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規定上繳上級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年終將本科目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年末結賬后,本科目無余額。
第517號科目 對附屬單位補助
1.本科目核算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補助所發生的支出。
2.發生補助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年末結轉時,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4.平時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對附屬單位的補助總額。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5.本科目可按接受補助的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第520號科目 結轉自籌基建
1.本科目核算學校經批準用財政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轉存銀行基建專戶的支出。
2.將住房基金和自籌資金用于基本建設時,根據轉存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年終結賬時,如有住房基金轉入自籌基建款的,應先借記“專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再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入事業結余,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年末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第三部分 年終清理結算和結賬
學校在年度終了前,應根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決算編審工作要求,對各項收支賬目、往來款項、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年終清理結算,在此基礎上辦理年度結賬,編報決算。
年終清理結算的主要事項包括:
一、清理、核對年度預算收支和各項繳撥款數字
年終前,對財政部門、上級單位和所屬各單位之間的全年預算數(包括追加、追減和上、下劃數字)以及應上交、撥補的款項等,都應按規定逐筆進行清理結算,保證上下級之間的年度預算數、領撥經費數和上交、下撥數一致。
為了準確反映各項收支數額,凡屬本年度的應撥、應交款項,應當在12月31日前撥達對方。
二、確定年度收支范圍
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都應及時入賬。本年各項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按有關規定在年終前全部存入財政專戶。
凡屬本年的各項支出,應按規定的支出用途如實列報。年度支出決算,一律以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實際支出數為準。
三、清理往來款項
學校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確實清理不完的,應分析未能清理的情況和原因。
四、核對銀行存款和現金
年終應及時同開戶銀行對賬,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應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核對相符。對未達款項,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調整。現金賬面余額應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
五、進行財產清查
年終前,應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清理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作出處理,調整賬務,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六、年終結賬
在年終清理結算的基礎上進行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包括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
(一)年終轉賬。賬目核對無誤后,首先計算出各賬戶借方或貸方的12月份合計數和全年累計數,結出12月末的余額。然后,編制結賬前的“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后,再將各個收支賬戶的余額按規定的年終沖轉辦法,填制12月31日的記賬憑單,辦理結賬沖轉。
(二)結清舊賬。將轉賬后無余額的賬戶結出全年總累計數,然后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對年終有余額的賬戶,在“全年累計數”行下的“摘要”欄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再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年終余額轉入新賬,舊賬結束。
(三)記入新賬。根據本年度各賬戶余額,編制年終決算的“資產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將表列各賬戶的年終余額數(不編制記賬憑單),直接記入新年度相應的各有關賬戶,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別新年度發生數。
實行電算化的學校,其年終結賬按會計電算化的有關規定辦理。
學校的決算經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批后,需調整決算數字時,應按規定的程序作相應調整。
第四部分 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的編報要求
中小學校會計報表是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是財政部門和上級部門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學校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學校財務收支計劃的基礎。學校必須認真做好會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學校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基本數字表)及收支情況說明書等。學校應按本制度的格式、內容,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應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要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學校會計報表分為月報、季報和年報(決算)三種。
學校會計報表應按財政部門或上級部門規定的時間按期報出。
