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于規范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強化事業單位會計的管理與監督職能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事業單位與市場的關系越來越密切,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愈來愈顯示出不足及局限性,需要不斷加以改進。本文主要論述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應遵循的原則,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及應采取的措施。
關鍵詞:事業單位 會計制度 改革 原則 措施
一、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存在的問題及現狀
(一)主要核算基礎不能滿足經濟核算的需要
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收付實現制作為主要核算基礎,對于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使得事業單位資產、負債的核算不能完整地反映資產、負債的實際價值,這對于一般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有失準確。在收付實現制下,事業單位容易出現會計年度內收支項目不配比的情況,帶來了不少弊端。例如,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規定固定資產只核算固定資產賬面原值,不核算固定資產折舊而以修購基金替代,這樣難以反映固定資產的凈值,致使固定資產核算方式存在弊端。同時修購基金的計提依據和比例并不按照固定資產的實際損耗情況確定,致使其計提數額缺乏客觀依據。另外,稅法還規定事業單位交納所得稅時,固定資產折舊在稅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在現行制度體系下缺乏會計依據,使得價值背離、虛增凈資產、成本不完整、不能真正體現會計核算的配比原則。并且因采用收付實現制不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使得會計報表構成不夠完整。
(二)不利于加強成本控制和成本管理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在購入時一次記入事業支出,而在使用過程中計提折舊,開展業務活動的成本中不包括折舊費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由于受科技進步、生產力水平提高而導致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降低和價值損耗等因素的影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原值往往大大高于其實際價值,從而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中所反映的資產和凈資產價值也都遠遠大于其實際價值。報表信息中難以真正反映事業單位的實際資產和凈資產狀況,不利于加強成本控制。對于事業支出科目也沒有按成本性質歸類,對于各種材料、人員支出等都是列報支出,不便于成本管理。
(三)不能全面真實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
目前事業單位會計報表附注中只對各項收支實際發生數進行反映,而沒有對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的差異進行反映。部分事業單位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對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及差異產生的原因有所分析,但并非強制性要求,各事業單位在是否對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方面差異較大,這對信息使用者了解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極為不利,甚至造成誤導。現行制度規定在有關基本建設的會計核算中,將事業單位經費的核算作為一個主體,基本建設經費核算作為一個主體,這使得本來是想反映一個單位的財務狀況,現在兩個會計主體互不相干,報表中不能全面反映一個單位的會計信息,不利于事業單位對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
(四)不能為有關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實信息
目前事業單位會計報表體系中未包含現金流量表,同時由于事業單位并非嚴格按收付實現制原則進行會計核算,所以事業單位的收支情況表不能完整地反映現金的增減變動情況。許多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的事業單位的經營性收入已成為其主要收入來源,根據事業單位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事業單位的經營收支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從而經營收支結余并不能反映經營現金凈流量的增減變動。現行會計報表體系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特別是單位內部管理者做出正確的財務決策。現行事業單位的會計報表對購入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也存在缺陷,事業單位將購入固定資產的全部支出列作當期支出,違背了正確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會計原則。
(五)不利于財政改革的進行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無法滿足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需要。隨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部門預算等各項財政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已不能滿足新形勢下財政改革的需要。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加強了對財政資金的管理,改變了原有的資金收支渠道,對于事業單位會計來說,就要調整相關收支核算,增加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等新業務的核算內容,以適應更高的要求。政府采購改革要求采用直接支付方式,且采購資金多元化,這也要求事業單位進一步深化各項財政管理,全面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
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的原則及措施
(一)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應遵循的原則
⒈事業單位的收支分類改革,要適應事業單位收支科目的設置要求,有助于建立起我國事業單位信息系統,更好地反映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情況。
⒉事業單位會計所披露信息的范圍、分類、口徑,要有利于反映政府采購中貨幣資金的流轉,預算外資金要實行收支脫鉤、收繳分離等辦法。
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需要廣大會計工作者的支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制定,既要考慮經濟業務活動是否有利于加強管理,又要從現有會計人員的素質和水平出發,做到簡便易行。
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過程中要適當的借鑒國外經驗,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與國際會計的發展需求趨同,還要充分考慮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竭盡全力滿足各方面的信息需要。
(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的措施
⒈實行統一的權責發生制
為了真實地反映一個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結果,應該采用“權責發生制”作為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事業單位對非經營性業務采用收付實現制,不進行成本核算,就難以對這些非經營性業務進行正確的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和考核。
⒉改進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核算
關于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建議廢止計提修購基金制度,建立事業單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取消“固定基金”和“專用基金——折舊基金”科目,同時設置“累計折舊”科目,作為固定資產的備抵科目。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時選擇適當的折舊方法,事業單位可采用直線法。同時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固定資產”項目下,增設“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凈值”項目,以反映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同時,凈資產方的“固定基金”按固定資產的凈值反映為此,事業單位應設置“累計折舊”科目,由于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購建支出已經在購建當期直接列支,因此事業單位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不應再作為支出入賬,可直接沖抵“固定基金”。通過以上處理,在不改變目前事業單位收付實現制核算基礎的前提下,相對真實地反映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凈值。
對于事業單位來說,最主要的無形資產是單位所從事的科研項目及科技成果,但在現行的會計核算中,對科研經費的使用,只是作為費用列支,以至于不能對作為無形資產的科研成果計價入賬,造成會計信息的片面滯后。因此,急需建立完善無形資產的核算體系,搞好科研科技部門與財務部門的合作與協調關系,根據無形資產的計價方法,分別對無形資產進行計價和攤銷,保證無形資產的價值在受益期內得到補償,共同管理好單位的無形資產。
⒊改進事業單位結余
事業單位的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結余等。其中專用基金是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職工福利基金和醫療基金屬于負債性質,只能用于職工福利醫療等方面。將負債列入凈資產核算,是不合適的。所以,應取消“專用基金”科目下的“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住房基金”等科目,將專項資金列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⒋改進會計報表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將財務狀況信息與業務成果信息一并揭示。混淆了靜態要素反映和動態要素反映的性質,影響了會計信息的有效利用。同樣一筆收入和支出,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的同時又通過收入支出表予以揭示,使兩張報表部分內容重復列示,也人為地將資產負債表復雜化了。改進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按照“資產=負債+凈資產”的會計等式設計資產負債表,取消收入和支出項目。根據引入權責發生制后收入和費用科目的改動,改進原收入支出表,增加現金流量表,適當增加表外信息的披露,資產、負債項目應按流動性排列。
⒌改進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原則
適時引進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對于會計信息使用者正確理解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具有重要意義。適時引進謹慎性原則,它要求在會計核算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不得少計負債或費用,也不得計提秘密準備。事業單位對已經確定發生減值的資產仍然以原值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會導致賬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