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救災資金按資金的用途可以分為:“春荒救濟、冬令救濟、應急救助、災后重建”四種,是受災困難群眾的“救命錢”、“保命錢”,是政治上的高壓線。因此,管好、用好救災資金是關系到國家穩定,民心安定的大事,是關系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事,誰也含糊不得。近期我們組織審計組采用“緊跟資金鏈條、逐級追蹤到戶”的審計方法對這項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通過這次審計,我們發現財政部門、民政部門以及部分鄉鎮在資金分配及使用上存在打“擦邊球”的現象,只要是能和救災沾上一點邊的單位,都能從民政救災資金的大鍋中分得一杯羹,這種多部門多渠道的使用民政救災資金現象,嚴重擴大了資金的使用范圍,其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通過“政府抄告單”帶帽的形式,由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撥付或以暫借的形式轉借至鄉鎮以及相關部門,用這種變相的手法,瓜分救災資金另作他用,而這些資金使用鄉鎮和單位只要提交一份與救災工作有關的請示即可。
2.在民政部門中,未能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救災資金首先通過財政,有部分資金再撥付到民政局賬上,由民政局分配到各鄉鎮以及各受災戶等。但在審計中發現,民政部門將15%的春荒救助、冬令救助資金都用于了一般性的家庭生活困難、疾病治療、社會五保補助等方面上,以及用于縣領導春節走訪困難戶、總工會送溫暖等,沒有將救災款用在刀刃上,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救災”。
3.部分鄉鎮在資金使用上未能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未能實行真正的陽光操作。通過走訪調查發現:大部分鄉鎮雖然能將資金的補貼標準、補貼金額以及補貼人員名單進行公布,但在具體的情況核實中,由于這些補貼人員文化水平有限,大部分災民都不懂政策,真正能補多少錢,標準是多少,好多災民都表示不知情,這就為一些村干部制造了“走人情”和“口頭戴帽”的機會,將一些無需補貼的人員列入補貼人員的行列中等等。
綜上所述,造成這種大打救災資金“擦邊球”的主要原因就是:(1)領導認識不到位,鉆應急資金空子,認為只要是和災民應急有關的,用到哪不是用;(2)資金內控制度不健全,上級下來的資金都混在一起,未單獨核算,使資金使用者有可乘之機;(3)資金監管不到位,資金到了其他單位和鄉鎮,就無部門進行監管了;(4)地方財力不足,該配套的資金沒有配套,以致造成經費不足,拆東墻補西墻的想象。
針對這些情況,筆者認為應從以下方面去防治這些打“擦邊球”現象的進一步滋生和蔓延: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建立責任問責制度。民政救災資金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為抵御各種自然災害而設立的專項資金,是用于解決人民群眾因災難引起的吃、穿、住、疾病治療等無力承受的困難時的一項專門救助,必須專款專用。各級領導應從責任問責上著實加強對救災專項資金的思想認識,樹立民本思想,使各級領導對救災資金有個正確定位,大大降低資金漏洞,進一步完善基層民政救災資金發放到戶。
二是健全資金內控制度,強化民政救災資金管理制約機制,設立專賬,明確各級會計科目,在財政部門對資金進行逐級撥付的時候,一定要明確資金來源并注明資金用途,用制度管事、管人,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規程和紀律要求,使內控制度涉透于整個資金運行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
三是加大資金監管力度。紀檢、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通力協作,可成立調查組,定期、不定期地對民政救災資金進行跟蹤調查,檢查資金是否落實到戶,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等擴大救助范圍的現象,并對救災資金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同時還要加強社會監督,民政部門必須堅持“四公開”(救災賬目公開、發放對象公開、分配方案公開和發放程序公開)原則,將救災資金包括冬令春荒的補助費和倒房重建補助費等,利用新聞媒體進行政策宣傳,在村一級進行張榜公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群眾的監督,逐步形成以“政府為主導,部門相配合,社會都參與”的社會保障運行機制。
四是集中使用“一卡通”發放。鄉鎮的民政救災資金有從財政社保賬上直接撥付的,也有從民政部門直接撥付,再由鄉鎮發放到災民手中,而就是這么一個簡單明了的分配過程,卻隱藏了許多資金分配上的漏洞,利用這個過程大做文章,改變資金使用用途。集中使用“一卡通”,由財政直接將救災資金撥付到災民手中的“一卡通”,正是減少了這些中間過程,即降低了資金管理成本,有效地防范了資金的混用和截留,也確保了受災群眾能及時地得到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