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企業社會責任”一詞源于美國,最初就是指企業要追求利潤最大化。最早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是美國的謝爾頓(Oliver Sheldon,1924),謝爾頓把企業的社會責任與企業經營者滿足產業內外各種人類需要的責任聯系起來,并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含有道德的因素。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國內外都有不同的觀點。伯文(H.Bowen)在1953年把公司社會責任定義為:商人按照社會的目標和價值向有關政策靠攏做出相應的決策,采取理想的具體行為的義務。美國佐治亞大學教授Carroll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乃社會寄希望于企業履行之義務,社會不僅要求企業實現其經濟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夠尊法度、重倫理、行公益。但通常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董事作為企業各類利害關系人的信托受托人,而積極實施利他主義的行為,以履行公司在社會中的應有角色。同時,我國學者趙瓊(2004)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整體的概念,它既包括基本的社會責任,也包括高層次的社會責任。企業最基本的社會責任是企業的法律責任,包括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不違背商業道德。高層次的社會責任是企業對社區、對環境保護、對社會公益事業的支持和捐助。陽秋林(2005)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追求有利于社會長遠目標的一種義務,它超越了法律和經濟所要求的義務。
筆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實現為股東盈利目的的基礎上,應最大限度地增加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這種社會利益包括債權人利益、職工利益、環境利益、供應商利益、消費者利益、當地社區利益、公共關系和社會公共利益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既包括自然人的人權也包括自然人以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權利和利益。
一、文獻綜述
20世紀70年代中期后,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逐步轉向多重視野,而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的關系問題一直是國內外學者研究的熱點問題。而一些世界大公司如安然、安達信、美林證券等財務丑聞的曝光,也使企業社會責任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已經成為企業管理學研究的熱點課題,企業社會責任也成為我國理論界和政策制定者關注的重要課題。但是,企業社會責任的財務效應如何,一直是理論界關心的話題。
時至今日,關于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的關系問題,國外學者并未取得一致的研究結論。大多數的研究表明社會參與和經濟績效之間是正相關的。例如Cathering Barnard(1995)的研究發現企業的社會績效與過去的和將來的財務績效呈正相關的關系。W.Gary Simpson和Theodor Kohers(2002)在對Griffin和Mahon數據分析的基礎上,研究了美國國有銀行1993―1994年的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之間的關系,以企業社會再投資行為排序來評價企業社會責任,用總資產利潤和貸款損失率評價財務績效,也發現二者間存在積極關系。但是,A.Mc Williams and D.Siegel(2000)的一項研究發現,如果這些研究中不完善的實證分析“正確”的話,那么社會責任對公司財務績效的影響是中性的。Robert W.Ingram和ktherine B.Fazier(1980)研究發現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呈負相關性。而其中最有意義的結論就是斯蒂芬・P.羅賓斯(2003)指出的: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一個公司的社會責任行動明顯降低了其長期經濟績效。
在西方國家的影響下,我國對社會責任和企業績效關系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現有的文獻大多是通過理論探討的方式來闡述二者之間關系的。如吳彬、宋寶莉(2005)從理論上闡述了二者之間正相關的存在。顏剩勇、劉慶華(2005)也從理論上分析了社會責任和企業績效之間存在著“確定的正相關”。沈洪濤、楊熠(2008)也研究了公司社會責任信息的價值相關性,結果發現,2002年以后,我國上市公司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開始具有正的價值相關性。然而,這種理論推導的結論在說服力上明顯不足,而用實證的方法研究兩者之間關系的還很少。本文擬用實證的方法對之加以探究,以期為說明兩者之間的關系提供一些更為有力的證據。
二、研究設計
(一)研究內容與方法
考慮到相關性研究的可操作性,本文擬使用企業社會貢獻率指標作為衡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評價指標,進而討論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與其財務績效的相關性。企業社會貢獻率為企業社會貢獻總額與企業平均資產總額的比率。其計算公式為:社會貢獻率=企業社會貢獻總額/企業平均資產總額×100%,其中,企業社會貢獻總額包括工資、勞保退休統籌及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凈額、應交增值稅、應交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其他稅收、凈利潤等。在這一指標中,既包含了企業的經濟責任,同時也包含了企業的法律責任、倫理責任。
企業績效的測評方法采用了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績效評價中享有較高聲譽的中國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的績效進行評價的方法即綜合指數評價法,它選取的指標包括:凈資產收益率、資產總額增長率、利潤總額增長率、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和全部資本化比率。在這種評價方法下,各上市公司的最后得分是在各項指標考核評分的基礎上,乘以每項指標的權數,然后相加得到總評分。根據2009年3月《經濟論壇》中張永安和邱景的《企業文化對組織績效的影響及比較研究》,本文的評分權數取自這篇文章里財務績效各指標選用的權數,詳細見表1。
為了使得結果更加準確可靠,本文增加了一個控制變量:企業規模。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企業的績效。一般而言,企業規模大的企業財務績效會比規模小的企業要好。本文擬選用資產總額作為企業規模的指標,但資產總額數據太大,為了便于分析,取資產總額的自然對數作為企業規模的分析數據。
(二)樣本的選取
本文選取了2011年度第一季度一百強上市企業為樣本,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國內大型企業的平均水平。數據選取了2006―2008年年報中上市企業所披露的數據,同時剔除數據不完整的上市企業,最后取其中的55家企業的數據為計算數據。在這55家上市企業中,15家在深市上市,40家在滬市上市。所有數據均來源于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巨潮資訊網公布的上市企業年度報告及新浪網財經頻道的相關信息,所有數據均為手工錄入。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也來自于在財務報表中沒有正式以會計科目反映的,主要包括年度報告中的董事會報告、董事會討論與分析、公司治理報告、報表附注以及重大事項等。
(三)基本模型建立
1.變量
變量1:企業績效指標(表示為Y),因變量,本文將通過業績評價財務指標體系對企業的績效進行評價。
