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么,“避稅天堂”是否真如有些人預測的那樣會被取消?專家認為,“避稅天堂”有些是獨立的國家,其制度和法律體系,是其他國家很難干預和取消的。現在國際上其他國家和地區對“避稅天堂”準備采取一些行動,但不是取消,而是可能對在黑名單或灰名單所在國家和地區有投資或被投資的本國企業加強稅收征管,各主權國家可能會出臺相關國內法規及監管措施,加強自身征管力度,這對納稅的影響不言而喻。因此設在黑名單或灰名單所在國家或地區的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需要更加謹慎。對沒有實質運作而僅僅是殼公司的海外企業,如果這些企業設立在“避稅天堂”,本國企業的稅務當局可能將這些公司的收益視作本國企業的收益而課稅。
危機中的利弊需統籌。專家認為,金融危機對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有利有弊。具體而言,“利”主要表現在,經濟低迷時期的相關稅收籌劃成本也較低。比如進行稅收籌劃可能會牽涉到公司的重組,需要對一些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等進行估值,并按照公平價值交易。在經濟很好的時候,房屋的價格會非常高,企業轉讓相應也要交較高的稅。而在經濟低迷時期,相關成本會有較大幅度的降低。此外,最近幾個月,政府出臺了非常多的優惠政策以扶持企業渡過難關。政府傾向于給企業多一些支持,企業要做稅收籌劃可利用的方面也多一些。
“弊”的方面包括:其一,受金融危機影響,企業收益降低,籌劃能節省的金額也相應降低,納稅籌劃的短期效果可能不會很明顯。同時,進行納稅籌劃需要一定的費用,在企業現金流較緊張的情況下,是否做納稅籌劃,往往會很謹慎。其二,進行關聯交易納稅籌劃過程中,在評估驗證轉讓定價合理性的時候,通常會選擇一些可比公司,對近三年的數值進行平均,并用平均值來評估關聯交易的合理性。當前,無論是目標企業還是對比企業,它們前兩年的經營數據較高,去年的較低,平均值往往介于前兩年與去年數值之間,這樣企業去年的數值可能就低于合理值。對于企業來說,面臨稅務機關質疑的可能性加大,對企業不利。關于第二個問題,已經有企業向稅務機關反映,相信會有解決的辦法。
“辦法”解析
2009年1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簡稱“辦法”),作為企業所得稅法第六章特別納稅調整的詳細規定,涵蓋了轉讓定價稅制、避稅港稅制、資本弱化稅制及國際反避稅等四大領域,受到了納稅人的高度關注,更是存在關聯交易的企業重點關注的內容。其中,專家提醒企業有以下四點需要掌握。
一、同期資料。對一部分規模比較大或者轉移定價及關聯交易規模較大的企業,“辦法”提出了納稅申報同期資料的保存和申報的要求。也就是說,根據規定,企業如果有關聯交易,就需要提供關聯交易的同期資料,以證明關聯交易的合理性。這是一個比較重要的新要求。以前關聯公司之間轉移定價的價格是否合理,并沒有法律文件要求整理并提供一套資料,而現在有了這樣的要求。因此,對于企業納稅籌劃而言,以前沒有對籌劃中的關聯交易進行定價合理性基準分析(同期資料的組成部分)的,現在需要補上,做好同期資料數據支持和準備,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
二、資本弱化。按規定如果一個公司的關聯方企業的借款超過其權益資本的二倍以上,且超過的部分如果沒有充分的同期資料證明借款的利息是按照公平交易原則收取的,就不能稅前列支。所以,企業的關聯公司或股東在融資過程中,需要首先注意借款的額度是否超過權益資本的一定比例;其次要注意利率高低,這是納稅籌劃中新的注意點。
三、預約定價。按照規定,企業間關聯交易的定價,是可以跟稅務局協商并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確定下來的,這就給了企業一定的確定性。比如企業要做一項關聯交易,對于交易價格心里沒底,不知道以后稅務局是否會質疑、調整并補稅。那么企業可以去稅務局協商把價格提前確定下來,在未來的協議期之內,都可以按照這個價格進行關聯交易,而稅務局就不會在協議期內對企業進行關聯交易轉移定價的稅務稽查。預約定價降低了企業雙重征稅的風險,對于企業而言是有利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預約定價花費的時間較長,人力物力投入較大。
四、成本分攤協議。成本分攤協議是對跨國企業有利的一種方式。在全世界不同國家與地區的多個關聯企業間,如果這些關聯企業共同開發或者提供服務,當某一關聯企業需要使用該開發成果時,原來是采取收費的方式,現在可以使用成本分攤協議方式。比如,分布于不同國家的多家關聯企業共同研發了一項無形資產,該無形資產并不是屬于哪個公司,但是其使用權可能屬于國外的某個公司。而中國的某家參與研發的公司要使用這項無形資產,一種方式是付費,同時需要代扣繳營業稅、所得稅,加起來可能有15%左右的稅負。而在成本分攤協議方式下,由參與研發的企業分攤相關開發成本,并免費使用無形資產,這樣,開發的成本可以直接在稅前抵扣,且不會如付費的方式下那樣需要負擔額外的稅負。
