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我國融入經濟全球化潮流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化,企業的交易行為和模式越來越復雜,相應地國家稅收法規政策體系也越來越繁雜,稅務機關的征管也越來越嚴格,使得各種涉稅事項深深地嵌入企業行為的各個環節,企業稅務問題變得越來越多變,并已成為企業風險的制造者。稍有不慎,企業稅務風險轉化為利益損失,不僅會吞噬企業利潤,阻礙商業目標的實現,還會給企業形象帶來負面影響。
一、企業面臨著的稅務風險的種類
(一)宏觀環境的不斷變化調整
宏觀環境復雜多變是企業面臨各種稅務風險的外部重要原因之一。宏觀環境包括經濟環境、政策環境、法律環境、制度環境、投資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資源環境等因素。這些環境存在于企業之外,但對企業的生產運營會產生重大的影響,進而影響企業的稅負。由于企業稅務風險的防范本身是在經濟行為發生前進行的有計劃謀略,需要企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根據實際需要,對未來將面臨的各種稅務風險進行全方位的預測、評估。而企業宏觀環境的變化往往又是不確定的,也是無法預見和無法改變的。雖然宏觀環境的復雜性表多變性可能為企業帶來某種機會,也可能使企業面臨某種風險,如果宏觀環境不利于企業的發展,或者企業對宏觀環境的變化反應滯后、措施不力,則不僅會加大企業的稅務風險,也增加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難度。
(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業內部完整的制度體系是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基礎。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包括企業財務制度、內部審計制度、投資控制及擔保制度、業績考核及激勵制度、企業風險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制度等。企業的制度是否健全,其制定是否合理、科學,從根本上制約著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程度。如果企業缺乏完整系統的內部管理制度,就不能從源頭上控制防范稅務風險,也就無法有效地提高防范稅務風險的效益。例如,企業財務人員及管理者對稅務風險及其對企業運營的影響認識不足、對稅法的精神理解不透、防范稅務風險的技術不高、企業內部的管理系統混亂、從事稅務風險防范人員的素質不高等,便會導致稅務風險防范措施的失誤或失敗,加重企業稅負,甚至是接受稅務處罰,使企業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三)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
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由于我國目前稅務行政執法主體多元,主要包括海關、財政、國稅、地稅等多個政府部門,各部門之間在稅務行政執法上常常重疊,且稅務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或將企業本屬于明顯違反稅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暫且放任不管,使企業對稅收籌劃產生錯覺,為以后產生更大的稅收籌劃風險埋下隱患。
(四)企業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導致的風險
由于每項稅收優惠政策都是國家根據一定時期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目標制定的,通過稅收制度和政策,對某些特定的課稅對象、納稅人或地區給予的稅收照顧,只有具備一定的條件和資格,在一定的時效內,按照一定的程序申報和批準,才能享受。如果有一項不符合規定而享受了有關稅收優惠,如因殘疾人員比例不足而享受了福利企業優惠,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增長未達10%而享受了稅前加計扣除,“三廢”資源綜合利用項目超過5年而繼續享受免稅,等等,企業將面臨稅務風險。
二、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措施
(一)選擇防范稅務風險的重要稅種
企業的稅收負擔與企業的經營范圍、組織與決策密切相關。企業的經營范圍越廣,企業組織越龐大,企業決策越復雜,涉及的稅種也就越多。每個稅種的性質不同,稅務風險規避的途徑、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因此通常選擇有重大影響的稅種是規避稅務風險的重點。
(二)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
自我國加入WTO后,企業所處的經營環境發生了變化,很多企業都面臨經營戰略調整問題。在經營戰略調整中,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以防范稅務風險,可以給企業帶來較好的經營效益,但對優惠政策的利用必須恰當,符合企業整體經營戰略。如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為鼓勵開發西部,規定對設在西部地區,以國家規定的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企業總收入70%的企業,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企業可減按巧%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在選擇投資方向時,不僅要注意投資的地區和投資項目,還要確保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一定比例。
(三)降低企業整體稅負水平
影響企業稅負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第一,稅基。企業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與限額內,通過選擇恰當的費用分攤方式來減少稅基,實現各項成本費用和攤銷額的最大化,以減少應稅所得額,從而減輕稅負。例如,國家規定有特殊情況的企業可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法,這主要指能促進科技進步、環保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長年處于振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堿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可申請稅務審批。第二,稅率。不同稅種的稅率不同,同一稅種內部也有稅率差別。一般可通過改變稅基,使適用稅率降低。例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基本稅率為33%,還實行了兩檔過渡性的稅率27%和18%,這也是規避稅務風險過程中常考慮的對象。第三,稅額。這種方法最直接,即納稅人根據稅收優惠中免征或減征條款,通過恰當調整使企業的行為在形式上符合減免稅條件,從而合法地減輕或解除稅負。
(四)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具有財政收入職能和經濟調控職能。政府為了鼓勵納稅人按自己的意圖行事,已經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要注重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只有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才能避免無效籌劃,這是稅收籌劃方案得以順利實施的關鍵。企業要防止“對協調與溝通”的曲解,即認為“協調”就是與稅務機關的個人搞好關系,使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達到少繳稅,不處罰或輕處罰的目的。當前,隨著稅務機關稽查力度的不斷加強,以及國家反腐敗和對經濟案件打擊力度的加大,這種做法不僅不會幫助企業少繳稅,反而會加大企業的涉稅風險。
從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途徑不難看出,它涉及到企業日常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要想有效防范,必須了解引起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關鍵因素,從根本上排除稅務風險產生的不確定性,努力減少稅務風險對企業的影響,減少稅務風險引發的其他成本。具體來說應從以下方面著手:樹立稅務風險防范意識。由上可知企業稅務風險已成為當今企業的常態,這就要求每個企業在從事各項經濟活動時必須樹立稅務風險防范意識。首先,企業自身應做到依法誠信納稅,要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核算系統,完整、真實和及時地對經濟活動進行反映,準確計算稅金,按時申報、足額繳納稅款,以納稅健康之身參與市場競爭。其次,在對外簽訂各種經濟合同時,要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納稅主體資格、納稅資信情況,防止對方當事人轉嫁稅務風險;對合同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涉稅歧義和誤解,盡量分散稅務風險。
參考文獻:
1、趙艷.企業面臨的主要稅務風險與防范措施[J].時代金融,2008(11).
2、金道強.企業稅務風險及其防范[J].冶金財會,2007(9).
3、李淑萍.論稅務風險的防范與機制創新[J].財貿經濟,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