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美國已成為對華反傾銷最多的國家之一,建立在對美國調查問卷相關會計問題分析的基礎上,研究我國應對美國反傾銷會計證據維權策略,將有助于我國企業有針對地使用會計證據進行舉證和抗辯,進而維護我國企業合法出口的正當權益。
一、美國反傾銷調查問卷會計證據的需求
美國商務部的調查問卷共有六部分:A-E部分和補充調查問卷。一般會先對所有已涉案廠商寄發問卷A部分,按問卷A回復的內容選定后續指定的被調查廠商,以及決定以涉案出口國的本國市場價格,或考慮采用第三國市場或推算價格,作為判斷涉案出口國正常價值的基礎。
1.A部分
A部分的內容主要涉及涉案公司的組織結構、財務會計制度以及受調查產品的產量及在所有市場的銷售價格等一般性資料。其中涉及會計的內容包括:(1)公司資本及股本構成,企業的關聯關系;(2)公司財務會計狀況,從申訴之日算起上一會計年度的公司內部財務報表或報告以及獨立審計的審計報告;(3)被調查產品的出口銷售數量及出口銷售過程;(4)企業所選擇的在調查期間商品在美國銷售的銷售日期,并解釋為什么選擇的日期最符合商務部確定銷售日期的標準;(5)零部件出口到美國后再組裝,其所占總出口量的比例以及組裝前或組裝后的產品成本和利潤。調查這部分內容主要目的是判斷企業是否具有獨立經營的權利及其權利的大小,從而確定是否給企業單獨的傾銷稅率。
2.B部分
在對非市場經濟體的問卷調查中不包括這部分調查問卷。調查問卷包括兩部分內容,第一部分為所有銷售記錄的計算機報表,包括產品名稱、用戶名稱、銷售日期、數量、日期、價格調整。第二部分為計算機報表重要內容的詳細說明,主要包括:產品和用戶名稱;銷售條款;銷售日期;折扣和減讓;貿易層次的調整;產品運送費用(如運費、售前的倉儲費用及保險);直接費用(傭金、交貨至付款間的利息費用、售后倉儲費用、使用專利權費用、廣告、技術服務費用等);間接費用(維持存貨成本和產品責任保險);包裝成本;產品差異的調整;稅費。
這些方面的資料主要是用來確定被調查產品的正常價值。但目前,美國仍視我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對我國產品的正常價值是采用替代國價格,因此應訴企業對這部分所提問題要看自己是否取得了市場經濟調查待遇。如果沒有取得市場經濟調查待遇就不需要回答B卷所提的事項。
3.C部分
C部分要求填寫在調查期間在美國交易的清單,以確定涉案產品的出口價格或結構價格。C部分與會計相關的主要內容包括:產品的國際運費(包括海運費、海運保險、經紀及處理費用關稅等);退稅(原料進口時繳納的關稅,于制成產品后再出口所退回的關稅);與美國經濟活動有關的銷售費用。這部分資料主要是把出口價格調整為出廠時的價格。
4.D部分
D部分的焦點主要在于涉案產品的生產要素。這部分有關會計的內容有:(1)涉訴產品生產成本的具體要素及金額;(2)產品包裝所用的原材料、使用工藝及所需的其他成本;(3)計算。
調查期間出口到美國的產品的生產要素數量,折算到每噸成品消耗的實際材料、人工等的金額。這些會計方面的內容是商務部用以計算“分別稅率”的重要依據。將用于生產被調查產品的各項原材料消耗量乘以替代價格,再加上銷售、管理和一般費用以及利潤,即計算出產品的“正常價值”。對于非市場經濟國家,該部分問卷做特別設計,以便確定適當的替代國價格。
5.E部分
E部分主要調查在運抵美國非關聯客戶前是否在美國進一步制造或加工。這部分問卷的內容通常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專門的財務分析師提供。
6.補充部分
補充問卷要求受調查企業解釋前面調查問卷中的不清楚的問題,對特定的詞語進行說明,要求其說明所用外匯是美元還是其他國家的外幣。如果受調查企業出口到美國的產品銷售給美國的貿易公司,要求受調查企業回答是否知道該美國貿易公司又出口該產品。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需要受調查企業回答出口給美國貿易公司的最終交貨地點,是否與該美國貿易公司有關聯關系等。
二、應對美國反傾銷會計證據的供給及使用方法
我國反傾銷勝訴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就是企業很少懂得用會計證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想在應訴中獲勝,關鍵是要做到:獲得市場經濟地位;證明出口價格不低于正常價值;損害與傾銷之間無關。筆者圍繞著這三個核心點,并結合對美國反傾銷調查運作程序和調查問卷中會計相關的內容的分析,來討論在應對美國反傾銷中會計證據的供給和使用方法。應對美國反傾銷會計證據的供給和使用方法如圖1。