收支情況說明書應對學校全年財務收支計劃的執行情況,資產、負債、專用基金的變動情況,本年度財務收支的重大事項和對下期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有關事項,以及學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作出文字說明,并在說明書中,對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和生均事業支出數等重要指標給予分析說明。其中:
1.人員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的計算公式為:
人員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當年人員支出總額/當年事業支出總額×100%
2.公用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的計算公式為:
公用支出占事業支出的比重=當年公用支出總額/當年事業支出總額×100%
3.生均事業支出的計算公式為:
生均事業支出=當年事業支出總額/學生年平均數
二、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格式(略)
三、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一)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學校月末、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凈資產及收支結余的情況。
2.各項目的年初數,按學校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填列。
3.各項目的期末數,按學校月末各總賬科目余額填列。其中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的明細數,應按該科目的明細賬填列。
4.表中勤工儉學結余項目一般按年度結算,無年初數和期末數,如果對勤工儉學收支按月或按季結算,則勤工儉學結余項目無年初數,其期末數根據該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結余用藍字,虧損用紅字。
5.表末補充資料:1)應繳財政專戶款累計數,根據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方累計發生額填列。根據該科目借方累計發生額填列已繳財政專戶款累計數。(應繳財政專戶款累計數-已繳財政專戶款累計數=本表負債類應繳財政專戶款項目的期末數)2)月末、年末已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返給學校的事業收入累計數,應根據事業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后填列。
6.填報本表的年報時,其格式與月報有差別,原因是經過年末結轉各項收支余額后,除撥入專款、專款支出科目外,其余的收入、支出科目均無余額。如有尚未完工的專款項目沒有結轉,才會出現年末結余額。在填報本表年報時,應根據撥入專款總賬科目的貸方余額減去專款支出總賬科目的借方余額的差額,填列在凈資產類專項資金結存項目的期末數欄,以達到平衡(其計算公式為:年末撥入專款科目貸方余額-專款支出科目借方余額=專項資金結存項目的期末數)。
當勤工儉學結余因虧損出現借方余額時,在年報的勤工儉學項目中用紅字填列。
(二)收入支出表編制說明
1.本表用于反映學校在一定時期內的收入和支出情況。
2.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月末止的累計發生數。在編報年度報表時,將“本月數”欄改為“上年數”欄,填列上年全年累計發生數。
3.本表收入項目(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繳款、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勤工儉學收入、撥入專款)的本月數填列各該總賬科目的當月發生額合計,其中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事業收入、其他收入項目,還應按其明細科目填列當月明細數,并按總賬和明細賬的累計發生額填列本年累計數。各該總賬科目的貸方余額為各該明細科目的合計數。
4.本表支出項目(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勤工儉學支出、專款支出)的本月數,按各該總賬科目的當月發生額合計填列。其中,事業支出項目應按各該明細賬填列當月明細數,并按總賬和明細賬的累計發生額,填列本年累計數。
5.本表的年報補充資料應根據結余分配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根據結余分配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從事業結余轉來的本年結余數以及從勤工儉學結余轉來的本年結余數。根據結余分配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提取專用基金數;(2)轉入事業基金數;(3)其他分配數。
(三)基本數字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學校的基本情況。
2.本表各項數據除根據會計核算資料有關總賬科目及明細科目外,還需根據統計核算資料和業務核算資料,經整理后填列。
3.本表學生人數的分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統計要求確定,但必須單獨列出其中高中生的人數。表內年初數根據上年的年末數填列;期末數為報表當月的月末數;年平均數的計算方法為各月月末人數相加之和的平均數。
其計算公式為:年平均數=n1+n2+……n12/12
n1為1月份月末人數;n2為2月份月末人數;……;n12為12月份月末人數。
4.課桌椅數以單人套為計算單位,雙人課桌椅則折算為兩個單人套。
第五部分 會計檔案
一、學校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年度預決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
二、學校應責成財會部門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三、學校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會部門負責裝訂成冊并整理立卷,在會計年度終了以后,由本單位財會部門保管。根據上級規定,也可由財會部門編造移交清冊,移交學校或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撤銷、合并單位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給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四、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工作需要,分為永久、定期兩類。保管期限是:
1.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年度決算為永久保管;
2.月份會計報表的保管期限為5年;
3.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總賬、明細賬的保管期限為15年,現金出納賬、銀行存款賬的保管期限為25年;
4.使用電子計算機處理會計賬務的學校,應將計算機生成的會計檔案資料副本和軟盤一并歸檔。
五、學校的會計人員調離崗位,必須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
1.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憑證、賬簿、報表、印鑒、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內容。
