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3-03-20
【生效日期】1993-07-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郵電通信企業會計制度
(1993年3月20日財政部發布)
一、總說明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郵電通信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郵電通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按季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6天內報出;季度會計報表應于季度終了后20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35天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季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收支差額”概念,是指郵電部所轄郵電通信企業的財務成果。其他通信企業仍使用“利潤”概念反映企業的財務成果。
農村電信企業可以增加或減少有關明細科目,如:在“通信業務收入”科目下增設“農話收入”明細科目。
(六)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七)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順序號 │ 編 號 │ 名 稱 ─────┼─────┼────────────────────────── │ │ 一、資產類 1 │ 101 │ 現金 2 │ 102 │ 銀行存款 3 │ 109 │ 其他貨幣資金 4 │ 111 │ 短期投資 5 │ 112 │ 應收票據 6 │ 113 │ 應收帳款 7 │ 114 │ 壞帳準備 8 │ 116 │ 營業款結算 9 │ 117 │ 備用金 10 │ 119 │ 其他應收款 11 │ 121 │ 在途材料 12 │ 122 │ 材料采購 13 │ 123 │ 庫存材料 14 │ 129 │ 低值易耗品 15 │ 131 │ 材料成本差異 16 │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17 │ 134 │ 附屬生產 18 │ 136 │ 集郵商品 19 │ 139 │ 待攤費用 20 │ 151 │ 長期投資 21 │ 152 │ 撥付所屬資金 22 │ 161 │ 固定資產 23 │ 165 │ 累計折舊 24 │ 166 │ 固定資產清理 25 │ 169 │ 在建工程 26 │ 171 │ 無形資產 27 │ 181 │ 遞延資產 28 │ 184 │ 特準儲備物資 29 │ 191 │ 待處理財產損溢 │ │ 二、負債類 30 │ 201 │ 短期借款 31 │ 202 │ 應付票據 32 │ 203 │ 應付帳款 33 │ 204 │ 預收帳款 34 │ 209 │ 其他應付款 35 │ 211 │ 應付工資 36 │ 214 │ 應付福利費 37 │ 221 │ 應交稅金 38 │ 223 │ 應付利潤 39 │ 224 │ 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40 │ 225 │ 所屬上交收支差額 41 │ 229 │ 其他應交款 42 │ 231 │ 預提費用 43 │ 241 │ 長期借款 44 │ 251 │ 應付債券 45 │ 261 │ 長期應付款 46 │ 271 │ 特準儲備基金 │ │ 三、所有者權益類 47 │ 301 │ 實收資本 48 │ 311 │ 資本公積 49 │ 313 │ 盈余公積 50 │ 319 │ 上級撥入資金 51 │ 321 │ 收支差額 52 │ 322 │ 收支差額分配 │ │ 四、損益類 53 │ 501 │ 通信業務收入 54 │ 502 │ 共同費用 55 │ 503 │ 通信業務成本 56 │ 504 │ 營業稅金及附加 57 │ 511 │ 其他業務收入 58 │ 512 │ 其他業務支出 59 │ 521 │ 管理費用 60 │ 522 │ 財務費用 61 │ 531 │ 投資收益 62 │ 541 │ 營業外收入 63 │ 542 │ 營業外支出 ─────┴─────┴────────────────────────── *有調劑外匯業務的企業,可增設第103號“外匯價差”科目。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季末、年末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本表的資產總計應等于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二、本表各項目的年初數,應根據上年度資產負債表中各項目的年末數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口徑不一致,應對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年末數按本年度規定作相應調整后,再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并在年度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的實際結存。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1年的其他投資。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企業收到而尚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應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應收的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各種欠款,包括郵電用戶欠費、期末欠交款等款項。本項目應按“應收帳款”和“營業款結算”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企業收取的具有保證金性質的預收用戶款,應在“預收帳款”項目反映,不得抵減本項目期末余額。
5.“用戶欠費”項目,反映期末應向用戶收取的郵電使用費。本項目屬于“應收帳款”項目的其中數,應根據“應收帳款”的“用戶欠費”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6.“壞帳準備”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尚未轉銷的壞帳準備。本項目應根據“壞帳準備”科目的貸方余額填列。本項目作為流動資產的減項,其借方余額應以負數填列。
“應收帳款凈額”項目,按“應收帳款”項目的數額減“壞帳準備”項目的數額填列。
7.“備用金”、“其他應收款”、“待攤費用”項目,應按各科目期末余額分別填列。增設“外匯價差”科目的企業,如有借方余額,在“待攤費用”項目反映。
8.“存貨”項目,反映企業期末結存的在庫、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各種材料、集郵商品、低值易耗品等。本項目應根據“在途材料”或“材料采購”、“庫存材料”、“材料成本差異”、“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附屬生產”、“集郵商品”科目的實際余額合計填列。
“材料”、“集郵商品”兩個項目作為“存貨”項目的其中數分別反映。其中“材料”項目反映包括在“存貨”項目中的通信企業材料的結存數額,該項目應根據通信企業帳內的“在途材料”或“采購材料”、“庫存材料”、“材料成本差異”、“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其中“集郵商品”項目,反映包括在“存貨”項目中的庫存集郵商品期末存貨成本,該項目應按“集郵商品”科目的余額填列。
9.“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不準備在1年內變現的投資。長期投資中,將于1年內到期的債券,應在流動資產類下“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數額填列。
10.“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凈值”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所有的各類固定資產原價、累計已提折舊及其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1.“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企業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凈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及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為貸方余額應以負數填列。
12.“在建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包括需要安裝的設備價值,未完建筑安裝工程已經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工程用料結存、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已經建筑安裝完畢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裝工程成本等。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3.“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扣除攤銷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余額填列。
14.“遞延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尚未攤銷的攤銷期在1年以上的待攤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需要分期攤銷的開辦費等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遞延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5.“特準儲備物資”項目,反映企業按照國家和上級規定儲備的用于防汛、戰備等特定用途的物資期末結存成本。本項目應根據“特準儲備物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6.“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項目和“待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轉銷或作其他處理的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和固定資產盤虧分別扣除盤盈、溢余后的凈損失。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的“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和“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的實際余額分別填列。如為貸方余額表示溢余,以負數填列。
17.“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借款余額。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余額填列。
18.“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企業開出的尚未到期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余額填列。
19.“應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原材料或接受勞務供應,而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
