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談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
史國慶,劉傳哲
( 中國礦業大學管理學院 徐州221008 )
摘要:公司治理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大趨勢。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改善經營業績、提高投資回報的一個重點。而提高審計質量,增強內部監督和提高透明度,則是公司治理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闡述了內部審計與治理結構的重要關系,并為如何保障內部審計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提供了建議。
關鍵詞:內部審計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吳敬璉教授認為,所謂公司治理,是指有所有者、董事會和該公司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以之相呼應的是,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認為,“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可以體現母子公司治理結構中所有權、決策權、經營權之間的相互制衡” [1]。
這里,我們認為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是以財務檢查為基礎,以經濟分析為要領,以咨詢、評價為手段,由企業內部獨立的專業機構或人員對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評價的一種治理機制。內部審計通過履行其職責和權限,對促使企業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改善經營管理,保證和促進公司治理結構有效實施和發展起著重大作用。
要認識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應從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公司治理三者間的關系著手:內部控制實際上是管理過程中計劃、執行和監督的一部分,是管理當局為履行管理目標而建立的一系列規則和實施程序,與公司治理密不可分。企業內部控制健全有效與否,直接影響著企業的運營質量和績效。企業內部控制的欠缺使許多公司制企業徒具形式而無實質,進而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內部人控制、企業經營失敗等一系列困擾我國市場經濟規范化發展的難題。而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監督要素的主要內容之一,同時也是監督公司內部控制正常運行和不斷完善的一個主要工具。內部審計作用發揮好壞直接影響到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從內控組織上看,內部審計是對企業財務會計活動和經營管理活動的總體控制;從內部審計的作用上看,內部審計是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一種再監督和控制形式,即是對內部的控制。因此,內部審計實際上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可見,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有著緊密的聯系,兩者在治理企業的過程中有著不同的特征、職能和作用,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健全的公司治理是促使內部審計有效運行,保證內部審計功能發揮的前提和基礎,在公司治理設定的大環境之下,其能否有效運行,與公司治理是否完善有很大關系,其監督、評價體系的設計和運行必須與公司治理結構這一制度環境相適應、協調,才能有助于其職能、目標的實現。同時,內部審計也反作用于公司治理結構,在公司治理中為管理層監督評價會計制度和其他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提供保證,為管理的科學性和經營目標的實現提供保證。良好的內部審計是完善公司治理及其有效實施的重要保證,也是解決當前公司治理中以“內部人控制”問題為核心的諸多問題的一個有效手段。
實踐證明,在成功的公司治理過程中審計功不可沒,失敗的公司治理必定伴隨著審計失敗。所以,要改變公司治理機制的缺陷,完善公司治理,必須發揮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
二、如何保障內部審計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
(一)保障內部審計監督的有效性
治理機構的設置關系到治理的效率。目前,世界主要國家均規定審計委員會是必設的董事會次級委員會,它是董事會下設的一個專門委員會,是一個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對公司的會計記錄和報告進行監督和控制,從而確保股東的權益受到有效的保護。我國企業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情況不一,有些上市公司借鑒西方國家上市公司的做法,同時設立了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審計部受審計委員會領導。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的一個下屬分支,一般由外部非執行董事組成,審計部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并在業務上受監事會指導。從公司治理實踐看,在外部董事很難發揮作用的現實環境下,審計部(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這一制度安排,導致監事會職權弱化、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的局面。因此,內部審計向監事會負責,就成為一種必然的制度,有助于解決公司治理中經營者損害股東的利益、大股東還損害小股東利益、大股東代表損害大股東利益等問題。
同時,在公司內部,尤其是企業集團公司的內部,內部審計機構通常是各子、分公司自行設置的機構,在業務上受集團公司審計部門的指導,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子、分公司經理層的領導。盡管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機構可以對子、分公司實施監督,卻難以保障子、分公司的內審機構代表集團公司的利益。
內部審計監督的有效性通常應具備四個條件:第一,獨立性。既有實質上的獨立,也有形式上的獨立,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第二,專業性。內部審計知識的專業性較強,審計、會計、法律法規等知識是必備的條件,更重要的是要精通企業的業務和技術。第三,積極性。錯誤都是在過程中發生的,“防范”勝于“糾正”,內部審計監督是全過程監控,不在于亡羊補牢,“等客上門”,而是積極、主動的促進和維護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運作。第四,監督權力。主要體現在內部審計對誰負責,不能如著名的公司治理專家蒙克斯所說“由考生自己給自己的考卷評分”。內審監督是一項系統工程,各項條件缺一不可,不然在監督的有效性上難如人意。
因此,要保障內部審計監督在公司治理中的有效性,在集團公司層面,內部審計機構應向監事會負責;在集團公司內部的子、分公司層面,集團公司的內審部門外派內部審計機構,將有助于從工作定位、擁有責權、調動積極性等方面強化內審監督的有效性。
(二)將內部審計對經營者業績真實性的評價放在第一位
保障經營者業績的真實性是公司治理的重點。經營者業績主要通過財務報告進行反映。企業的年度財務報告,主要是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同時在企業內部,內審部門每年也對各子、分公司的經營業績進行審計,尤其是單位負責人離任時,還要做離任審計。但是,企業內部各單位負責人離任,通常是內部調離,又主要是職位提升,內審機構盡管是上一級單位委派,但對其業績評價通常較好,否則也難以說明其為何要提升職位。這實際上也類似“由考生自己給自己的考卷評分”。于是才出現審計署對一些國有企業審計時,發現這些經營者的業績中出現許多的問題。
對經營者業績的檢查,大多國家是由董事會中的審計委員會來完成。審計委員會工作的有效性通常有兩方面:第一,工作的重點是檢查經營者業績的真假問題;第二,披露委員會成員的構成、資格、薪酬、與獨立審計師之間的關系等,建立起被監督的機制。我國企業的監事會,包括內部審計機構,大多沒有將對經營者業績的真實性評價放在第一位,從而使出資人(股東)難以真正了解自己的投資業績。因此,除了通過內審機構向監事會負責、集團公司外派內審機構等措施來完善公司治理外,還必須將內部審計對經營者業績真實性的評價放在其工作的第一位。內部審計通過對會計信息真實性的監督,保證公司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信息,為健全公司治理奠定信息基礎。
(三)通過對內控制度的評價促進公司治理的完善
如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所定義的那樣,內部審計是“一個組織內部所建立的獨立的評價功能,它檢查并評價組織的活動,且以之作為對組織提供的一項勞務”,內部審計的目標是以合理的成本促進有效地控制。為了實現其職責,內部審計的范圍必須包括:檢查和評價組織系統中內部控制有效性,完成所指派任務的成果質量。
內部控制作為由管理當局為履行管理目標而建立的一系列政策和程序,與公司治理及公司管理是密不可分,是公司治理的具體化。內部審計通過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一方面可以揭露和制約各種不道德和不規范的行為產生,防止給企業造成各種不良后果;另一方面針對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富有改進性的意見和方案,以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因此,通過對公司治理結構具體化的內控制度有效性的評價,保證各項具體規章制度的順利運行,內部審計為完善公司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礎和內部環境。
作者簡介:
史國慶(1980~),男(漢族),籍貫:山東鄒城,中國礦業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風險管理與金融工程。
地址:江蘇徐州中國礦業大學管理學院04級博士研究生,郵編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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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國慶 劉傳哲 文章來源:中國礦業大學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