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筆者參加的省屬高校財務收支審計情況看,高校亂收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一些學校巧立名目,未經財政物價部門批準收取補考費、上機費、學位費、贊助費等。在代收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費和英語等級考試費時,一些高校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并自作主張,將超標準收取的部分作為有關經辦部門的經費。
隱匿、轉移甚至坐收坐支收費收入。審計發現,一些高校除學費和住宿費由學校財務統一收取外,其他費用有意讓相關的系、處收取,從而造成收費資金長時間滯留在各有關職能部門,不能及時入帳;甚至有一些部門還截留應上繳的收費收入,公款私存,或將收費收入掛往來核算,坐收坐支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收費票據使用混亂。從筆者審計接觸的高校看,其收費多是使用校內票據、結算憑證、白條,甚至不開具任何票據,很少按規定使用合法票據。
教材費折扣和代辦費的核算處理不合規。高校取得的教材費折扣未按規定沖減教材成本,而是另外掛帳,或作為教材采購部門的創收,有的甚至被教務部門截留。有的學校多年不與學生結算代辦費的問題。
在現有體制下如何規范高校收費行為及財務核算和管理,我們認為應做好以下幾點:
一、學校財務要實行統管
明確學校的財務部門作為學校收費日常工作的部門,對學校收費管理工作進行統一管理。
統管工作應著重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做好收費票據的管理工作。在票據管理方面,制度要嚴,規定要細,學校應自覺使用合規票據,建立健全票據領購、使用、繳銷制度,以杜絕使用自制、自購票據現象的發生。
二是建立各級經濟責任制,明確各級的權利和義務,做到責權分明。各部門負責人應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將依法組織的收入納入學校統一核算,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經濟活動的合法性負責,期末主管領導述職要把財務管理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說清楚。
三是學校成立預算委員會。負責審查學校財務收支預算草案并提交校長辦公會審批,統管工作要根據學校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和特點制定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做到有利于人才培養和科研,有利于事業發展,有利于為社會服務。
二、督查管理要及時、到位
一是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高校收費項目、標準的管理,規范學校的收費行為。二是加大檢查力度,對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進行徹底清理,對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維護學生的切身利益。三是對高校實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情況定期監督檢查,對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支挪用預算外收入的追究有關人的經濟責任。四是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高校不僅要建立或完善收費程序和管理制度,在實際工作中要切實執行。
三、財務核算要真實、準確
學校所有收入均要列作學校收入,部門的分成支出要按實列支,真實反映學校的支出情況。學校內部審計部門要發揮審計監督職能,加強對部門支出的審核監督。
(作者單位:保定師范專科學校)
摘自:《審計與理財》2006年11期 作者:李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