2.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3.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4.會計主管人員辦理移交時,除編制交接清冊外,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附錄一:中小學校新舊會計科目轉換及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科目對照表(略)
附錄二: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一、貨幣資金
(一)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入
1.收到各項撥款
借:銀行存款
貸:教育經費撥款
教育附加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
撥入專款(明細科目)
2.收到事業收入時
(1)收到現金時
借:現金
貸:事業收入(明細科目)
(2)現金存入銀行時
借:銀行存款
貸:現金
3.收到應繳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時
(1)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2)財政撥回專戶存儲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事業收入
4.收到非獨立核算的勤工儉學活動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勤工儉學收入
5.收到獨立核算的勤工儉學項目上繳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收入——投資收益
6.收到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租賃收入及雜項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收入(明細科目)
7.收到上級借給的周轉金、銀行貸款和從其他單位借入的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借入款項(明細科目)
8.收到捐贈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捐贈收入
9.收到公費醫療管理機構撥來的醫藥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
(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支出
1.發放工資、津貼、補貼、酬金和獎金時
借:事業支出——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發放離退休職工工資及補貼時
借:事業支出——社會保障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3.發放學生助學金時
借:事業支出——助學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4.按規定用獎教獎學基金獎勵優秀教師和學生時
借:專用基金——獎教獎學基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5.購入物料用品時
(1)物料用品驗收入庫時
借:材料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購入隨購隨用的辦公用品和消耗物品時
借:事業支出——公務費、業務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6.支付各項教學費用和行政管理開支時
借:事業支出——業務費、公務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7.支付購買設備款時
(1)購進更新教學儀器設備時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貸: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購進一般教學設備及圖書設備時
借:事業支出——設備購置費
貸:銀行存款
對形成固定資產的應同時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8.支付修繕費用時
(1)支付房屋大修理費用時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貸:銀行存款
(2)支付一般日常修繕費用時
借:事業支出——修繕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9.支付職工福利費時
借: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10.支付職工教育費用時
(1)不采用提存職工教育經費的學校
借:事業支出——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采用按比例提存職工教育經費的學校
借:應付及暫存款——應付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11.支付職工醫藥費時
借:事業支出——社會保障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12.支付離退休人員醫藥費時
借:事業支出——社會保障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13.支付未享受公費醫療職工的醫藥費時
借:專用基金——醫療基金
貸:現金
14.提取、支付工會經費時
(1)實行代管工會經費的學校
〈1〉提取工會經費時
借:事業支出——職工福利費
貸:代管款項——代管工會經費
〈2〉支付工會經費時
借:代管款項——代管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不實行代管工會經費的學校,在撥付工會經費時
借:事業支出——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15.將自籌基建款撥付基建專戶存款時
借:結轉自籌基建
貸:銀行存款
16.支付非獨立核算的勤工儉學活動開支時
借:勤工儉學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17.將預算外資金繳存財政專戶時
借:應繳財政專戶款
貸:銀行存款
18.按專項撥款的限定項目支付專項支出時
(1)支付款項時
借:專款支出(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
(2)對形成固定資產的支出應同時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二、結算款項
(一)應收及暫付款
1.付給總務部門備用金時
借:應收及暫付款(備用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職工借出差旅費
借:應收及暫付款(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3.報銷差旅費退回多余款時
借:事業支出——公務費
現金
貸:應收及暫付款(×××)
補給不足款時:
借:事業支出——公務費
貸:應收及暫付款(×××)
現金
(二)應付及暫存款(含代管款項及應交稅金)
1.按規定比例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時
借:事業支出——其他費用
貸:應付及暫存款——應付職工教育經費
2.購入物料用品,驗收入庫,價款未付
借:材料
貸:應付及暫存款(××單位)
3.償付價款時
借:應付及暫存款(××單位)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4.預收學生課本費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代管款項——代購課本款
