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是集團公司發展壯大的需要
集團公司要發展壯大,就需要拓展業務、降低成本、防范風險、樹立品牌等一系列工作。在發展壯大過程中,通過集中資金管理對其生產經營進行集中掌控,讓集團公司各級決策層隨時、動態地掌握集團資金流量、流向等,通過將集團公司下屬單位各自獨立的資金循環串成集團高效運行的資金鏈,加快資金周轉,提高凈資產收益率;集中下屬單位閑散資金,保障重點項目的需要。集團公司實施資金的集中管理,下屬單位服從集團對資金的整合要求,通過集團公司的調控,實現沉淀資金的集中使用,統一籌集、合理分配,降低融資成本,壯大實力,增強信譽,實現集團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二)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可以實現整個集團內的資金整合與宏觀調配,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集團公司的下屬單位所處行業或地域有所不同,可能出現下屬某企業由于業務增長迅速,出現資金短缺,而另一企業由于業務平穩,出現資金大量結余,無法有效利用,導致集團資源浪費。同時由于各企業生命周期不同,處于初創階段的企業由于各項指標不盡人意,融資成本高,而成熟企業融資成本低,因此集團公司實施資金集中管理可以加速資金回流,將集團公司內部留存資金余額控制在最低水平,在保證集團公司內部資金需要的前提下,充分發揮留存資金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投資收益,實現整個集團內的資金整合和宏觀調配,提高公司整體信貸信用等級,擴大融資能力。
(三)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可以加強財務控制、防范財務風險
資金的安全性是資金管理的基礎和保障,集團公司通過對資金進行集中控制和管理,首先可以隨時掌握下屬單位的資金流量,了解生產經營情況,有效防范經營風險;其次對下屬單位經營活動的動態監督,可以保證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在集團公司的管控下,企業的決策和投資是嚴格控制在集團公司總體戰略目標之下。通過資金集中管理,有利于集團公司加強財經紀律,規范資金收支行為,加快資金回籠,加強資金運行控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資金濫用,起到加強財務控制、防范財務風險的作用。
(四)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有利于加強財務紀律,全面、真實地反映下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財務結算中心發揮監督職能,對每一項結算業務都按照審核操作程序嚴格審查,保證了結算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財務信息的可靠性、相關性,減少了違紀現象的發生,而且資金的集中管理從體制上保證了財務會計監督的獨立性,保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各項會計業務,確保了會計核算的統一性、真實性、準確性,有效避免了做假賬,設賬外賬,虛盈實虧,資產流失,亂擠亂攤成本,私設小金庫等不良現象,真實地反映了下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為領導的經營決策提供了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
二、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模式
(一)報賬中心模式
在這種模式下,一切現金收付活動都集中在集團公司財務部。集團公司通過報賬中心,解決統一報賬、統一收支問題。報賬中心模式又分為統收統支方式和撥付備用金兩種模式。
1.統收統支模式
在該模式下,企業的一切資金都集中在集團公司的財務部門,各下屬單位不單獨設立賬號,一切現金支出都通過集團公司總部財務部門支付,現金收支的批準權高度集中。此模式有利于集團公司提高資金的周轉效率,減少資金沉淀,監控現金收支,降低資金成本,但是該模式不利于調動下屬單位開源節流的積極性,影響下屬單位經營的靈活性,以致降低整個企業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的效率。
2.撥付備用金模式
該模式是指集團公司按照一定的期限撥付給下屬單位一定數額的現金。等下屬單位發生現金支出時,持相關憑證到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報銷補足備用金。該模式使下屬單位有一定的現金經營權。
(二)結算中心模式
資金結算中心通常是由集團公司內部設立的,辦理內部企業現金收付和往來結算業務的專門機構。在這種模式下,集團公司下屬單位都設有財務部門,有自己的銀行賬號,擁有資金的經營權和決策權,提高資金的周轉效率,節約資金成本。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對各單位的資金實施統一結算,各單位財務部門根據結算中心核定的最高資金限額將每日超出部分轉入結算中心設立的專門賬戶,各單位需要的資金超過核定定額時,向結算中心提出申請。
(三)內部銀行模式
該模式是將社會銀行的一些基本職能與管理方式引入到公司內部管理機制而建立起來的一種內部資金管理機構,主要職責是進行集團公司內部日常往來結算和資金調撥。在這種模式下,集團公司和下屬單位是一種存貸管理關系。
(四)財務公司模式
財務公司是為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財務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公司,是集團公司的一個下屬單位,它是經營部分銀行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行使銀行的部分職能。設立財務公司是將市場化的銀企關系引入到集團內部的資金管理中。在這種模式下,下屬單位具有獨立財權,對資金使用可以行使決策權,是一種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財務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