變量2:企業社會責任指標(表示為X),自變量,本文將企業社會貢獻率指標作為衡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評價指標,它是企業社會貢獻總額與企業平均資產總額的比率。
變量3:企業規模(表示為M),控制變量,本文將企業資產總額的自然對數作為衡量企業規模的評價指標,作為企業財務績效與企業社會責任關系的一個控制變量。
2.模型
本模型假設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績效之間是線性相關的關系,企業社會責任指標的變化對財務指標的變化是呈線性相關的,擬通過回歸分析來證實Y與X之間的相關性是正相關的。
利用模型對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進行回歸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出企業社會責任對我國這些大型上市公司是否有積極的影響,為企業以后進行管理決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
三、實證分析
對樣本數據進行分析,計算企業社會貢獻率、財務績效指標、企業規模,繼而通過SPSSStatisticsV17.0軟件對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的相關性和回歸性進行分析。
首先,利用數據通過SPSSStatisticsV17.0軟件先對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的相關性進行分析,得到表2。設R表示樣本相關系數,則可得R=0.931,可以得出: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是線性相關的,并且是成正相關的。
其次,設社會貢獻率為X,財務績效指標為Y,建立樣本回歸函數,再利用相關數據通過SPSSStatisticsV17.0軟件對55家上市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進行回歸分析,得到 表3。由表3可得出樣本回歸系數,建立樣本回歸方程。
一元線性回歸模型的樣本回歸直線可表示為: ,其中:n=55, 是樣本回歸線上與 相對應的Y值,可視為?撞(Y)的估計;?茁1是樣本回歸函數的截距系數,?茁2是樣本回歸函數的斜率系數,它們是對總體回歸系數?茁1和?茁2的估計。
由表3可以看出,其中常量Sig=0.085<0.1,通過了顯著性水平的分析,得出?茁1=0.811;貢獻率Sig=0.015<0.1,也通過了顯著性水平的分析,得出?茁2=0.531。由此可以得出回歸分析方程為:
總之,通過相關系數分析,由表2可看出相關系數為0.931>0,可以得出X與Y有相關性,而且是正相關性;通過回歸系數分析,由表3可以看出社會貢獻率與企業財務績效的系數為0.531,且通過了顯著性水平分析。
四、研究結論
實證分析的結果表明,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與其經營績效之間確實存在正相關關系。我國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主要反映在企業的年度報告中,但是比較分散,使用其社會責任信息時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尋找。圍繞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財務業績的關系,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筆者提出相應的建議:
(一)企業要樹立社會責任意識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不能僅僅把追求利潤作為企業的唯一目標,其良好的形象、穩定的財務結構等往往更能滿足股東和社會的期望。因此,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堅持以人為本,改善職工待遇,把社會責任管理貫徹到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企業要樹立較強的社會責任意識,要對員工、消費者和社會負責,這樣才能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取得更好的財務績效。
(二)加大政府管理的力度
政府對經濟運行進行宏觀調控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共性之一,除傳統的企業經營信息之外,國家和政府還有必要了解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結合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總體情況,進一步貫徹落實《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提高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同時政府應該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加以指導和監管,鼓勵企業自愿性地、充分地履行社會責任。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企業社會責任指引》對有關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范圍、具體內容和披露方式都進行了有關指導。同時有必要推出完整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體系,在企業的財務報告中單獨列示。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開展需要全社會的支持與關注。
(三)建立激勵機制
對于履行社會責任好的企業,社會應該給予一定的獎勵,這樣可以促使更多的企業更積極地履行社會責任。例如,浙江省每年都會舉辦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會議,例如“企業社會責任論壇”、“科學發展與浙商責任”等大型具有社會影響力的活動。通過社會公眾的參與,評選出社會責任表現優秀的企業。這樣一方面可以激勵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另一方面也可以擴大企業的社會影響力,提升企業的財務業績。同時可以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給予實質上的獎勵,比如免稅等政策,通過社會手段使得社會責任觀念滲透到每一個企業。
(四)充分發揮民間團體的監督作用
比如消費者協會、工會等。在西方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過程中,開始起重要作用的往往是作為社會一般成員的消費者、投資者和大眾媒體。有組織的消費者運動、勞工運動、投資者運動在為自身爭取利益的同時,也促成了相應的立法,從而使得企業充分全面地重視社會責任。由此可見,社會團體的力量是不容忽視的,我國社會責任監督體系的形成也可以充分利用這部分團體的力量,從政府和社會兩個方面著手,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會責任監督體系。
(五)解決好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問題
我們的社會應當為企業形成這樣一個環境: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一定會有成本支出,但也一定會有利益,發生的成本支出和獲得的利益呈正相關,并受到社會的褒獎。要達到這一社會環境,就需要建立在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流的通暢、完整、真實的基礎上。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狀況通過信息處理和披露機制,向社會傳達相關信息,使那些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得到贊揚和傳頌,打響企業及其商品的知名度,從而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有利于企業進一步發展壯大。相反,使那些利欲熏心、怠于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得到曝光、社會道德譴責和法律上的制裁,使其降低乃至喪失市場競爭力,逐漸退出市場,從而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 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