1.市場經濟地位的會計申請
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遲遲未獲歐美承認,我國企業應該首先申請個案處理,以爭取單個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在申請單個企業市場經濟地位的過程,中國企業應有效提供以下會計證據進行市場經濟地位的舉證:
(1)提供的財務報表是按照國際會計準則或本國的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
(2)企業的資本和股本是分散的,不是受政府控制的企業。
(3)提供企業出口數量和出口價格會計決策報告,證明企業自主地進行對外貿易活動并決定其出口價格。
(4)企業生產要素的采購數量是由企業自主決定的,采購價格是由市場經濟形成。
2.調查問卷的會計舉證
填答反傾銷調查問卷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填答的內容應包括:企業的產品銷售情況、財務報表、會計制度的總體情況;提供被調查產品或相似產品在我國國內市場銷售的詳細資料、會計記錄及定價策略;產品的生產成本構成、計量方法及成本金額;企業的產權,資金賬目,債權債務,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來龍去脈;企業財務、記賬、分類、合并、調整賬目的原則,制表原則、數據處理、賬目調整、賒賬沖抵,債務償還及平衡等會計環節的說明;企業財務報表是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編制并經獨立審計,具有國際通用性的說明等。
(2)有針對性地回答。
收集的會計舉證材料一定要有針對性,一般是圍繞調查問卷的內容和申訴方的指控來進行準備相關材料。
(3)依照調查問卷所列內容的順序依次填答。
填答問卷順序必須按照原問卷所列問題的題號順序逐項回答。否則的話,有可能被反傾銷調查當局作為無效答卷處理。在回答有關會計問題時,應該用申訴國規范的會計術語或國際通用的會計術語。
(4)所填寫的財務數據應保持一致
填寫調查問卷的所列問題,不僅以事 實為依據,而且所回答的財務數據要力求一致。在反傾銷問卷中所列示的財務數據在會計資料中必須保持一致、在與有關的統計資料中必須保持一致,出口商的答卷與進口商的答卷也應該不能有較大的出入。
(5)要指明答卷中所用財務數據的來源或出處
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對在答卷中所使用的財務數據應該指明其來源和出處,所有與答卷有關的銷售單證、會計記錄、會計報表及其他文件、審計報告除按要求附在公司的答卷中之外,均應留備核查。
(6)內容陳述詳略適當并突出重點
應訴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不同的處理:對自己有利的事項或內容應作重點陳述和說明;對不利的事項,在說明時適可而止;對那些需要由調查當局進行核查的材料或數據,可作適當保留,不必一次性提供。
3.實地核查的會計應對
(1)核查前要認真檢驗會計數據
律師和會計師需就核查中可能問到的問題和所需要提交的文件,對企業做一些檢驗,主要包括問卷與原始憑證、企業賬本是否相符,問卷各表格中的數據是否前后一致,分攤和計算方法是否合理。
(2)要及時提交修正材料清單及會計資料
企業在進行核查準備時,如果發現答卷中的財務數據有誤,應該及時向調查機關提出,并將修正前和修正后的材料及其軟盤(或光盤)一并提交,并詳細說明原有錯誤的原因、修正方法和過程。實地核查時,應訴企業不能遞交任何新的材料。
(3)要快速準確的回答問題
回答核查官員的詢問應掌握“快速、準確、簡潔”的原則。應訴企業的人員在回答時應相當熟悉自己所負責的工作,切莫含糊不清的回答問題。
4.正常價值計量的會計舉證
正常價值在美國有關反傾銷立法中稱之為公平價值。美國法律規定,外國產品在美口市場上以低于公平價值銷售,即構成傾銷。因此,反傾銷調查首先要確定傾銷產品的正常價值。就正常價值的選用方法和計算原則,根據美國法律規定,通常首先是看該產品在出口國本國市場同期或幾乎是同期的銷售價格,如果該產品在本國無銷售,則選擇該產品外銷量最大的第三國作為替代的國內市場,將其銷售價格作為計算正常值的基礎。如果美國是該產品的唯一市場,則采用結構價格來計算出該產品的國內市場價格。
(1)獲得市場經濟地位的會計舉證
①提供與銷售成本相關的會計證明資料。銷售條件包括倉儲、信貸、運費、包裝費、技術服務費、回扣、質量保證、政府費用、使用說明書、服務、傭金以及廣告等,這些費用是與銷售直接有關,在計算正常價值時可以扣除。
