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小企業融資結構現狀分析及其特點
(一)企業融資結構現狀
據調查,在現有正規經濟統計中,我國81%的中小企業認為“流動資金不能滿足需求”,60.5%的則認為“沒有中長期貸款”,在停產中小企業中47%是因為資金短缺。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中小企業融資主要還是依賴傳統的融資機構,特別是銀行資金,很難通過發行股票、債券來獲得,融資渠道較為狹窄。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第二,中小企業從銀行貸款非常困難。據統計,我國只有大約1.4%的中小企業能夠獲得貸款,總規模只占信貸總額的8%左右;第三,已經獲取貸款利率大都在5%~8%之間。由于是期限在6~12個月的短期貸款,貸款成本偏高,不利于中小企業發展回報期長、收益多的項目。2007年,國際金融公司對中國北京、成都、順德與溫州四個地區600家私營企業融資結構進行了調查,反映了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現狀。
(二)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特點
與國有大企業相比,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具有以下兩個主要特征:一是在資產總值中,固定資產所占比重較低(主要以租賃或租購方式購置經營場所、設備等固定資產),融資主要用于流動資金和償還貿易債務;創業資金主要來源于個人積蓄或家族集資,極少通過正規渠道獲得銀行信貸和其他的財政支持。二是資金作為一種特殊的服務性商品,在它的出租或委托經營中極易受到侵蝕,成為所謂“壞賬”而得不到歸還,因此資金所有者或金融機構在資金融通上都普遍采取謹慎性原則,審批手續比較嚴格,這就先天決定了中小企業比國有大企業籌資難。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因素分析
(一)企業本身因素
中小企業信用較低可以歸結以下幾方面因素:一是中小企業由于資產和生產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盈利能力也比較差,從而抗風險能力差,進而償還貸款能力容易受到削弱;二是中小企業經營場所和人員具有較強流動性,法人代表變動頻繁,導致中小企業不償還貸款 “敗德成本”較低;三是除近年來發展起來少數高科技型企業外,大部分中小企業管理人員素質較差,缺乏精通相關專業知識,不僅不能有效地管理企業,而且信用觀念也比較淡薄,使得企業逃債、廢債現象非常普遍,甚至通過“兩本賬”手段來欺騙銀行,造成信貸資產流失;四是中小企業組織關系簡單,缺乏可以提供擔保上級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且自身資產規模不大,固定資產大多陳舊落后、變現能力較低,導致申請新貸款時抵押物嚴重不足,擔保責任難以落實;五是企業誠信度和信在必然性。在信用風險發生以后,銀行又沒有有效的追收貸款的手段和方法,急于追收貸款,甚至是以不合理的手段來催收貸款,其結果是企業可能直接破產。
(三)政府努力不對稱
(1)融資服務體系存在缺陷,企業獲得貸款的效率低。我國當前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很多,企業如要取得一筆貸款,一般得通過國資、房管部門對抵押資產進行評估,通過公證部門對貸款進行認定,并且要辦理保險手續,有的還要通過擔保部門嚴格的抵押及反擔保措施,抵押登記、評估手續極其繁雜、環節多,延長了貸款獲得時間;同時各種登記和評估的費用偏高的問題也比較突出;此外,在現行的體制下,抵押登記的有效期限一般為一年,而抵押貸款期限如果超過一年(尤其是項目貸款),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登記評估手續,不但加重了企業的負擔,也使銀企感到不便。
(2)政府府對國有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國有中小企業資本金特別是流動資金之所以短缺,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從企業收取的利稅多,而撥付的資本金太少,企業有流動資金需求只能通過銀行來解決;另外,國家長期以來通過“撥改貸”辦法來增加對企業的投資,也加大了企業的債務負擔。
(3)地方財政資金與銀行信貸資金資金沒有發揮合力,資金的營運效率低。對于地方中小企業企業而言,由其是國有中小企業,其外來資金來源不僅有銀行信貸資金,還存在一部分財政部門扶持的項目資金,而由于財政與金融部門溝通聯系少,缺乏一套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兩塊資金不能發揮其應有的合力。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建議
(一)中小企業要重視自身信用建設
中小企業的自身信用建設是指企業有無意愿償還所融資的債務或者償還債務的能力高低,以及是否有意愿向初始投資者分配其應得的利益或者承諾。中小企業應實質性的遵從財務會計透明化,以實際行動展現自身的資信,并努力真實地得到權威資信評估體系或機構的認可與同行的贊賞,打消投資者的資信憂慮,為中小企業融資掃除最后的“瓶頸”。就企業自身而言,應該掃除企業在“契約整合”上的發展障礙,在經營上努力提升水準,規避和善用風險,求得企業的永續發展來吸引投資者,打通或拓展融資渠道。
(二)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信貸支持。應鼓勵商業銀行調整信貸結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鼓勵商業銀行參與貸款利率市場化的改革;允許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依據資金供求狀況自由浮動。調整信貸政策,修改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打破以企業規模、性質作為支持與否條件,支持中小企業的合理資金需求,遵循公平、公證和誠信原則,逐步提高對中小企業信貸投入比重。商業銀行在組織制度方面應創新,現在各國有商業銀行除總行已設立中小企業信貸部外,一級銀行和二級銀行也設置了中小企業信貸機構,制定和執行對本地區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