20.“預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用戶預存款和待轉以后各期收入的預收報刊發行費及其他預收帳款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預收帳款”科目的余額填列。
21.“用戶預存款”項目和“預收報刊發行費”項目,屬于“預收帳款”的其中項目,應根據“預收帳款”科目所屬的“用戶預存款”、“預收報刊發行費”科目的余額分別填列。
22.“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應付未付和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3.“應付工資”項目,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應付工資”科目期末如為借方余額,本項目以“-”號表示。
24.“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用于職工個人的職工福利費的期末余額。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實際余額填列。如為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25.“未交稅金”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各種稅金(多交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余額填列。
26.“未交上級收支差額”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上級的收支差額,包括非納稅義務人的應交所得稅、應交特種基金。本項目應按“應交上級收支差額”科目余額填列。報表匯總單位編制本級自身報表時,應與“所屬上交收支差額”科目的余額合計填列本項目。
27.“未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應付未付給投資者的利潤(多付數以“-”號填列)。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8.“其他未交款”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教育費附加和郵電部應交的特種基金。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的余額填列(多交數以“-”號填列)。
29.“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付出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貸方余額填列。如為借方余額,應合并在“待攤費用”項目內反映。
30.“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反映企業“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科目期末余額中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本項目應根據年末“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科目余額中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數分析填列。
31.“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借款的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余額減去已列入“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中的有關數額后的余額分析填列。
32.“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發行的尚未償還的各種長期債券的本息。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債券”科目的余額減去已列入“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中的有關數額后的余額分析填列。
33.“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期末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1年以上的應付未付款項。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余額減去已列入“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中的有關數額后的余額分析填列。
34.“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包括“特準儲備基金”等其他長期負債應根據“特準儲備基金”等科目的余額填列。
35.“實收資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余額填列。
36.“資本公積”、“盈余公積”項目,分別反映企業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的期末余額。應根據“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科目的余額填列。
37.“上級撥入獎金”項目,反映企業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投資扣除累計已交折舊后的實際占用資金凈額。企業應根據“上級撥入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上級主管部門應根據“上級撥入資金”科目的余額減去“撥付所屬資金”科目的余額后的差額填列。當“撥付所屬資金”科目的余額大于“上級撥入資金”科目的余額時以“-”號表示。匯總后該項目數額應與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的“撥付所屬資金”的期末余額核對相符。
38.“未分配收支差額”項目,反映企業期末累計未分配的收支差額。本項目應根據“收支差額分配”科目的余額填列。
39.“本表資產總計=流動資產合計+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合計+無形及遞延資產合計+其他資產
40.“本表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流動負債合計+長期負債合計+所有者權益合計
四、匯總附屬企業報表時,應按各相同項目分別匯總,如遇項目名稱不一致時,按相同性質的項目匯總。
損益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止財務收支累計完成情況和收支差額完成情況。
二、本表“本期數”欄,按本期完成數分項填列;本年累計數欄,按本年年初至報告期累計完成數填列。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通信業務收入”項目,反映企業主管業務收入合計數,包括郵政收入、長途電信收入、市內電話收入。本項目按“通信業務收入”科目累計數填列。
2.“通信業務成本”項目,反映企業主營業務成本,包括郵政專業、長途電信專業、市內電話專業成本。本項目應按“通信業務成本”科目的累計數填列。
3.“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企業按主營業務收入計算應交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本項目應按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累計數填列。
4.“通信業務收支差額”項目,反映企業主營業務收支差額。本項目數應按本表“通信業務收入”項目的數額減去“通信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數額后的差額填列。支差以“-”號表示。
5.“其他業務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其他業務的經營成果。本項目應按“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的累計數減去“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累計數后的差額填列。如為負數表示虧損,以“-”號表示。
6.“管理費用”項目和“財務費用”項目,按“管理費用”科目和“財務費用”科目的累計數分別填列。
7.“營業收支差額”項目,反映通信業務實現的經營成果。本項目應按“通信業務收支差額”項目加“其他業務利潤”減“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后的差額填列。
8.“投資收益”項目,反映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凈收益。本項目按“投資收益”科目的累計數填列。
9.“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企業經營業務以外發生的各項收入與支出。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和“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累計數分別填列。
10.“收支差額總額”項目,反映企業實現的收支差額總和。本項目應按本表“營業收支差額”項目的數額,加“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項目數額,減“營業外支出”項目數額后的差額填列。支差以“-”號表示。
財務狀況變動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在年度內流動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以及各項流動資金的增加和減少情況。
二、本表左方反映流動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右方反映各項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增減情況。左方流動資金來源合計數與運用合計數的差額等于右方流動資產增減凈額與流動負債增減凈額的差額。正差表示當年流動資金凈增加額,負差表示當年流動資金凈減少額。
本表各項減少數都用“-”號表示。
三、本表各項目的填列方法:
本表右方各項流動資產和各項流動負債的增加(或減少)數,根據“資產負債表”中各項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項目的年末數減年初數后的差額計算填列。
本表左方各項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1.“本年收支差額”項目,根據“損益表”中的“收支差額總額”項目的“本年累計實際數”欄的數額填列。
2.“固定資產折舊”項目,反映雖影響企業收支差額(或利潤)的減少但并不減少企業流動資金的本年提取的折舊,本項目應根據“累計折舊”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攤銷”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累計攤入當期損益的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的價值。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4.“固定資產盤虧”項目,反映企業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的固定資產盤虧扣除在營業外收入中列收的固定資產盤盈后的凈損失(或凈收益)。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科目中固定資產盤虧項目的發生額減去“營業外收入”科目中固定資產盤盈項目發生額后的差額填列,盤盈大于盤虧的差額以“-”號表示。
