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新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民營經濟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提高。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中國民營企業內部審計仍然存在著困難和問題,為此,必須研究新的對策,促進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在民營經濟發展的繼續創業和不斷飛躍中發揮作用。本文對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創新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民營企業 內部審計 創新
一、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職能創新
內部審計職能是圍繞實現內部審計目標而產生的固有功能,它受到審計目標的影響,同時也會受到企業特性的影響。企業內部審計具有監督職能和服務職能,而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更傾向于服務職能,這也是民營企業建立內部審計部門的目的之所在。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是隨著自身發展的需要而建立和發展的,建立內部審計機構,從事內部審計活動,最終目的就是在于協助和保證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的目標。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側重于控制和監督職能,但是民營企業與之相比,有著產權明晰和公司治理屬性清晰等特點,所以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突出的是服務性職能。在產權屬性上,民營企業有著明晰內部產權的服務功能;在構建合理公司治理基礎的屬性上,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有著咨詢服務的功能。咨詢是民營企業內部審計職能的又一重要內容,在一個存在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的企業,經營者的目標與所有者的目標是一致的,最低限度減少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可能,管理當局追求的目標也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而內部審計部門則要充分發揮作用,以幫助管理當局實現經營目標。內審憑借自身的獨有身份和優勢,采用參與式的審計方式,以服務為導向,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其服務咨詢領域包括企業發展戰略和經營決策,也包括物資采購、生產流程、產品促銷、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系統設計與運行等等,內審部門通過提供咨詢等服務,協助經營者改善經營管理。
二、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內容創新
(一)績效審計
績效審計也稱3E審計,是對一個組織利用資源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的評價。其目的是從第三者的角度,向有關利害關系人提供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促進資源的管理者或經營者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經濟責任。審計在本質上是一種管理活動,通過監督、控制、評價等方式來履行管理職責,其監督與控制的范圍大小、內容多少,取決于內審部門的權限。內審部門的權限來自于企業的權力安排和企業所處的外部法律環境。在企業權力安排和外部環境既定的情況下,民營企業進行審計的目標不外是幫助組織成員實現組織價值最大化的目標,這樣,內審部門的基礎工作是進行財務審計,客觀評述內部控制系統,一方面保證企業組織科學合理,生產流程規范運行;另一方面保證內部控制系統提供的信息真實可靠、及時有效以便保障審計目標的實現,進而為管理決策提供有用的信息。這樣,內部審計的重點是不僅僅局限于合法合規性的審計,而是在于發揮內審部門的管理職責,實施管理審計,達到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二)戰略審計
戰略審計是指對企業戰略性事項的審計,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一個組織管理職責的劃分,典型的戰略性事件包括組織管理的業務性質、組織瞄準的產品或銷售市場、組織希望或保持的形象等等。民營企業的經營環境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增加了企業經營風險。一是在我國特殊的制度背景下民營企業面臨一些制度歧視,在優惠政策方面不及外資企業,在保護政策方面不及國有企業;二是民營企業的家族經營模式還沒有形成一個職業經理人隊伍,企業領導者對未來經營環境和核心競爭力的洞察力、預知力和創新力不夠;三是民營企業公司治理結構中,債權人沒有動力和激勵去監督企業的經營活動以減少經營風險。這些不利條件使得民營企業發展艱難,一旦出現投資決策、經營決策錯誤,就有可能出現企業現金斷流,造成災難性的后果,因而,對企業戰略性事項的關注格外顯得重要。戰略審計就是促進民營企業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形成系統適應性,依靠分析自身資源,采用戰略管理來催化企業增長。所以民營企業目前迫切需要的是戰略性內部審計和風險評估,期望內審能夠對組織管理的業務性質、產品和服務的銷售市場、組織的市場形象、運營機制等戰略問題進行審計和評估,協助組織規避市場風險、獲取戰略優勢。
(三)質量審計
質量審計是對民營企業的營運質量、投資項目質量、工程質量以及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等內容的審計,其中尤以結合ISO9000系列標準的審計為重要。ISO9000是國際公認的供方質量保證體系的統一標準,民營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壯大的內在需求客觀上需要ISO9000的質量體系認證證書,而內部審計在其中的作用至關重要。一是內部審計部門是真正負責經濟控制的部門,并不直接參與各個項目和內部控制系統的設計和構建;二是企業內部其他部門無法客觀評價自身設計和規劃的內部控制系統和項目;三是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與ISO9000在內容和目標上有異曲同工之處,其中24個條款對應ISO9000的20個質量要求,因而也是開展質量審計的理論依據和實踐的指南。結合企業的各項業務的質量和標準的要求搞好質量審計,對于提高民營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提升民營企業的經營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三、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模式創新
內部審計的組織設置是開展工作的基礎,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組織結構應與企業的形式、經營規模、內部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等相適應。對于規模較小的家族制或者合伙制民營企業,可以考慮內部審計外包的形式,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在企業內部設立一個審計經理進行內部審計業務的協調和溝通。對于規模較大的公司制民營企業,因為在現代企業制度下,財產的終極所有權和企業的法人產權是分離的。一個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里,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之間是分權制衡的關系。因此,民營企業內部人會格外關注內部審計,至于設置何種形式的內部審計要根據經營規模、管理復雜程度以及內審部門的獨立性要求來確定,一般有以下幾種選擇模式。
(一)股東大會主導的內部審計
按照代理理論解釋,經營者的利益目標與所有者可能不同。在經營者控制公司經營權、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發生道德風險、逆向選擇,損害股東利益,股東開展內部審計是維護其利益的一種必然選擇。股東大會主導下的內部審計,包括監事對董事會、經營者開展財務審計、績效審計等,檢查評價其財務活動和績效并向股東大會報告。
(二)董事會主導的內部審計
股東分散的公司,股東會的控制力較弱,形成了以董事會為核心的治理結構。建立董事會領導下的內部審計制度,確立新的審計委托關系,通過內部審計實現對經營者再控制。由董事會直接領導內部審計,賦予審計部門較大的權力,可以對整個企業財務活動、經營活動進行審計,有利于審計職能的發揮、改善監控效果。為了發揮董事會監控的功能,董事會中可以再設立審計委員會,協助董事會開展專門工作。在治理結構規范的民營企業,董事長與總經理分設,內部審計由董事會領導是較為理想的模式。
(三)監事會主導的內部審計
我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監督監事會的職責之一是定期檢查公司財務、對公司重大對外投資和對外支出進行專項檢查,監事會可以借助內部審計來“檢查公司財務”,將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分離,并且相互制衡,防止經營者濫用權力。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相結合的審計模式要求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進行合理分工、協調,以避免機構重疊、工作重復。這種審計模式的選擇,主要考慮法律法規的約束、公司治理的需要。
(四)總經理主導的內部審計
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進行全面領導。內部審計隸屬于總經理,更接近經營管理層,有利于根據企業經營管理和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服務。但內部審計機構由總經理領導,難以對公司本級的經濟活動特別是財務活動進行有效的審計監督,對下屬單位的監督,也會因下屬公司經營活動的很多方面貫徹總經理的意圖而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內部審計機構置于總經理領導之下,會影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利于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經濟監督職能。
(五)財務總監主導的內部審計
由董事會決定、委派財務總監,授權其領導內部審計并對董事會負責,財務總監領導內部審計,可以加強對公司財務活動的審計控制。財務總監監督領導的內部審計必須與經營者主導的財務管理獨立,這是實施審計控制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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