的一系列成本管理行為。
責任成本管理系統由以下幾個部分構成:
(1)責任成本單元及其管理人員。
(2)責任成本單元所負責管理的責任成本范圍,即目標成本體系中能夠被責任成本單元控制的那部分成本(如材料、水、電、修理費等可操作費用)。
(3)責任成本管理所需要的指標體系。
(4)保證整個責任成本管理系統持續有效運行的激勵約束機制。
項目經理部在項目責任成本管理體系中是主要的承擔者,對項目成本總體承包全權負責;各項工程的執行部門和施工班組是責任成本的分中心,對所承擔施工環節的成本控制負責。
(二)水電建設單位推行責任成本管理的意義
責任成本管理主要具有保證企業目標成本的實現、促進企業各級管理部門改善經營管理、轉變經營機制、提高企業在市場上成本競爭能力、監督成本浪費行為、協調各責任單元利益方面沖突的作用。
水電建設單位推行責任成本管理的意義,一是實行責任成本管理能夠落實造成成本升降的責任人,約束責任成本管理系統的主體充分履行控制成本的職責。二是利用責任成本管理系統的指標體系,通過分析能夠明確成本升降的根本原因。三是通過對責任單元實行激勵約束機制,保障實現目標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責任成本管理是企業內部進行成本控制,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企業財務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責任成本管理的實施程序和應注意的問題
1、責任成本管理的實施程序
第一步是逐級分解可控目標成本,明確各級責任單元的成本責任。
第二步是制定責
任成本的指標體系。
第三步是進行責任成本核算。
第四步是進行責任成本執行情況分析。
第五步是利用激勵約束機制對不同級次責任成本的管理者進行考核獎懲。
2、責任成本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科學的劃分職責。要使一個龐大的責任成本管理系統高效運行,對系統中各節點的責任單元進行科學的劃分職責,有利于上下協調,相互配合,各負其責,提高效率。
(2)授予充分的權力。責任成本管理系統中各責任單元按其控制成本范圍的大小以及成本責任目標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保證其履行職責,必須賦予其一定的權力,只有具備與其責任相互匹配的權力,才能在控制成本過程中有能力發揮及時有效的監督控制作用。
(3)明確責任單元應承擔的成本責任。各責任單元依據上級管理部門下達的目標成本為責任成本控制目標,只要責任明確,各責任單元就會有一種壓力,督促其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完成控制責任成本的任務。
(4)建立真實和及時的信息反饋系統,滿足不同成本管理層次的需要。要想知道責任成本的發生情況是否超出了目標成本,責任成本控制措施是否行之有效,要求責任單元的負責人必須取得真實的、及時的財務成本信息,來對目標成本執行情況做出正確的判斷。
(5)實行嚴格的獎懲機制。根據責任成本控制的實效對成本控制責任單元及人員進行業績評價與考核,給予相應的獎懲,可以很好地調動全員加強成本控制的積極性,保障責任成本管理系統在激勵約束機制下有效的運行,發揮控制責任成本的重要作用。
二、水電建設項目中推行責任成本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
實行責任成本管理考核機制是水電建設企業近年來對成本進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這方面,各單位都在努力尋求一種比較完善的管理模式,并且也下了很大的工夫、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在實際應用中仍存著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
(一)對成本管理認識不到位
成本管理是要全員一起參與的系統工程,成本控制的主體是企業施工組織和直接生產人員。一些水電建設項目的項目經理一提到成本管理就認為這是財務部門和計劃部門的事情,別的部門可以不去問津。其結果是技術人員只負責技術,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只負責工程進度,材料管理人員只負責材料的采購和發放工作,這樣使得成本管理認識不到位,違背了企業創造經濟效益的根本目的。如果生產管理人員為了趕工期而去盲目的增加施工人員和設備,技術人員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提高建造標準,必然會使成本大大增加。
(二)責任分配不明確,人員執行不到位
責任成本管理最重要的是要明確各級責任的主體和每個責任人的責任。在某些項目上,水電建設企業雖然也制定了一些規章制度,測算了項目責任成本目標,但責任人規定的不明確,像沒有對成本目標進行分解,沒有將各項指標具體落實到每個責任部門、責任人,管理沒有正常化,制度化,無法考核計劃的優劣,出現了干多干少都是一個樣,干好干壞沒區別的局面。
(三)責任成本管理指標體系比較粗略且單一
由于計量和財務核算條件的限制,使得責任成本管理指標體系無法細化。目前部分單位的水、電費用計量不夠細化,使得項目與項目之間的水、電費用責任無法準確確認,導致水、電費用無法用財務指標向下分解,無法向下傳遞責任成本。作業費、材料費、修理費用在財務軟件中無法做到細化核算。不利于責任成本的管理,也無法達到預期的管理效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