5.支付代訂課本款
借:代管款項——代購課本款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6.與學生結算退回多余課本費
借:代管款項——代購課本款
貸:現金
7.非獨立核算的勤工儉學活動發生應交稅金時
(1)計提應交稅金時
借:勤工儉學支出
貸:應交稅金
(2)交付應交稅金時
借:應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三、材料
(一)購入材料
借:材料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領用材料
借:事業支出——業務費、公務費
貸:材料
(三)材料盤盈、盤虧
1.物料用品盤盈時
借:材料
貸:事業支出——其他費用
2.物料用品盤虧時
借:事業支出——其他費用
貸:材料
四、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和其他對外投資
(一)以債券投資
1.購入債券
借:其他對外投資——債券投資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出售債券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對外投資——債券投資(本金)
其他收入——投資收益
如售價低于購入價,按其差額,借記其他收入,即:
借:銀行存款
其他收入
貸:其他對外投資——債券投資(本金)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3.債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對外投資——債券投資(本金)
其他收入(利息)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二)以貨幣進行投資
借: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
其他對外投資
貸:銀行存款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三)以固定資產進行投資
1.按原價投資
借: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
其他對外投資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同時: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
2.按固定資產評估價進行投資
借: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評估價)
其他對外投資(評估價)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評估價)
同時:
借:固定基金(原價)
貸:固定資產(原價)
(四)用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1.按原價投資
借: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
其他對外投資
貸:無形資產
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用無形資產進行投資,如果投資作價高于原價,則:
借: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
其他對外投資
貸:無形資產(原價)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高于原價的差額)
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3.用無形資產進行投資,如果投資作價低于原價,則:
借: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
其他對外投資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低于原價的差額)
貸:無形資產(原價)
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五)收回投資的核算
1.收回貨幣資金投資
借:銀行存款
貸: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
其他對外投資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收回固定資產投資
(1)收回對勤工儉學項目和其他單位投資,發生投資增值時
借:固定資產(現價)
貸: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原價)
其他對外投資(原價)
其他收入(現價高于原價之差)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原價)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原價)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現價)
貸:固定基金(現價)
(2)收回投資,發生投資損失時
借:固定資產(現價)
其他收入(原價高于現價之差)
貸: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原價)
其他對外投資(原價)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原價)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原價)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現價)
貸:固定基金(現價)
五、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的取得
1.基建完工,經驗收合格,固定資產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購進未達到基建立項的教學設備和行政設備
(1)直接從設備購置費列支的
借:事業支出——設備購置費
貸: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購買的設備是為了更新原有的教學設備和行政設備,所以要從提取的修購基金列支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貸: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3.收到上級調撥的固定資產(無償調入)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
借:事業支出(明細科目)
貸:捐贈收入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二)固定資產的減少
1.上級調出固定資產(無償調出)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變價處理,減少固定資產并取得變價收入
(1)原值大于變價收入部分的價值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原值-變價收入)
(2)取得的變價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同時:
借:固定基金
貸:專用基金——修購基金(變價收入)
(三)固定資產的維修
1.維修房屋,預付工程款
借:應收及暫付款——預付工程款
貸:銀行存款
2.維修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后付清工程款
(1)屬于一般的日常修理工程
