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場經濟體系中,物品可以分為四大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自然壟斷 物品、共有資源.其中私人物品既具有排他性又具有競爭性,公共物品既無排他 性又無竟爭性.另外,公共物品又可以進一步劃分為純公共物品和準公共物品, 純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竟爭性和非排他性,準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 局部的排他性.
私人物品可在市場機制下通過價格的調節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而公共物品 具有效用不可分割性、消費非競爭性、受益非排他性、生產經營規模性、利益外 在性等特征,當存在公共物品時,由于市場使得私人部門在生產和提供公共物品 時無力可圖,市場機制就會出現失靈,資源配置也就無法達到最優狀態。
對農業保險而吉,農業保險的社會效益高而自身經濟效益低,而且農業生產 者購買農業保險,結果會讓全社會受益,即增加農產品產t供應以達到價格下降, 減少災后杜會救助等,具有很大的公益性.但同時農業生產者必須繳納保險費用 才能享有保險保障的權力,所以農業保險又具有一定的排它性.由此可見,農業 保險具有準公共物品的性質,具有商品性和非商品性的雙重性.
因此農業保險難以完全通過市場機制地調節來達到資源配置的最優狀態,國家必須對農業保險的購買保費進行一定比例的補貼,使農戶的 需求曲線D向右上方向移動;而由于保險存在大數法則(不考慮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保險公司為了吸引更多農戶投保會適當降低農業保險保費,表現為供給 曲線S向右下方移動,從而最終達到保險公司與農戶之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