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98年浙江省試辦獨立學院(以前也稱作公有民辦二級學院,本文專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本科層次的二級學院)以來,我國獨立學院發展迅速,截止2005年10月,教育部批準確認的獨立學院達295所,最多的湖北省29所。獨立學院是依托母體高校投入師資、品牌等無形資產,投資方投入校舍、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而形成的介于公辦高校與民辦高校之間的一種全新的辦學體制。它的產生是在我國新形勢下高等教育辦學機制與模式的一項探索和創新,在保證高等教育規模增長、擴大高等教育資源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其基本辦學理念是自籌資金、自主辦學、獨立頒發文憑,按培養成本合理收費,做到“以學養學”,所積累的資金主要用于獨立學院發展的再投入。基于獨立學院這一新的辦學模式,其財務活動既區別于公辦高校,也有別于私立民辦高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獨立學院產權主體呈現多元化
我國公辦高校過去“一統天下”,人們幾乎不談教育產權問題,隨著我國高等教育辦學體制發生變化,如出現了民辦高等教育、獨立學院、國內外合作辦學、大學園區、教育集團等新的辦學模式,教育產權問題才逐漸被理論界和實際工作者所述及。通常說的大學產權,是指大學的財產所有權、占用權、支配權、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等權利。公立高校產權是高度統一的,從理論上講,其所有權主體是全體人民或公立高校所屬地方的人民,這是由于政府是高校惟一的投資主體,單一的投資體制導致了單一的產權結構;獨立設置的私立民辦高校產權主體可能是惟一的,也可能是多元的,其主體可能是企業、社會團體或者個人,但其產權主體中缺少公立高校這一傳統的教育組織。而獨立學院的產權主體至少包括申請舉辦的公立高校以及其他有能力的合作者(投資方),合作者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由于獨立學院的產權主體具有多元性,只有明晰舉辦高校與合作者之間的產權關系,獨立學院才能健康、可持續發展。在獨立學院創辦初期,合作者需要提供土地、校舍等辦學的基本條件和設施,這些可以作為合作者的初始投資,并且這些投資是能夠用貨幣進行計量的,而高校是以其社會聲譽、師資等無形資產作為投入,其計量具有一定難度,高校投入的無形資產應通過中介機構評估確認或本著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談判確定。另外,還須明確獨立學院在辦學過程中形成資產的產權歸屬問題。
基于獨立學院產權主體呈現多元化,因此舉辦高校與合作者在試辦獨立學院時就要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辦學協議,協議中明確各方的產權比例。經雙方協商,可以成立校董會,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承擔著受托責任,以真正實現辦學權和所有權的分離。獨立學院作為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法人,明晰與各個投資方的產權關系是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體制基礎。另一方面,只有建立了明晰的產權關系,才能有利于獨立學院形成合理的“盈利”機制,使辦學獲利有效“返還”,進而增強各投資方的投資信心,并有利于獨立學院更好地開展籌資活動。
二、獨立學院籌資渠道呈現多樣化
近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財富的大量積聚,為一部分社會資金、資源投資高等教育提供了可能。與此同時,教育消費已成為很多地區共同的消費熱點,作為投資風險相對較小、投資綜合收益凸顯的投資領域,投資高等教育將成為社會資金、資源的重要流向之一。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和高校開始探索試辦具有民辦性質的二級學院,經過幾年的實踐,民辦二級學院辦學規模越來越大,辦學模式也顯示出相當多的優勢,最終得到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認可,這種新的辦學形式作為我國高等教育辦學機制和模式改革創新的重要成果,在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優質高等教育需求,緩解高等教育供需矛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從獨立學院產生的歷史背景可以看出,籌資體制的不同是獨立學院與公立高校最大的區別。以前公立高校的經費幾乎全部依靠財政撥款,到現在雖然學生承擔部分培養成本即上學交納的學費,但大頭還是國家財政撥款,并且財政投入的總量依然在逐年增長。而獨立學院不需國家財政投入,其辦學經費主要來自民間的投資,例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的資本,學生的學費以及銀行的貸款等。由此可見,獨立學院與公立高?;I資體制的本質區別在于其籌資渠道多樣化,且全部依靠財政撥款以外的社會資源。多渠道籌資既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又為獨立學院的持續發展提供了較好的經費保證。
獨立學院籌資渠道的多樣化,要求財務管理工作者做好生財、理財和聚財這篇文章,在投資方投資、學生學費這些常規融資渠道的基礎上,還要多方位挖掘潛力,通過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與地方政府和企業合作,爭取各種基金、獎學金、專項經費和捐贈等,千方百計吸納資金,增加辦學經費。