實操建議
一個真正好的稅務籌劃方案需要考慮很多方面。在納稅籌劃工作中,專家建議企業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并結合實際工作經驗總結了以下要點提醒企業注意:
一、事前籌劃。事前籌劃遠比事后籌劃重要,其效果也會好很多。專家見過相當多的企業在事情已經發生,稅務局要求補稅時,覺得要交的稅金太高,才去想補救辦法,但是那個時候往往已經沒有辦法了。
二、日常管理。企業通常認為稅收籌劃就是要做一套籌劃方案,改變企業的組織架構、運作模式,以達到減輕企業稅負的目的。但是很多人沒有意識到,其實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稅收籌劃,就是日常的稅收管理。尤其對于大型集團企業來說,一些集團總部對眾多子公司的稅收管理狀況包括是否按時納稅、財務人員是否熟悉掌握稅法等并不很了解。往往是突然有一天某下屬子公司出了問題,補了很多稅,還要交罰款和滯納金,事情發生了以后集團總部才知道,這樣,企業的稅務管理風險就非常高。因此,企業是否有一套系統的、制度化的稅務管理體系以及應對稅收征管制度的策略與方法很重要。不少企業一邊辛苦地做著稅收籌劃,好不容易節省下來一些稅負,另一邊因日常的稅務管理出現了問題,要補稅、交罰金等,其損失往往比通過籌劃減少的稅金還要多。因而稅收籌劃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強日常的稅收管理及風險防范。
三、全面考量。市面上有些稅收籌劃的書籍,給大家描繪了非常好的前景。通常是介紹某個方案用了什么樣的方法計算出最終省了多少錢。但是,其中有些方案沒有充分考慮諸多相關因素。例如納稅籌劃中經常會涉及關聯交易,關聯交易會減少所得稅,但如果原來是不存在的關聯交易現在有了,可能需要交納新增稅種的稅金。或者一個方案可能涉及好幾種稅,要避免只考慮部分稅種,遺漏其他相關的稅種。另外,如果某項籌劃涉及公司間的重組,包括合并、分立、購買股權等,這些動作本身就需要一定的成本,且會產生一定的交易稅費,這些都必須作為籌劃的考慮因素。還有時間成本,因為十年后節省的1元錢跟現在的1元錢,價值是不一樣的。
四、預算基礎。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會涉及很多稅收籌劃的選擇,需要全面測算稅收籌劃收益,往往是要跟企業未來的經營狀況、經營收益掛鉤,企業的成本、收益數字的不同,會導致不同的籌劃方案選擇。企業經營通常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稅收籌劃是要基于預測的,因此,需要非常詳細地了解相關預算假設條件,進而確定稅收收益。這就需要企業有一個非常好的財務預算體系,從而能夠準確地預測未來的成本、收入、收益等,這樣才能對籌劃方案做一個準確的選擇。
五、合理目的。避免因為單純的目的而進行稅收籌劃。按規定,企業的經營行為包括重組、交易、股權的轉移買賣等,如果只有一個稅收目的,那么稅務局可以根據一般反避稅條款,視同并還原于沒有這個行為的情況下該交多少稅就交多少稅。比如企業銷售一批貨物給A,但是為了降低稅負,改為先賣給B,再由B賣給A.那么稅務局會視同企業直接銷售給A,并要求企業交納相應的稅金。所以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能為單純的稅收籌劃目的去做,否則會有非常大的風險。
六、充分溝通。稅法中難免會存在一些文字上的不同理解。對于稅法中的要點,如果從企業的角度出發去理解認為可能會有歧義,而這個問題又是籌劃中關鍵點,那么建議企業在稅務籌劃實施之前,與相關主管的稅務局進行溝通,了解稅務局對有關問題的看法與企業自己的理解是否一致。因為一旦籌劃方案最終得不到稅務局的認同,就是無效的,所以提前做一個確認是很必要的。
七、匹配原則。需要強調的是進行關聯交易稅收籌劃時,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要把與企業收益相關的功能和風險跟它所賺取的利潤相匹配。只有這樣,關聯交易才合理,相應的稅收風險也會降低。比如A企業銷售貨物給關聯企業B,產品成本是5元,銷售價格應是7元還是10元,或者能不能是2元,如何確定?除了要符合A企業自身的成本定價原則,還要看在交易過程中,B企業承擔了多大的價格波動的風險,是不是需要承擔客戶開發、市場拓展、產品推廣等工作,并應據此得到相應的利潤,即要遵循匹配原則。要實現匹配,就需要做基準性分析,將企業的財務指標與市場上其他類似的可比企業進行對比,確保目標企業的功能和風險與市場上類似企業接近,同時,利潤指標也與類似企業相近。如果籌劃時不這樣做,在稅務局稽查時,就有補稅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