5.“清理固定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因固定資產出售、報廢和毀損發生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中的處理固定資產損失扣除處理固定資產清理收益后的差額填列,收益大于損失的差額以“-”號表示。
6.“其他不減少流動資金的費用和損失”項目,反映不包括在以上項目中的其他不減少流動資金的費用和損失。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科目有關明細科目發生數填列。
7.“固定資產清理收入”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清理固定資產發生的變價收入、出售固定資產取得的價款收入以及因固定資產損失而向過失人或保險公司收回的賠償款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貸方發生額扣除借方發生的清理費用后的凈額填列,清理費用大于收入的以“-”號表示。
8.“增加長期負債”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長期負債累計增加數。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企業年度內歸還長期負債累計數,應在本表“償還長期負債”項目單獨填列,不從本項目數字內扣除,但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應從本項目數字內扣除后在“流動負債本年增加數”部分單列項目反映。
9.“收回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收回的長期投資累計數,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年度內企業增加長期投資應在本表“增加長期投資”項目單獨反映,不從本項目數字內扣除。
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應在“流動資產本年增加數”部分單列項目反映,在填列“增加長期投資”項目時,應按扣除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數額填列。
10.“對外投資轉出固定資產”項目和“對外投資轉出無形資產”項目,分別反映年度內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累計數。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方發生額有關數字與“累計折舊”“長期投資”科目的借方發生額有關數字分析填列。
11.“資本凈增加額”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增加的資本累計數,應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上級撥入資金”及“撥付所屬資金”(作減項)科目年末余額與年初余額差額的合計數填列。
12.“應交上級收支差額及應交所得稅”項目,應根據“收支差額分配”科目的“上交收支差額”和“應交所得稅”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上級應撥入收支差額以“-”號表示。
13.“提取盈余公積”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提取的盈余公積。本項目應根據“收支差額分配”科目所屬“提取盈余公積”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計算填列。企業以盈余公積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以“-”號表示。
14.“應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從當年財務成果中已分配的應付投資者及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收支差額分配”科目所屬“應付利潤”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數填列。
15.“應交特種基金”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應交財政的特種基金。本項目應根據“收支差額分配”科目所屬“應交特種基金”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上述收支差額分配各項目均不包括調增調減上年收支差額相應調整的收支差額分配數。
16.“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凈增加額”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增加固定資產(本項目不包括盤盈的固定資產,但應抵銷本年無償調出的固定資產凈值)所增加的固定資產凈值和建造固定資產而支出的資金累計數,包括收回長期投資增加的固定資產凈值。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7.“增加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增加的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累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特準儲備物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8.“償還長期負債”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9.“增加長期投資”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利潤分配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各分配項目按會計核算有關科目,分析填列。
二、郵電部所轄郵電通信企業在編制本表時應按內部報表“所得稅及企業留存收益計算表”(會郵02表附表4)的有關項目分析填列。
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企業各項主營業務的收入、成本、費用、稅金及附加以及實現收支差額的情況。
二、本表各項目應根據“通信業務收入”、“通信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計算填列。
三、如企業其他業務比較穩定,收入、支出、利潤數額較大的,也可視作主營業務,在表中增列項目予以反映。
四、表中設有“主營業務費用”欄目,是指工業企業在產品銷售過程所發生的“產品銷售費用”,目前郵電通信企業可以不填,故將這一欄劃掉。
附錄: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一、貨幣資金
二、結算款項
三、存貨
四、對外投資
五、固定資產
六、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
七、待攤費用、預提費用
八、借款
九、長期負債
十、所有者權益
十一、收入、成本、費用、稅金
十二、收支差額及收支差額分配
一、貨幣資金
(一)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
1.上級下撥工程資金
借:撥付所屬資金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收到工程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上級撥入資金
3.企業上繳折舊、工程余款
借:上級撥入資金
貸:銀行存款
4.上級收到折舊、工程余款
借:銀行存款
貸:撥付所屬資金
5.向銀行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短期借款
6.向銀行償還借款
借:長期借款
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7.現金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貸:現金
8.自銀行提取現金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9.支付銀行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10.收入銀行存款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11.上交收支差額款
借: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貸:銀行存款
12.上級下撥收支差額款
借:所屬上交收支差額
貸:銀行存款
13.企業收到收支差額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14.國際回信券向省局結算收回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
15.收到用戶預存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用戶預存款
16.預收報刊發行費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預收報刊發行費
17.收入對外銷售材料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18.預收代辦工程及其他勞務作業收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
19.代辦工程收入及其他勞務作業收入轉帳
借:預收帳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20.交納稅金
借:應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21.支付購買材料的買價和外地運雜費
借:在途材料(或材料采購)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2.支付委托外單位加工材料的加工費和外地運雜費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3.支付外購動力費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24.支付職工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25.支付離、退休費用和統籌基金
借:其他應付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6.支付出售品的成本費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7.按規定支付郵件、包件損失賠償費
借:通信業務成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8.職工差旅費
(1)預借差旅費
借:其他應收款
貸:現金
(2)報銷差旅費
借:管理費用(或通信業務成本)
借:其他應收款
(3)交回余款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29.撥付備用金
借:備用金
貸:現金
30.備用金單位持據報銷
借:有關科目
貸:現金
(二)其他貨幣資金的收支
1.其他貨幣資金的劃轉
(1)將款項匯往采購地開立采購專戶
借: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貸:銀行存款
(2)將款項存入銀行以取得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銀行本票
貸:銀行存款
(3)月終時,將未達的匯入款項登記入帳
借:其他貨幣資金--在途資金
貸:應收帳款
(4)收到已記入“在途資金”的匯入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在途資金
(5)將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的未用余額轉回結算戶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銀行匯票
--銀行本票
2.其他貨幣資金的支出
(1)以外埠存款支付購入材料的價款和運雜費
