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迅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我國的經濟增長做出了極大的貢獻。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約有420家,約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8%,其工業總產值、實現利稅、出口總額已分別占全國的60%、50%和68%左右;中小企業還提供了大約75%的就業崗位。同時,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卻十分匱乏,融資難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最大瓶頸。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融資一般是通過兩個渠道完成的。一是直接融資,通過發行股票和企業債券等形式進行融資;二是間接融資,主要通過銀行貸款和各種金融工具進行融資。目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狀況并不十分理想。我國在主板市場上市的企業有1000多家,其中大多是國有企業,僅有少數產品成熟、效益好、市場前景廣闊的中小企業可以爭取到直接上市籌資。而在債券市場上,中小企業暫時還不是券商的備選企業。所以,對于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間接融資,尤其是通過銀行貸款融資就成為了其獲得資金最為重要的手段。但是,由于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不足和我國金融體制中存在的問題,中小企業在間接融資市場上進行融資也不容樂觀。目前,中小企業面臨的問題主要有:
1,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低
目前,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主要是以傳統制造業為主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多抗風險能力弱,產業層次低,產品技術含量、附加值不高。隨著宏觀調控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入,對國內中小企業影響開始顯現,2008年7-9月份,中小板企業平均營業收入同比增長了25.14%,低于上半年26.54%和前三個季度31.65%的平均增長水平。營業收入增速的放緩導致了凈利潤增速的放緩,2008年第三季度,中小板企業凈利潤增長了11.54%,也明顯低于上半年的同比增速48.67%和前三季度的同比增速32.38%。另外,由于中小企業經營規模一般較低,技術水平落后,難以適應不斷更新的市場需求和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經營風險較大。
2,中小企業資金缺口日益加大
一是企業資金需求增加。2008年以來,原材料、勞動力、煤電油運等要素價格持續上漲,產品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中小企業的銷售壓力不斷加大,大量流動資金滯留在生產環節,應收賬款增多,存貨占用資金上升,企業資金需求量快速增加。二是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收縮。隨著國家從緊貨幣政策的持續實施,中小企業信貸供給明顯趨緊。三是民間借貸信心受影響。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一些原本效益較好的中小企業經營面臨困境甚至倒閉,無法償還借貸資金,原本較為活躍的民間融資也明顯收縮。
3,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急劇上升
我國中小企業正飽受資金高成本的困擾。目前,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普遍上浮30%-40%,高的上浮達80%。同時不少銀行還要求企業存單質押,使國有銀行綜合融資費率達到了11.65%,股份制銀行綜合融資費率達到了15.40%,如果是擔保貸款,加上擔保機構平均2-3個百分點的擔保費率,中小企業承擔的融資成本將更高。而多數地方民間融資月利率已高達4分到6分。過高的資金使用成本對中小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了較大影響。
4,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不健全
融資擔保體系可以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目前,中小企業以高息為代價從民間市場籌借資金。而通過融資擔保體系,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是貸款的銀行利息加上一定金額的手續費,遠低于從民間籌集資金的費用。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企業要辦理一筆財產抵押,需辦理財產評估、登記、保險、公證等手續,涉及許多職能部門,并要提供多種相關資料,對于習慣進行靈活經營的中小企業而言,無疑會帶來很大制約。而且抵押登記和評估費用高、隨意性大,銀行對企業的貸款抵押率較低,企業通過抵押實際得到的貸款數額相對較小。
5,銀行等金融機構缺乏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政策和金融工具
國有商業銀行為防范金融風險,上收貸款權限,大規模撤消基層網點,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信貸能力有限,國家金融資源分布與中小企業空間布局不相適應。特別是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金融產品設計、機構設置、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不能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我國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但仍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的貸款難和融資難問題,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決,本文對中小企業的應對策略進行簡要分析:
1,完善政策,減輕稅收。增強中小企業競爭力
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還是缺乏合理的政策支持力度。而在美、英、日等發達國家均具備各種金融政策解決小企業資金來源問題。在美國,小企業管理局作為一個永久性的聯邦政府機構,解決小企業資金不足,日本有三家政府直接控制和出資的小企業金融機構;德國則有專為缺乏資金但有市場前景的小企業提供低息融資的銀行。為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我國需要不斷完善政策,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增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地方政府應適當降低中小企業營業稅,加快企業增值稅轉型,不斷降低小企業貸款的外部成本,比如登記、評估、公正、擔保等中介收費標準應統一。中小企業本身應該加強內部管理,完善企業制度,以適應不斷更新的市場需求和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
2,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貸款擔保機構是以自身的信譽和實力,承擔數倍于自身資產的擔保責任,服務于債權人和債務人的中介組織,它具有經濟杠桿的屬性。地方各級政府應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由政府出資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是政府發揮政策性資金的經濟杠桿功能,按照政府的政策導向,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一種間接方式,這也是國際上通用的一種做法。我國政府出資的貸款擔保行業幾年來,在推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的政策導向作用明顯。但是,政府擔保并不能完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的一切問題。而且更為重要的是,貸款擔保行業是國際上公認的高風險行業,它需要良好的法律環境、信用環境以及科學的規范的內部管理機制和嚴格的監督機制。所以,各級地方政府要鼓勵多種形式的擔保形式發展,從而實現擔保資金的多元化、擔保機制的多樣化,實現政府擔保,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互為補充,建立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
3,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啟動民間資金
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應該形成財政投資搭臺、民間投資唱戲的框架,以小博失。民間資金啟動非常關鍵,因為它不僅解決資金來源,更重要的是民間投資有效了。才能調整中國的制造業產業結構,才能使資金流到最需要的地方去,進而豐富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金融危機下,我們需要進一步優化資本市場結構,使資本流入到那些有活力、有效益的中小企業中去,鼓勵優質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創建中小企業板塊。要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另外,要逐步培育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公司、私人股本基金、擔保公司等多種主體滿足中小企業發展需要,充分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融資工具作用。從而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4,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體系
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幅度以及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合理確定中小企業貸款期限和額度,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要鼓勵政策性銀行依托地方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擔保貸款、轉貸款業務。
穩步扎實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抓住國家推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利時機,盡快實施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依托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增加初創型小企業創業貸款供給。
世界經濟危機下,我國經濟亦不能獨善其身,中小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的弱勢群體更是受到了巨大的沖擊,如何解決好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關系國計民生。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應該共同努力,政府需要提供相關政策,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而企業則須提高自身的信用度,適當利用金融產品,從而達到融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