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住渤海南,家鄉渤海北,一年一度繞海行,只因渤海美。打春開梭魚,清明蟹蝦肥,待到立秋開船日,滿船魚蝦堆。”這首曾經陪伴著幾代渤海人成長的童謠,如今,再也無人愿意提及。
康菲石油公司漏油事件已經持續了三個多月,渤海被污染的海域也從最初的16平方公里到如今的5500平方公里,遼寧綏中、河北樂亭、山東青島等地海域都發現來自蓬萊19—3號油田的油污顆粒。
渤海,中國唯一的內海,或許再也找不回昔日深邃的清澈。
缺失的環境審計
事件發生后,康菲石油公司做出相關解釋包括:沒有漏油、有一定面積漏油,漏油已堵住、漏油井已停產等等。然而,如果央視記者沒有披露錄音,康菲公司或許會選擇將“我就是騙你的”進行到底。
在輿論紛紛譴責康菲公司缺失道德底線的同時,原中國審計學會副秘書長、環境審計委員會顧問張以寬教授卻多了另一層的思索,他認為,環境審計的缺失是康菲公司漏油事件逐步升級的又一主因。
3個多月里,康菲公司堅持邊漏油邊生產,置中國的生態環境于不顧。如果對康菲公司出具明確的環境審計評估報告,對蓬萊19—3號井產生地環境污染加以信息披露,盡快封堵、及時停產,也許可以降低對渤海灣的污染。
國際生態發展聯盟綠色審計專家委員會主任、中國審計學會環境審計委員會委員孫興華表示,只有實施環境審計監督,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蹤環境效益審計,同時出具相應報告,才可以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危害。
近幾年來,哈藥總廠、云南鉻事 件都暴漏出環境審計的缺失,雖然審計署積極推廣環境審計,并于2011年8月成立了環境審計專業委員會,但是由于環境審計準則的缺失,企業對于環境審計的認識依然不足,致使企業環境污染事件頻發。
北京鑫正泰事務所合伙人方宇介紹,環境審計目前的處境很尷尬,沒有企業聘用第三方進行環境審計。
事實上,審計只是一種反映,起到監督和警示的作用,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但是通過數字的提示、信息的披露可以幫助企業加強對環境問題的認識,也為國家今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提供依據。
環境會計法規亟待健全
依據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國家海洋局只能對康菲公司施以最高2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于全球知名的石油公司來說,罰金數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正是因為違規成本低,維護成本和治理成本相對較高,導致越來越多的企業忽略環境成本的計算。
在首都經貿大學會計學院李百興教授看來,一種是環境污染補償的費用,一種是環境維護治理的費用,這兩類費用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多數企業追逐利益,兩害相權取其 輕,破壞環境也就不足為奇。
對于環境成本,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蔡春教授也坦言,企業對加強環境保護成本的資金投入十分吝嗇,甚至看成是一種負擔,沒有看到增加環境成本后帶來的效益。
目前,很多企業從經濟效益角度看是盈利狀態,但是,這種盈利狀態是建立在破壞環境,污染環境的基礎上,企業應該把對環境的擔當轉變成一種成本,記錄到會計核算中去。
中海油的員工告訴記者,根據康菲和中海油的合同,2012年底,雙方將重新商定合作模式,這也是為什么康菲在合同到期前要進行“瘋狂地掠奪開采”。
如果有相關的環境會計法律法規是否可以規避這類環境事件再次發生?是否可以通過環境會計的引導和監督喚醒企業的環保良知?張以寬認為,政府部門應該盡快建立相關的環境會計法;財政部、審計署應明確環境會計準則和指南,同時,還應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通過多方努力共同維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
當企業把環境污染、環境防治、環境開發等成本費用,及環境維護開發后形成的效益進行合理計量與報告時,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不再是矛盾的對立面,環境會計也許是幫助兩者相互融合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