借:在途材料(或材料采購)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2)以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付購入材料的價款和運雜費
借:在途材料(或材料采購)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銀行本票
(三)外幣的買入
1.買入外匯取得的外幣存款,按照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
借:銀行存款(××外幣戶)(國家外匯牌價)(同時登記外幣金額,下同)
外匯價差(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實際支付的款項)
2.用買入的外匯購買物資、支付費用,應分攤的外匯價差
借:材料采購等
貸:外匯價差
3.用買入的外匯償還債務,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記帳
借:長期借款等
貸:銀行存款(××外幣戶)
財時,按償還債務應分攤的外匯價差
借:財務費用等
借:外匯價差
(四)外幣的賣出
1.如果賣出的外幣為自調劑市場買入的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
財務費用(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小于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分
攤的外匯價差的合計數)
貸:外匯價差(分攤的外匯價差)
銀行存款(××外幣戶)(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
財務費用(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大于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
分攤的外匯價差的合計數)
2.如果賣出的外幣為其他來源取得的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
貸:銀行存款(××外幣戶)(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
財務費用(實際取得的人民幣金額大于按國家外匯牌價計算折合的人民幣金
額)
(五)調劑外匯額度
1.企業調劑購入外匯額度支付人民幣
借:外匯價差
貸:銀行存款
2.以購入外匯額度和配套人民幣資金買入外幣時
借:銀行存款(××外幣戶)(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使用該項外幣時,應同時計算、分攤調進外匯價差
借:材料采購等
貸:銀行存款(××外幣戶)(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金額)
外匯價差(應分攤的外匯價差)
3.購入的外匯額度再次出讓時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按實際收到的人民幣金額)
財務費用(按實際收到的人民幣金額小于帳面成本的差額)
貸:外匯價差(按出讓外匯額度的帳面成本)
財務費用(按實際收到的人民幣金額大于帳面成本的差額)
二、結算款項
(一)應收票據的收付
1.收到應收票據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帳款
2.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3.帶息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本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財務費用
4.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5.持未到期的帶息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扣除貼息后的凈額大于應收票據票面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財務費用
(二)應收帳款和其他應收帳款
1.營業款結算及用戶欠費
(1)收到營業款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營業款結算
(2)收到國際回信券
借:應收帳款
貸:營業款結算
(3)發生用戶欠費
借:應收帳款--用戶欠費
貸:通信業務收入
(4)月終,根據營業報告單或收入匯總表的收方轉帳
借:營業款結算
貸:通信業務收入
根據營業報告單的付方轉帳
借:通信業務收入
借:營業款結算
(5)收回的欠費沖減用戶欠費
借:營業款結算
貸:應收帳款--用戶欠費
2.資金調度款的上繳和下撥
(1)按規定比例和超過規定比例上繳調度中心調度款時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調度款--定額款或超過額款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收回資金調度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調度款--定額款或超定額款
(3)調度中心撥出調度款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調度款
貸:銀行存款
(4)調度中心收到企業歸還的調度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調度款
(三)壞帳準備的提取
1.年末,根據“應收帳款”科目的年末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
借:管理費用
貸:壞帳準備
2.發生壞帳損失時
借:壞帳準備
貸:應收帳款
3.本年應提數大于帳面余額,按其差額
借:管理費用
貸:壞帳準備
4.本年應提數小于帳面余額,按其差額
借:壞帳準備
貸:管理費用
5.已轉銷的壞帳損失,以后年度又收回,按收回的金額
借:應收帳款
貸:壞帳準備
同時,
貸: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
(四)應付票據
1.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
借:在途材料(或材料采購)
在建工程
應付帳款
貸:應付票據
2.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3.收到銀行支付本息通知
借:應付票據
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五)應付帳款
1.購買材料、物資等應支付的帳款
借:材料采購(或在途材料、庫存材料)
貸:應付帳款
2.接受勞務供應應支付的帳款
借: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共同費用
(有關科目)
貸:應付帳款
3.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抵付應付帳款
借:應付帳款
貸:應付票據
4.支付應付帳款
借:應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六)預收帳款
1.收到預收郵電用戶記帳報話費、總付郵資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用戶預存款
2.退還預收的郵電用戶預存款時
借:預收帳款--用戶預存款
貸:銀行存款
3.收到報刊發行部門交來計提的預收報刊發行費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預收報刊發行費
4.每月按報刊流轉額計算當月實現的報刊發行費
借:預收帳款--預收報刊發行費
貸:通信業務收入
5.預收用戶代辦工程工料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其他--××用戶
6.工程竣工決算,結轉應收工程價款
借:預收帳款--其他--××用戶
貸:其他業務收入--代辦工程收入
7.補收工程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其他--××用戶
8.退回多收工程款
借:預收帳款--其他--××用戶
貸:銀行存款
(七)其他應付款
1.資金調度中心向企業收取調度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調度款
2.減少退回企業調度款
借:其他應付款--應付調度款
貸:銀行存款
3.企業向調度中心借入調度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調度款
4.歸還調度款
借:其他應付款--應付調度款
貸:銀行存款
5.收到用戶交納的保險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保險金
6.向保險公司交款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保險金
貸:銀行存款
7.結轉代辦保險手續費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保險金
貸:通信業務收入
8.發生的其他應付、暫收款項
借:銀行存款
通信業務成本
應付工資
(有關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其他--××款
9.實際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其他--××款
貸:銀行存款
(八)應付工資
1.提取現金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2.支付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3.從應付工資中扣還各種款項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
4.職工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5.月終,將應發的工資進行分配
借: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附屬生產
在建工程
應付福利費
(有關科目)
貸:應付工資
(九)應付福利費
1.提取福利費
借: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附屬生產
(有關科目)
貸:應付福利費
2.支付職工醫藥衛生福利費用
借:應付福利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3.應付醫務、福利人員工資
借:應付福利費
貸:應付工資
(十)應交稅金
1.企業計算出應交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
2.企業計算出應交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
3.郵電部和直接交納所得稅的企業計算出應交的所得稅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交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
4.企業計算出應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金
5.交納各種稅金
借:應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6.補交的稅金
借:應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7.退回多交的稅金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
(十一)應付利潤
1.郵電部、企業計算出應支付投資者的利潤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付利潤
貸:應付利潤
2.支付利潤時
借:應付利潤
貸:銀行存款
(十二)其他應交款
1.企業計算出應交納的教育費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
貸:其他應交款
2.交納教育費附加
借:其他應交款
