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架空輸電線路工程造價形成因素受到多方面的影響,但主要包括該地區的地域、地質狀況,以及電網結構規模等技術特征,架空輸電線路工程的技術特征對造價的影響是根本的,是工程造價管控的關鍵因素;另外還有施工主體即分包隊伍人員的整體素質、技能、機具裝備和管理水平,特別是架空輸電線路工程作為小專業建設施工,分包隊伍的素質無法通過充分的市場競爭來達到優化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而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形成;還有該地區的市場環境、競爭秩序和法規監管也是工程造價形成的主要因素。本文將從上述三個方面闡述對架空輸電線路工程造價形成的影響和管控措施。
一、天津地區架空輸電線路工程特點對造價形成的影響及管控措施。
(一)輸電線路桿塔基礎工程的特點對造價形成的影響及管控措施
地質、地形條件決定線路桿塔基礎形式。中國地域遼闊,巖土類別多、分布廣,各地區地形地貌和地質條件相差很大,區域性輸電線路桿塔基礎型式也較為多樣。 天津主電網大部分分布于沿海地區和天津平原地區,從大類上分為軟土地基。
軟土地基既要滿足承載力要求,又要滿足沉降量和傾斜度要求是軟土地區桿塔基礎的特殊性。軟土地基線路主要桿塔基礎型式有:擴展式基礎、大板式基礎、灌注樁基礎等。擴展式基礎設計計算簡單,但其配筋量和土方開挖量大、占地面積大、施工機具笨重、搬運困難。大板式基礎成本較高、土方量大、施工復雜、特別是在淤泥土質中底板施工存在較大難度,不易保證工程質量,基礎易產生不均勻沉降。灌注樁基礎造價高、質量不易控制,尤其是在淤泥土質中成孔施工較難把握,易出現鉆孔收縮和塌落。此外,還有螺旋錨基礎、擠密碎石樁和擠密砂樁等其它類型基礎。總體上看,軟土地基處理費用高,基礎型式多并且造價高,在近海地區還存在基礎腐蝕問題。
依據多年的施工經驗,天津地區軟土地基的特征決定了基礎工程的技術特點,并最終對基礎工程造價形成重要影響。本區域桿塔基礎形式主要為階梯配筋基礎,(俗稱大塊),另一為灌注樁基礎,包括群樁和連梁兩種形式。大開挖施工和灌注樁施工囿于天津地區地質條件施工成本費用一直居高不下,很難通過施工技術手段得以降低,但基礎設計方案一段時間內又無法實現質的突破;并且基礎工程在全部分部工程中約占百分之三十的額度中,其工程造價,在目前分承包機制下約近施工承包合同值的百分之五十左右,因而基礎工程特點是決定投標或工程成本盈利虧損的重要因素之一。
例如在京滬高鐵天津南、邢莊子220千伏電源線工程中,1基耐張塔原設計為階梯配筋基礎,砼量C20是209.6立方米,依據2006版定額計價,單方造價約1100元左右,總計約20萬元;后因地形條件限制改為灌注樁,砼量C25是69立方米,單方造價約1900元,總計約13萬元。從本體總價款來說,共節約造價7萬余元,大塊基礎相對灌注樁是不占技術經濟優勢的,灌注樁基礎有較強的性價比,但灌注樁措施費用較高,如泥漿的傾倒等涉及費用的增加。綜合分析,采用不同的基礎形式,決定了工程造價高低,也是天津地區輸電架空線路工程造價形成的主要基點之一。
如上分析,我們在今后的投標、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或經濟簽證等活動中,應提前預見到基礎形式的變更帶來的造價變化,做好經濟技術分析,從而確保施工費用的可控,提高造價管理水平。
(二)天津地區輸電架空線路工程工藝特點對造價形成的影響及管控措施
基于天津區域電網的特點,是以城區為核心的空間結構,線路亙長一般較短,工藝過程繁瑣復雜,大多涉及到切改、停電,甚至系統結構的調整。在一個工程中會涉及多條線路改造和調整、工藝安裝零落分散、實體工程量很小、還要滿足停電期間限制,因而停電施工方案設計必須要科學嚴謹周密,勞動力人員及機械工器具配置相對也要過度集中,還要按電力安全施工規范停電作業要求增加相應安全保護措施和程序。另由于線路基礎特殊性和分散性,線路工程建設容易在地形、施工場地方面受到限制,使一般大型施工機具難以進入現場,鋼筋、混凝土等基礎原材料運輸困難。目前在研制輕巧、高效的施工機具方面尚存在一些難題。線路工程主要還是靠人工施工,機械化程度低,施工質量尚難以保障。因而,天津區域電網工程施工工藝特點在影響工程造價方面發揮著明顯作用。
在上述京滬高鐵系列工程中,邢莊子220千伏變電站電源線工程接入系統電網,牽涉到整個天津西部主網的聯動改造,停電次數多達七次,歷時近半年時間,但實體工程量很少,但包括了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和檢修工程,整個施工現場跨越數條、多回、不同電壓等級線路,使得施工功效較低,施工窩、停工現象嚴重,造成了施工成本嚴重增加。但依據目前結算原則和現實政策,例如停電措施費用,窩、停工合理補償,均無法得以實現。
因而,我們在投標時應加強對此類工程的前期搜資,提前把可能發生的費用合理的計入投標報價中,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外,加強施工過程的經濟簽證工作,及時做好簽證工作,彌補一些施工費用的增加。
二、天津地區架空輸電線路工程施工隊伍特點對造價形成的影響及管控措施
在限定的一定區域內,針對電網建設的專業性要求,它的施工隊伍也是有限的和特定的。特別是天津電網區域內,能承攬220kv以上輸電架空線路工程的施工隊伍的特點更具有代表性。
(一)國有輸電架空線路施工主體的弱勢和不可持續發展
在天津區域內,國有施工企業歷經多年的積淀,不論人員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均不能滿足現實的電網建設工程的特點的需要,還有機具設備的老化,用工機制的體制弊端等等,都需要大刀闊斧的改革,才能適應新的電網建設項目管理的要求,但這些無疑需要時間和改革成本的,從而也加大了工程施工成本。國有施工企業的機制造成了競爭中的技術優勢、裝備優勢、人力資源優勢等方面的缺失,市場占有份額逐年降低。天津電網每年的基建規模大體約80至100億左右,但我公司得到承包產值不足15%。以致造成施工任務不足,人員、設備閑置現象大量發生,增加空耗成本,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不足,依次惡性循環,國企生存環境日益困難。