三、獨立學院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根據教育部《關于規范并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院管理的若干意見》(教發[2003]8號)的規定,獨立學院一律采用民辦機制,這就意味著獨立學院在辦學過程中要“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教育經濟學認為,教育投資也是一種生產性投資,可計算投入和產出,也同樣存在成本和效益。雖然教育本身是公益性的事業,是非營利性的,但獨立學院的資金來自民間資本,投資者追求合理的回報無可厚非,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對此也作出明確規定,“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后,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長期以來,公立高校實行“學生由國家招、花錢靠國家撥”的計劃管理模式。宏觀上表現為注重算政治賬,忽視算經濟賬;只研究教育規律,不研究經濟規律;只注重辦學的社會效益,不注重辦學的經濟效益。微觀上表現為沒錢伸手向上要、花錢領導批了算,用錢的不算賬、算賬的不用錢,對資金投入只講支出多少、不計算培養成本。因此一方面公立高校資金投入不足,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造成資金使用不合理以及浪費的現象。據有關資料調查統計,在全國高校中,教學設備有近20%處于閑置狀態,在用的大型儀器設備平均使用率也只有60%左右。而獨立學院按民辦機制運作,可以革除公立高?!肮鼙疚弧?、學校政府化、人浮于事、辦學效率低下等弊端,由此可帶來許多收益,將因節約成本而產生的“利潤”適當回報投資者,不會損害學校利益,也不會加重受教育者負擔,更不會降低教育質量。
獨立學院的財務管理工作者要重視投入資金的經濟效益,樹立投入和產出的效益觀。獨立學院也應當像企業一樣科學地分析、預測各項經濟活動,通過資金的調度,實現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優化組合,從而形成合理的資金流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部門要增強經濟意識,加強收支管理,實行成本核算,合理使用資金,嚴格支出管理,杜絕“跑、冒、滴、漏”,把有限的資金真正用到教學科研的“刀刃”上,要緊緊圍繞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合理配置各種資源,對財務活動要進行可行性論證,充分發揮自身的人才優勢和科技優勢,加強產學研合作,建立科技與效益有機結合的機制,使科技盡快轉化為生產力,從而產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實現辦學效益的最大化。
四、獨立學院財務運行的高風險
根據教發[2003]8號文,獨立學院應當具備:校園規劃面積不得少于300畝,教學行政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4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不少于1000萬元,圖書不少于4萬冊。再加上學生公寓、食堂等后勤設施,筆者匡算,建設一所3000人規模的獨立學院,初始投資至少需要1.5億元的巨額資金。從筆者調查了解的情況看,大多數獨立學院依托銀行信貸資金進行建設。獨立學院利用銀行貸款,可以解決建設過程中資金不足的矛盾,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度”,超過了這個“度”,也許會適得其反?!疤煜聸]有免費的午餐”,學校不能無償使用銀行貸款資金,需要支付利息,這就是資金成本,貸款融資同樣會給學校帶來財務風險,即存在著由于債務負擔過重而影響學校正常財務支付和不能按期償還到期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另外,獨立學院日常辦學經費主要來自學生的學費收入,如果獨立學院的生源狀況達不到規劃的預期,則會給獨立學院的正常辦學帶來嚴重影響。因此,獨立學院生源的不確定性以及創立初期的高負債使得獨立學院的財務風險高于一般公立高校。
針對財務運行的高風險,獨立學院應當強化風險意識,認真做好債務風險的化解和防范工作,一要提高領導層和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克服“只管貸款花錢,不管籌資還債”的思想;二要合理控制債務規模,債務規模要與學校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機結合、統籌考慮;三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風險預測,建立債務風險預警系統;四要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提高財務決策的科學性,盡可能規避風險;五要將貸款有機的納入預算管理體系,年度預算應與中長期預算結合起來,合理確定分年度的債務償還計劃并嚴格執行,切實做到“未雨綢繆”。
綜上所述,由于獨立學院所有權和辦學權分離,因此必須明晰獨立學院與投資各方的產權關系;籌資的多元性決定了獨立學院的財力受制于市場對高等教育的需求以及自身獲取生源的能力;資金使用的效益性要求獨立學院按民辦機制運作,加強成本控制,追求合理“回報”;財務運行的高風險性來自創立初期的高負債和辦學期間生源的不確定性,強化風險意識并加強風險防范不容忽視。只有明確了獨立學院財務活動的特點,才能有針對性的做好財務管理工作,使得獨立學院的財務活動持續、健康和有序地開展。
本文受到安徽省教育廳人文社科研究項目(批準號:2006sk208)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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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葉璋禮 文章來源:淮北煤炭師范學院