貸:銀行存款
3.郵電部、直接交納特種基金的企業計算出應交納的特種基金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交特種基金
貸:其他應交款
4.交納特種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
貸:銀行存款
(十三)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1.企業計算出應上交的收支差額、特種基金和所得稅
借:收支差額分配--上交收支差額
--應交所得稅
--應交特種基金
貸: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2.企業計算出應由上級撥補的收支差額
借: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貸:收支差額分配--上交收支差額
3.向上級交款時
借: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貸:銀行存款
4.收到上級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5.部、省匯總所屬應上交的收支差額、所得稅和特種基金后,調整收支差額分配
(1)省局
借:收支差額分配--上交收支差額
--應交所得稅
--應交特種基金
--提取盈余公積
貸: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盈余公積
(2)郵電部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交所得稅
--應交特種基金
--提取盈余公積
--應付利潤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其他應交款--應交特種基金
盈余公積
應付利潤
(十四)所屬上交收支差額
1.收到所屬企業上交收支差額和利潤
借:銀行存款
貸:所屬上交收支差額
2.撥付所屬企業收支差額和撥補虧損款
借:所屬上交收支差額
貸:銀行存款
3.年終,部、省匯總所屬應上交收支差額、所得稅、特種基金
借:所屬上交收支差額
貸: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利潤
三、存貨
(一)材料的收入
A.按計劃成本核算:
1.外購材料:
(1)根據發票帳單支付材料價款和運雜費
借:材料采購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其他貨幣資金)
(2)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
借:材料采購
貸:應付票據
(3)預付材料價款
借:應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4)已經預付貨款的材料驗收入庫,根據發票帳單的應付金額
借:材料采購
貸:應付帳款
(5)補付上項貨款
借:應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6)退回上項多付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帳款
(7)購入材料應負擔的自營運輸費用
借:材料采購
貸:共同費用
(8)應向供應單位、運輸機構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應沖減材料采購成本的賠償款項,應根據有關的索賠憑證
借:其他應收款
貸:材料采購
(9)購入材料運輸途中非常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材料采購
(10)月終,根據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包括本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上月收料憑證),按計劃成本
借: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貸:材料采購
(11)將上項材料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進行轉帳:
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額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材料采購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額
借:材料采購
貸:材料成本差異
(12)月終,根據尚未收到發票帳單的收料憑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帳(下月初用紅字轉回)
借: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13)月終,根據已收到發票帳單但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按實際成本
借:材料采購
貸:應付帳款
同時,按計劃成本
借: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貸:材料采購
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2.自制完成驗收入庫的各種材料
借:庫存材料等(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附屬生產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3.投資人投入的材料
借:庫存材料等(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確定的價值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實收資本(確定的價值)
材料成本差異(確定的價值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B.按實際成本核算:
1.購買的已入庫的材料,支付價款、運雜費等
借: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等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其他貨幣資金)
2.購買的已入庫的材料,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
借: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貸:應付票據
3.對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但材料尚未到達的收料憑證
借:在途材料
貸:銀行存款
應付票據
4.上述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材料等
貸:在途材料
5.月份終了,已經收到材料和結算憑證,但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按實際成本
借:庫存材料等
貸:應付帳款
6.月終,根據尚未收到發票帳單的收料憑證,暫估價值入帳(下月初用紅字轉回)
借:庫存材料等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其他核算內容比照計劃成本核算方法
(二)材料的發出
1.領用和退回的材料
(1)生產和管理部門領用的材料,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通信業務成本
共同費用
管理費用
附屬生產
貸:庫存材料
(2)工程領用的生產經營儲備材料,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材料
(3)生產部門退回剩余的材料,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庫存材料等
貸:通信業務成本
(4)月末,結轉生產車間已領未用,但下月仍需繼續使用的材料,按計劃成本結轉(下月初用紅字沖回)
借:庫存材料等
貸:通信業務成本
(5)月末,結轉本月耗用材料應分攤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通信業務成本
共同費用
管理費用
附屬生產
貸:材料成本差異
2.對外銷售材料
(1)按計劃成本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庫存材料等
(2)月末,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材料成本差異
3.投資轉出的材料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貸:庫存材料等(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4.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虧、毀損的材料,按實際成本(盤盈的材料做相反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材料等
按實際成本核算的企業比照上述分錄處理
(三)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1.一次攤銷
(1)領用低值易耗品,按計劃或實際成本結轉
借: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等
貸: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報廢的殘料價值沖減費用
借:庫存材料等
貸: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等
2.分次攤銷
(1)領用低值易耗品,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待攤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2)分次攤銷計入有關成本費用時
借: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等
貸:待攤費用
(3)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報廢的殘料價值沖減當月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
借:庫存材料等
貸: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等
3.月末,按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分攤領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待攤費用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
(四)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
1.委托外單位加工發出的材料,按計劃或實際成本結轉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庫存材料等
2.計算上述發出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材料成本差異
3.支付委托加工材料的加工費用和運雜費等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4.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材料
借:庫存材料等(計劃或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委托加工材料(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五)集郵商品購入與銷售
1.購入集郵商品
借:集郵商品--庫存集郵商品
貸:銀行存款
集郵商品-集郵商品進銷差價
2.銷售集郵商品
(1)售出集郵商品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款結算
(2)月終結轉集郵收入
借:營業款結算
貸:通信業務收入--郵政收入
