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現
1.某些企業經營者會計法制觀念淡薄, 違法干預會計工作, 強令篡改會計數據, 假造憑證、 賬表。
2.賬外設賬轉移國有資產、 偷逃稅收、 粉飾業績。
3.會計基礎工作和內部控制制度薄弱, 有法不依, 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嚴重。
4.違法違紀手段隱藏, 做假技術不斷發展。
二、 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1.屈從領導的壓力, 被動做假 。在目前的經濟社會中, 會計人員與單位負責人往往處于從屬關系, 也就是說單位負責人對他們的工作完全擁有領導權和管理權。 有了這種天然的從屬關系, 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在單位會計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具有了從屬性。這種從屬性往往不以會計人員的主觀愿望為轉移, 所以, 不少會計人員是很難做到恪守職業道德, 在單位負責人的施壓下, 往往違背現有會計法規,在會計工作中弄虛作假。 如國內聞名的“ 銀廣廈” 案、 “ 藍田股份” 案等等, 都是在企業負責人直接指使和策劃下造假的。
2.政府管理部門觀念和管理上論文格式存在錯位和缺位。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出政績, 搞表面文章, 盲目地下達經濟增長指標,逼著企業不得不編造虛假的會計報表。
3.會計人員缺乏職業道德。在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 人們在追求物質利益時, 個人私欲不斷膨脹, 削弱了最起碼的職業道德規范的約束。在個人利益的驅使下, 部分會計人員故意偽造、 變造、 隱匿、 毀損會計資料, 以便達到監守自盜、 大肆貪污、 挪用公款的目的, 最終以身試法, 甚至走向斷頭臺。
三、 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辦法
1.以法治假, 規范性防范。新《 會計法》 明確規定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內容: 記賬人員與業務、 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 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單位事項的決策和執行做到相互監督、 相互制約;明確財產清查的范圍、 期限和組織程序; 明確內部審計的方法和程序。
2.追究造假單位負責人責任。新《 會計法》 第四條明確規定: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明確了單位負責人為會計信息真實性、 完整性的第一責任人。在法律責任方面, 新《 會計法》 明確規定了對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 使單位負責人畏懼法律的尊嚴,不得不有所顧忌。
3.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從源頭上防止造假。內部控制體系是指各級管理部門在內部產生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一整套嚴密的控制體系, 是遏止做假的重要措施, 是實施自動防錯、 查錯和糾錯, 實現自我約束、 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
4.健全和完善會計管理制度。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是指各單位根據國家會計法律、 法規、 規章制度, 結合本單位經營管理的特點和要求, 而制定的旨在規范單位內部會計管理活動的制度、 措施和辦法。加強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建設能夠有效地維護會計管理制度體系的完整性和協調性, 確保會計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是改善單位經營管理、 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策略。
5.加強會計隊伍建設, 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素質。提高會計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思想道德品質; 加大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的處理力度, 以此來約束和管制會計人員的職業行為, 完善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制度。加強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制度,提倡會計人論文格式員終身教育的觀念, 切實幫助他們提高素質, 積累經驗, 更新知識。嚴格履行法定責任, 忠于職守, 堅持原則,堅決不做假賬, 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總之, 我們應對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引起足夠的重視, 加大對會計行業的整頓和建設, 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維護正常的社會主義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