由此不難得出在投標報價中,我國有企業的報價往往要考慮自身的成本和盈利能力,從而使得價格失去競爭優勢,因此應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挖掘潛力,提高管理水平。
(二)輸電架空線路工程民營施工隊伍的蓬勃發展及不穩定性
小型民營企業發展進一步加快,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增長點,在活躍市場、吸納就業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民營企業投資輸電架空工程領域,增強了市場競爭。從數量上講,民營企業已逐漸成為施工行業主體。但在蓬勃發展的同時,存在著諸多不穩定的因素。民營企業的逐利性,忽略了對技術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沒有建立有效的施工組織結構和技術保障體系,施工過程僅僅是層層包承,給施工質量和進度保證帶來巨大的風險,更有甚者隨便找民工組建施工隊伍,并且隊伍建設極不穩定,隨著某個別領導人的能力企業而生存發展,沒有有效的企業法人治理制度,造成企業起起伏伏,不能保持穩定的施工隊伍,例如,某公司承攬的工程,因發生問題,不得不把半拉子工程轉交我國有施工企業,最終施工成本轉嫁到電網建設企業,提高了工程造價。
(三)施工隊伍力量的不均衡,未形成良好的承包競爭機制
國有隊伍與民營隊伍在施工力量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有的規范些,設置簡單的一個機構,有些就是空殼公司,根本不符合目前國家相關的法規政策要求,但大家在一個平臺上競爭,此時的競爭機制失去了它的價格發現功能,形式上的公平實際是實質不公平。
依據信息不對稱理論,為防范質量或毀約的道德風險,一般通過資質、資信等手段來規避風險,但由于資質的行政監管的缺失,大部分民營單位的資質存在瑕疵,相應的施工隊伍整體素質也有待提高,在有形市場的競爭中,獲得了不應得的優勢和虛假的競爭力,違背了基本的有效競爭原則,擾亂了電網建設的市場秩序,從而使工程造價不能真實的反應工程的實際價格形成。
(四)制約國有施工隊伍可持續發展的因素
不可否認體制因素是國有施工隊伍的首要制約點,但在區域性電網建設主體中發揮的作用來衡量,它在平抑民營施工隊伍哄抬工程承包價格,以及技術工藝改進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引領作用,應予以適當政策的傾斜,保障國有施工隊伍的穩定,以利于電網建設的成本降低和堅強電網的建設。
三、天津地區架空輸電線路工程市場環境特點對造價形成的影響及管控措施
(一)影響電網建設輸電架空線路工程造價經濟風險因素的特點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影響工程施工及工程造價的風險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風險都是承包人能預測、能控制和應承擔其造成的損失的。基于市場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過程中發、承包雙方權、責的對等性要求,發、承包雙方應合理分擔風險。
當前,居民消費物價指數的上漲,帶動了施工成本的快速上升,其中人工費、材料費更為明顯。政府正加緊宏觀調控、緊縮銀根,施工企業的財務費用不斷增加。目前,從投標時間點到施工期大約有六個月的時間距離,此段時間的物價上漲,無疑通過施工企業自身來消化,但物價上漲幅度往往超出人們預期,因低價中標和采用固定價格合同而面臨巨大的成本負擔。
依據國網企業標準《輸變電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規定,施工企業應承擔有限度的市場風險,即物價上漲等風險。依據有關文件規定,投標人材料價格的風險宜控制在正負百分之五以內,施工機械使用費的風險可控制在正負百分之十以內,超過者予以調整,管理費和利潤的風險由承包人全部承擔。
(二)影響輸電架空線路工程造價的招投標及結算模式特點
基于定額投標報價的工程造價模式,與現實的快速經濟環境變化,已遠遠不相適應,急需調整,應及早推行清單報價,以利于經濟風險的合理分擔。基于定額計價模式的投標報價,在發生大量設計變更和簽證的情況下,結算時往往與建設單位的造價控制發生嚴重沖突,突破概算標準,期間的協商溝通工作很大,不能及時審結,耽擱回款。而通過工程量清單報價可以大大降低結算工作量,對設計變更可及時得出報價,對發、承包雙方有清晰的責任分擔,便于價格的計算和調整。
四、完善適應天津地區架空輸電線路工程造價成因特點的改進意見
(1)在天津區域電網建設市場中未能建立有效施工企業篩選、信譽評級的制度的情況下,為保障優質優價的最終工程造價目標的實現,應建立有效監督制約的信譽評級制度,來激勵施工主體實現自我約束,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質量;
(2)完善施工過程中的風險監督制度(即監理工程師制度),使監理工程師制度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不論在工程質量控制,還是在工程造價的控制方面,實現有力監督保證功能。
(3)加大技術投入,提高施工工藝水平,優化常規施工規范,降低施工成本。
(4)勇于擔當天津區域性電網建設的中堅力量,強化在行業中的龍頭作用,樹立品牌,提高競爭力,適應市場競爭要求,通過價格機制實現電網主力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