(3)月終結轉集郵商品成本
借:通信業務成本
集郵商品-集郵商品進銷差價
貸:集郵商品
3.集郵郵票調價
集郵郵票向上調價時
借:集郵商品--庫存集郵商品
貸:集郵商品--集郵商品進銷差價
集郵郵票向下調價時,作相反分錄
四、對外投資
(一)短期投資
1.購入的各種股票和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短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2.如果購入股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出的股利,應將其作應收款處理
借:短期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支取的股利)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價款)
3.收到發放的股利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股利)
貸:投資收益(實際收到的股利扣除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部分)
其他應收款--其他(未支取的股利部分)
4.出售股票和債券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投資收益(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成本和未支取的股利部分)
貸:短期投資(實際成本)
其他應收款--其他(未支取的股利)
投資收益(實際收到的金額大于成本和未支取的股利的部分)
5.債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本息)
貸:短期投資(實際成本)
投資收益(利息)
(二)長期投資
A.股票投資:
1.購入股票,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貸:銀行存款等
2.購入的股票,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已經宣告發放但尚未支取的股利
借:長期投資--股票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但尚未支取的股利)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取的股利)
貸:銀行存款
3.采用成本法記帳的企業,收到發放的股利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4.采用權益法記帳的企業
(1)期末,根據接受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的增加額
借: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貸:投資收益
(2)分得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3)期末,根據接受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減少,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的減少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投資--股票投資
(三)長期投資
B.債券投資:
1.購入債券
借:長期投資--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
貸:銀行存款
2.購入債券,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債券利息的
借:長期投資--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款項和扣除債券利息)
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利息部分)
貸:銀行存款
3.每期結帳時,分別情況處理:
(1)面值購入的債券
借: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上應計的當期利息)
貸:投資收益
(2)溢價購入的債券
借: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上應計的當期利息)
貸:長期投資--債券投資(當期應分攤的溢價金額)
投資收益(債券上應計的當期利息扣除溢價攤銷額后的差額)
(3)折價購入的債券
借:長期投資--應計利息(債券上應計的當期利息)
長期投資--債券投資(當期應攤銷的折價金額)
貸:投資收益(債券上應計利息與折價攤銷額的合計)
(4)債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銀行存款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長期投資--債券投資
長期投資--應計利息
(四)長期投資
C.其他投資:
1.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確認的價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
2.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現金、材料等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貸:銀行存款
庫存材料等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3.用已入帳的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貸:無形資產(帳面價值)
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收到其他投資分得的利潤
借:銀行存款等
貸:投資收益
5.采用權益法核算的企業
(1)期末,根據接受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的增加額
借: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貸:投資收益
(2)實際收到分回的利潤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3)期末,根據接受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減少,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業擁有的權益的減少額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投資--其他投資
6.收回其他投資
借:固定資產
銀行存款等
投資收益(投出的資金小于收回投資的差額)
貸:累計折舊
長期投資
投資收益(投出的資金大于收回投資的差額)
五、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增加的核算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安裝時先通過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安裝完畢并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4.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
貸:實收資本(評估確認的價值)
累計折舊(帳面原價大于評估確認價值的差額)
如評估確認的價值大于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按評估確認的價值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調出單位的帳面原價)
貸: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資本公積(固定資產凈值)
6.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
按租賃合同支付全部租賃費
借:在建工程
貸:長期應付款
發生安裝調試等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有關科目)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租賃期滿,將設備所有權轉歸承租單位
借:固定資產--相關明細科目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確認的固定資產原價)
貸:累計折舊(估計折舊)
資本公積(固定資產凈值)
8.盤盈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重置完全價值)
貸:累計折舊(估計折舊)
待處理財產損溢(固定資產凈值)
盤盈固定資產按規定程序批準后進行轉帳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盤盈
(二)固定資產減少的核算
1.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減少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按固定資產凈值)
累計折舊(按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原價)
2.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
借:長期投資(按固定資產凈值)
累計折舊(按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原價)
3.無償調出的固定資產
調出時將固定資產轉為調撥中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收到調入局簽復回單時
借:資本公積(固定資產凈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
4.捐贈轉出的固定資產
借: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凈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
5.盤虧的固定資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固定資產凈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
盤虧固定資產按規定程序批準后進行轉帳
借: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三)固定資產折舊
1.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借:通信業務成本、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2.通信線路設備按月計提折舊
借:通信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四)固定資產清理
1.將出售、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凈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
2.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3.收回出售固定資產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
借:銀行存款
庫存材料
貸:固定資產清理
4.應由保險公司和過失人賠償的損失
借:其他應收款
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5.結轉清理固定資產損益
如為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