借:事業支出——修繕費
貸:應收及暫付款——預付工程款
銀行存款
(2)屬于大修理工程,應從提取的修購基金列支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貸:應收及暫付款——預付工程款
銀行存款
(四)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分錄見本附錄之四——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和其他對外投資的有關舉例
六、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取得
1.購入或自行創造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各種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價款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二)無形資產轉讓
1.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產
借:銀行存款
貸:事業收入
結轉轉讓無形資產的成本
借:事業支出——其他費用
貸:無形資產
2.攤銷無形資產
借:事業支出
貸:無形資產
(三)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分錄見本附錄之四——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和其他對外投資的有關舉例
七、借款
(一)取得借款時
1.收到財政或上級部門借給的周轉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借入款項——周轉金
2.向銀行借到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借入款項——銀行借款
3.向其他單位借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借入款項——其他借款
(二)償付借款時
1.歸還借款本金時
借:借入款項(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
2.支付借款利息時,應區別借款用途分別記入有關科目
借:事業支出——其他費用
勤工儉學支出
貸:銀行存款
八、凈資產
(一)事業基金——一般基金(含事業結余、勤工儉學結余及結余分配)
1.年末通過事業結余和勤工儉學結余科目結轉本期收入時
借:教育經費撥款
教育附加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
附屬單位繳款
捐贈收入
其他收入
貸:事業結余
借:勤工儉學收入
貸:勤工儉學結余
2.年末通過事業結余和勤工儉學結余科目結轉本期支出時
借:事業結余
貸:撥出經費
事業支出
上繳上級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
結轉自籌基建
借:勤工儉學結余
貸:勤工儉學支出
3.先將本年收到的獎教獎學捐贈和留本基金捐贈數分別從事業結余科目中轉入專用基金
借:事業結余
貸:專用基金——獎教獎學基金
借:事業結余
貸:專用基金——留本基金
再將事業結余和勤工儉學結余轉入結余分配科目
借:事業結余
貸:結余分配
借:勤工儉學結余
貸:結余分配
如果事業結余出現借方余額,需動用上年滾存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結余
4.按規定標準計提職工福利基金
借:結余分配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5.將本年收支凈結余結轉事業基金
借:結余分配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6.發生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和其他對外投資時,其會計分錄參見本附錄之四——對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和其他對外投資的有關舉例
(二)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的會計核算分錄參見本附錄之四——對外投資的有關舉例
(三)專用基金
1.按照規定計提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時
借:事業支出——設備購置費、修繕費
貸: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借:事業支出——職工福利費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2.用修購基金進行設備更新的購置和大修理項目
(1)發生大修理項目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貸:銀行存款
(2)購買更新設備形成固定資產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貸: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3.按照規定計提未參加公費醫療教職工的醫療基金時
借:事業支出——社會保障費
貸:專用基金——醫療基金
4.接受社會捐贈用于獎勵教職工和學生的獎勵基金
借:銀行存款
貸:捐贈收入
年末按當年收到的獎教獎學捐贈數
借:事業結余
貸:專用基金——獎教獎學基金
5.收到住房基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用基金——住房基金
6.結轉用住房基金購建職工住宅
借:專用基金——住房基金
貸:結轉自籌基建
7.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專用基金
借:有關科目
貸:專用基金——其他專用基金
8.收到留本基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捐贈收入
年末按當年收到的留本基金捐贈數
借:事業結余
貸:專用基金——留本基金
9.收到留本基金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留本基金收益明細科目)
10.支出留本基金收益時
借:事業支出(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11.將留本基金收益轉增留本基金時
借:其他收入(留本基金收益明細科目)
貸:專用基金——留本基金
(四)專項資金結轉
1.專項撥款項目完成,向有關部門單獨報賬時
借:撥入專款(明細科目)
貸:專款支出(明細科目)
2.該專款項目的收支如有結余,按撥款單位的規定辦理
(1)如規定專項結余應退回撥款單位
借:撥入專款(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
(2)如規定專項結余留歸學校,應轉入事業基金
借:撥入專款(明細科目)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九、收入、支出
收入及支出的會計業務,涉及貨幣資金收付,可參見貨幣資金收支的分錄舉例
十、外幣業務
(一)收入
收到捐贈的外幣
借:銀行存款——外幣專戶
貸:捐贈收入
(二)支出
1.用外幣向銀行兌換人民幣待用
借:銀行存款
貸:銀行存款——外幣專戶
2.年末按期末比價調整賬面余額
(1)期末外匯牌價低于原記賬牌價時,按調低的金額
借:事業支出——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外幣專戶
(2)期末外匯牌價高于原記賬牌價時,按調高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外幣專戶
貸:事業支出——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