②提供與數量折扣相關的會計資料。銷售價格受銷售數量大小的影響,當兩種可比產品的價格因銷售數量的不同而受到影響時,就應進行調整,剔除由于數量折扣而導致的差異。剔除的條件是數量折扣的比例達到產品總量的20%,且時間不少于6個月。會計舉證應該圍繞這兩個方面進行陳述。
③產品差異調整的會計舉證。出口商在產品差異調整方面進行會計舉證時應重點強調產品物理特性上的不同。一般重點考慮的是生產成本,包括原材料費、企業直接的管理費等。至于因生產設備的技術性能而導致的成本差異則不予考慮。
④對貿易環節差異進行調節的會計舉證。出口價格與正常價值的比較應該處于同一商業環節的基礎上,一般是調整到出廠時的價格水平進行。在此通常主要考慮:購買者的類別(是批發商還是零售商)、購買的數量及其成本或費用的影響。此項調整的會計舉證重點應該說明貿易環節的不同,由于購買者類別、購買數量的差異而導致的成本或費用的不同。
(2)未獲得市場經濟地位的會計證據抗辯
如果企業未能申請到市場經濟待遇,反傾銷調查當局就會拒絕使用中國企業本身的內銷價格或成本,采用某個第三國的替代數據。替代國的選擇直接涉及到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大小的問題,在反傾銷調查程序中極為重要。對替代國的選擇,美國關稅法773.(C).(1)規定,應盡可能利用經濟發展水平相當,且是相似產品主要生產國的一個或者多個市場經濟國家的成本價格。法律并未規定經濟發展水平可比性的條件,但一般來說商務部考慮的重點因素是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勞動力全國分布狀況和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三項。在替代國的選擇問題上主要存在幾種情況:
①替代國符合條件且方便提供數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這些替代國的數據恰好能夠反映我們自身成本,適用替代國數據也未嘗不是好事,總比用申訴方提供的“可獲得的最佳信息”要好。
②替代國不符合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應訴國應該通過數據和充分的理由駁倒申訴方在替代國選擇上的主張,譬如可以通過客觀的數據證明替代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本國不相當,替代國不是相似產品的主要生產國,替代國提供數據不方便等。同時,應訴國盡可能積極地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替代國的建議。
5.出口價格計量的會計舉證
任何反傾銷措施的實施,都必須要求存在傾銷,也就是產品的出口商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向進口國出口,因此,確定產品的出口價格是計算傾銷是否存在極為重要的一個數據。關于出口價格的會計舉證,我國企業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國內出口企業應當保存好出口價格的所有相關資料和憑證
(2)關于出口價格調整因素的填答技巧
關于出口價格調整中涉及到的國際運費、船運保險、美國國內運費、美國國內保險等,由于距離固定,已形成國際平均價格,如果企業不予填寫和配合,則按照平均價格計算,因而如果企業實際費用高于國際平均價格,則可以不填寫,如果企業實際費用低于國際平均價格,則應積極填寫并提交相關資料和憑證,但如果未核實就提交,反而有負面效果。
6.傾銷與產業損害因果關系的會計抗辯
在反傾銷訴訟中,關于傾銷行為的證明,主動權往往掌握在應訴方手里。因此,應訴方在產業損害問題上的抗辯,應就傾銷與損害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方面進行陳述和反駁。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抗辯:
(1)涉案產品在調查期間出口的數量沒有明顯的上升趨勢,涉案產業比申訴國產業規模小,不至于構成其生存和發展的威脅。
(2)涉案產品在申訴國所占市場份額較小,并且在調查期間內沒有上升的趨勢。
(3)涉案產品的價格在調查期間內沒有下降。如有所降低也是因為生產要素價格的下降,生產工藝的改進所致,并不存在傾銷的可能。
(4)申訴國產業所遭受的威脅并非進口涉案產品所致,而是受申訴國本國宏觀經濟低迷、技術水平落后,消費者偏好的改變等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