如為凈損失,應區別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屬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屬于正常的處理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五)在建工程的核算
1.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
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資
貸:銀行存款等
2.自營工程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工程
貸:在建工程--工程物資
3.支付自營工程費用
借:在建工程--××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4.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工資
借:在建工程--××工程
貸:應付工資
5.企業為在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和運輸等勞務
借:在建工程--××工程
貸:共同費用等
6.按規定預付承包單位工程價款
借:在建工程--××工程
貸:銀行存款
出包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單位帳單,補付工程價款
借:在建工程--××工程
貸:銀行存款
7.工程借款利息,應根據應計利息,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屬于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工程決算之前發生的
借:在建工程--××工程
貸: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
屬于固定資產工程已交付使用并辦理工程決算之后發生的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
8.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實際成本
(1)屬于固定資產工程的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工程
(2)屬于大修理工程的
借:預提費用(或遞延資產)
貸:在建工程--××工程
六、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
(一)無形資產取得的核算
1.購入或自行創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2.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二)無形資產減少的核算
1.企業用已入帳的無形資產向外投資
借:長期投資
貸: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向外投資,經雙方確認的價值大于帳面價值的差額
借:長期投資
貸:實收資本
2.企業用未入帳的無形資產向外投資,按雙方確認的價值
借:長期投資
貸:實收資本
3.企業向外轉讓已入帳的無形資產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結轉轉讓無形資產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無形資產
4.無形資產攤銷
借:管理費用
貸:無形資產
(三)遞延資產的核算
1.發生各項遞延費用
借:遞延資產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有關科目)
2.按期攤銷開辦費和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工程支出
借:管理費用
貸:遞延資產
(四)特準儲備物資的核算
1.經批準購入特準儲備物資
借:特準儲備物資
貸:銀行存款
2.經批準將庫存材料轉作特準儲備物資時
借:特準儲備物資
貸:庫存材料
3.經批準使用特準儲備物資
借:通信業務成本(或營業外支出)
貸:特準儲備物資
七、待攤費用、預提費用
1.發生分攤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待攤費用
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低值易耗品
(有關科目)
2.分期攤銷時
借: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有關科目)
貸:待攤費用
3.發生的各項預提費用
借:通信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有關科目)
貸:預提費用
4.實際支出時
借:預提費用
貸:銀行存款
庫存材料
(有關科目)
八、借款
1.借入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歸還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3.支付短期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預提費用
銀行存款
4.借入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5.歸還長期借款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6.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折合差額
(1)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購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2)在固定資產已辦理竣工決算后發生的,以及其他利息和外幣折合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借款
九、長期負債
(一)應付債券
1.發行債券收到款項時
(1)面值發行
借:銀行存款
現金
貸:應付債券
(2)溢價發行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應付債券--債券溢價
(3)折價發行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應付債券--債券折價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2.支付手續費及印刷費
借:在建工程
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3.分期計提利息及攤銷溢價、折價
(1)溢價發行的
借:應付債券--債券溢價(應攤銷的溢價金額)
在建工程、財務費用(應計利息與溢價攤銷額的差額)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2)折價發行的
借:在建工程、財務費用(應計利息與折價攤銷額之和)
貸:應付債券--債券折價(應攤銷的折價金額)
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4.債券到期,支付債券本息
借:應付債券(債券面值、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二)長期應付款
1.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應支付的融資租賃費
借:在建工程
貸:長期應付款
2.發生的安裝調試等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3.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4.支付融資租賃費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5.發生的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折合差額,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
借:在建工程
貸:長期應付款
6.在固定資產已辦理竣工決算后發生的有關費用以及其他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外幣折合差額如為減少長期應付款的,應作相反分錄
十、所有者權益
(一)實收資本
1.收到投資人投入資本
實際收到或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收到以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投資時,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于驗收后入帳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累計折舊
如確認的價值大于投出單位固定資產帳面原價,應按確認的價值入帳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收到無形資產、材料物資等投資時,應按確認的價值和雙方協議、合同規定的日期入帳
借:無形資產
庫存材料
貸:實收資本
2.企業按規定增資,將資本公積、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資本公積
盈余公積
貸:實收資本
(二)資本公積
1.資本溢價:投資人繳付的出資額大于注冊資本所產生的差額記入資本公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投資額)
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投資人在新增注冊資本中應占的份額)
資本公積
2.財產重估增值
借:庫存材料
固定資產
貸:資本公積
3.接受捐贈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資本公積
收到實物捐贈
借:固定資產
庫存材料
貸:資本公積
累計折舊
4.資本折算差額:企業實際收到投資,由于匯率變動而發生的有關資產帳戶與實收資本帳戶的折合記帳本位幣差額,應增加或減少資本公積。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采用合同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對實收資本進行折合
借:銀行存款(企業選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
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合同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
資本公積(或借記“資本公積”,核算因借、貸方所用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差額)
采用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對實收資本進行折合,應區別以下情況:
登記注冊所用的貨幣與記帳本位幣一致,在實際收到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企業選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
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
資本公積(或借記“資本公積”,核算因借貸方所用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差額)
如登記注冊所用的貨幣與記帳本位幣不一致,在實際收到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企業選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
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按企業第一次收到出資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
資本公積(或借記“資本公積”,核算因借、貸方所用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差額)
5.市話初裝費:企業向新裝市內電話用戶收取的市內電話初裝費等記入資本公積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款結算
月終結轉時
借:營業款結算
貸:資本公積(市話初裝費)
6.固定資產無償調撥
無償調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資本公積
累計折舊
無償調出固定資產
借:資本公積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7.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時
借:資本公積
貸:實收資本
(三)盈余公積
1.提取盈余公積
借:收支差額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
2.提取公益金
借:收支差額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公益金)
3.盈余公積補虧
借:盈余公積
貸:收支差額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4.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余公積
貸:實收資本
(四)上級撥入資金
1.收到上級撥入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上級撥入資金
2.企業上交折舊或工程余款
借:上級撥入資金
貸:銀行存款
十一、收入、成本、費用、稅金
(一)通信業務收入
1.月終根據“收入匯總表”轉列通信業務收入(或根據營業報告單累計數轉帳)
借:營業款結算
應收帳款--用戶欠費
貸:通信業務收入(有關明細科目)
2.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通信業務收入
貸:收支差額
(二)共同費用及分配
1.發生共同費用時
借:共同費用
貸:現金
銀行存款
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待攤費用
(有關科目)
2.月末分配時(按規定確定的比例分攤)
借:通信業務成本(有關明細科目)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材料采購
附屬生產
在建工程
貸:共同費用(有關明細科目)
(三)通信業務成本
1.發生通信業務費用時
借:通信業務成本
貸: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累計折舊
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預提費用
現金
銀行存款
(有關科目)
2.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收支差額
貸:通信業務成本
(四)營業稅金及附加
1.計算應交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
2.計算應交教育費附加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
3.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收支差額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
(五)其他業務收入
1.發生各種其他業務收入時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有關明細科目)
2.發生代辦工程收入
(1)企業收到代辦工程預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
(2)待工程完工結轉代辦工程收入時
借:預收帳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代辦工程收入
3.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收支差額
(六)其他業務支出
1.發生各項其他業務費用時
借:其他業務支出(有關明細科目)
貸:現金
銀行存款
庫存材料
附屬生產
2.計算應交營業稅金及附加時
借:其他業務支出(有關明細科目)
貸:應交稅金
其他應交款
3.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收支差額
貸:其他業務支出
(七)管理費用
1.發生各項管理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累計折舊
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預提費用
應交稅金
壞帳準備
現金
銀行存款
(有關科目)
2.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收支差額
貸:管理費用
(八)財務費用
1.發生財務費用時
借:財務費用(有關明細科目)
貸:預提費用
其他應收款
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
長期應付款
(有關科目)
2.發生利息收入和匯兌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
其他應付款
(有關科目)
貸:財務費用(有關明細科目)
3.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收支差額
貸:財務費用
(九)投資收益
1.收到投資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
長期投資
貸:投資收益
2.轉讓、出售股票、債券取得的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
長期投資
投資收益
3.如出現轉讓、出售股票、債券損失時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短期投資
長期投資
4.收回投資或債券到期收回本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
長期投資
投資收益
5.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投資收益
貸:收支差額
(十)營業外收入
1.發生營業外收入時
借:現金
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清理
待處理財產損溢
應付帳款
(有關科目)
貸:營業外收入
2.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營業外收入
貸:收支差額
(十一)營業外支出
1.發生營業外支出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
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清理
待處理財產損溢
2.年終結轉時(只轉總帳科目,不轉明細科目)
借:收支差額
貸:營業外支出
十二、收支差額及收支差額分配
(一)年終將通信業務收支及費用等結轉通信企業收支差額
1.將通信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轉入收支差額
借:通信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貸:收支差額
2.將營業外收入轉入收支差額
借:營業外收入
貸:收支差額
3.將通信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轉入收支差額
借:收支差額
貸:通信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支出
借:收支差額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借:收支差額
貸:營業外支出
4.年終將投資凈收益轉入收支差額
將投資凈收益轉入收支差額
借:投資收益
貸:收支差額
或將投資凈損失轉入收支差額
借:收支差額
貸:投資收益
(二)收支差額分配
1.應交所得稅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交所得稅
貸: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指定直接向稅務部門交納所得稅單位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交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
2.盈余公積補虧
借:盈余公積
貸:收支差額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3.提取盈余公積
借:收支差額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
4.應付利潤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付利潤
貸:應付利潤
5.應交特種基金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交特種基金
貸: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指定直接向稅務部門交納的單位
借:收支差額分配--應交特種基金
貸:其他應交款
6.上交收支差額
企業計算出應上交的收支差額
借:收支差額分配--上交收支差額
貸: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上級應撥入的收支差額
借: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貸:收支差額分配--上交收支差額
7.結轉本年收支差額
借:收支差額
貸: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如為支差:
借: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貸:收支差額
8.將“收支差額分配”其他各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未分配收支差額”明細科目
借: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貸:收支差額分配(有關明細科目)
或
借:收支差額分配(有關明細科目)
貸: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9.年終結帳后發現的以前年度會計事項,如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調整“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明細科目
調整增加上年收支差額的收差數或調整減少上年收支差額的支差數
借:“其他應收款”等有關科目
貸: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調整減少上年收支差額收差數或調整增加上年收支差額的支差數
借: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貸:“其他應付款”等有關科目
10.部、省匯總所屬應上交的收支差額后,進行收支差額分配
借:收支差額分配(有關明細科目)
貸:應交上級收支差額
應交稅金(部用)
其他應交款--應交特種基金(部用)
應付利潤
盈余公積
11.年終,部、省將所屬上交的收支差額轉入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借:所屬上交收支差額
貸: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同時,將收支差額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未分配收支差額
借: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
貸:收支差額分配(有關明細科目)
或
借:收支差額分配(有關明細科目)
貸:收支差額分配--未分配收支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